努力把民營經濟做強做優做大

今年是改革開放40年。在40年的改革歷程中,民營經濟的發展書寫出濃墨重彩的篇章。不過,近期“民營經濟離場”等偏頗觀點的出現引發了一些疑慮和爭論。隨後,《人民日報》等主流媒體旗幟鮮明地表態,強調了中央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態度。

應該說,在改革開放40年中,各種所有制經濟都實現了蓬勃發展,但民營經濟與改革開放有著特殊的關聯,改革開放進程始終伴隨著對民營經濟的不斷“鬆綁”,甚至可以說,民營經濟前進一步,改革開放就前進一步。翻看憲法歷次修改中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描述,從“允許”到“補充”,再從“重要組成部分”到“基本經濟制度”,民營經濟的地位不斷提升,也體現出改革開放正不斷向前推進。

努力把民营经济做强做优做大

不久前召開的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強調,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對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一視同仁,對大中小企業平等對待。筆者認為,從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的意義來說,參照“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政策基調,我們也完全可以說,要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民營經濟。

實際上,民營經濟已經在改革實踐中發展壯大起來。數據顯示,民營經濟繳納了50%以上的稅收,創造了60%以上的GDP,貢獻了70%以上的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了80%以上的就業崗位。理論和實踐都足以說明,任何否定和貶低民營經濟的觀點,都是在否定和貶低改革開放,“民營經濟離場”這樣荒謬的說辭更應不屑一顧。

不同觀點的交鋒是正常的,比如,批評國企的聲音就時常出現。正確的觀點值得鼓勵,但我們絕不允許錯誤觀點大行其道。回過頭來看,當前,民營企業家群體不同程度存在著一些焦慮情緒,這應該被社會正視和重視。做強做優做大民營經濟,關鍵在於增強信心,為此,要格外重視“信號”的作用,也可說是預期管理。

“民營經濟離場”的說法之所以掀起輿論波瀾,便是有部分人士將其誤以為是某種“信號”。筆者注意到,針對這一謬論,權威媒體在批駁時普遍用詞較重,如“錯誤思潮”“奇葩論調”“蠱惑人心”等,起到了正本清源作用。信心比黃金更重要,當下,做強做優做大民營經濟,就要持續放大這種正面和積極的信號,有效抵禦各種干擾,不斷增強發展信心。筆者認為,要從三方面努力——“說”得更多,“做”得更好,並且把“說”與“做”緊密結合。

首先,“說”得更多,就是通過立場宣示,明確強調民營經濟地位。實際上,憲法、黨章中對民營經濟已有權威表述,但考慮到現實中的各種聲音,正面的聲音有必要進一步強化。例如,關於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的關係問題,民企與國企的地位到底有無不同?或許可以借用一句歌詞——“說不一樣,其實也一樣”來解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並提出“兩個毫不動搖”。“兩個都是”與“兩個毫不動搖”的表述,都突出了兩種所有制經濟的重要性。鄧小平同志曾說,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正是遵循這樣的思想,我們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也從未過多糾結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哪個多一點、哪個少一點的問題。

又如,民營企業家的身份認同問題。曾經,私營企業主入黨問題引發過熱議,但早在2002年黨的十六大修改黨章,在黨員條件中增加“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的提法時,這一問題就已不再是問題。《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也明確將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作為統一戰線工作對象,民營企業家更是在各級人大、政協中擔任了很多重要職務。更重要的在於,就業是最大的民生,民營經濟提供了80%以上的就業崗位,為社會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為增強黨的執政基礎作出了積極貢獻。

其次,“做”得更好,就是要通過有效執行,落實支持民營經濟措施。如今,寫在紙面上的對民營經濟的歧視政策已經很難找到,但現實中還存在種種差別化對待現象。民營企業時常遇到“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還要經受市場的冰山、融資的高山、轉型的火山等多重考驗。這就需要不斷提高配套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幫助民營企業“開三門”“搬三山”,確保各項政策百分之百落到實處。對民營經濟來說,提供傾斜性政策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一視同仁”。央行行長易綱最近在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座談會上表示,要對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在貸款發放、債券投資等方面一視同仁。實際上,不僅金融,工商、稅務、消防乃至衛生、街道等部門在履行管理與服務職責時,也要做到對民營經濟一視同仁,這才是對民營經濟最為實在的支持。

最後,把“說”與“做”緊密結合,就是要通過約束政府權力,有效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去年,《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的發佈受到廣泛好評,大家普遍認為,其中很多措施都有現實針對性,如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清理涉企收費、攤派事項和各類達標評比活動;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效避免選擇性執法等。毋庸諱言,以往一些地方出現的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情況,當時也都有著各種看似“合法”的外衣。因此,必須進一步簡政放權,約束政府權力,限制監管的自由裁量權和法規的自由解釋權,督促地方政府在支持民營經濟方面做到知行合一,這樣才能不斷增強民營企業的安全感,從而提振民營企業的發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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