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主筆,字就寫好了一半

一字之中,到底確定哪些筆畫為主筆,哪些筆畫為次筆呢?

找到主筆,字就寫好了一半


一般而言,構成字的骨架或在字中起支撐、平衡作用,貫穿或包孕其他筆畫的筆畫,多為主筆。如:“手”字的豎鉤,支撐全字的重量,又貫穿了其他筆畫,是主筆;“逐”字中,走之底承載了全字的重量,是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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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字中,“女”部的長橫貫穿左右,起到了平衡作用,是主筆;“田”、“句”等包圍結構的字中,包圍部件的右邊筆畫橫折鉤是主筆;“坐”字底橫長大以支撐上部壓力,故底橫為主筆;“人”字中,捺畫支撐撇畫使之平衡,又有撇輕捺重之別,其筆畫本身放縱舒展,為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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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中主筆的確定

從形態上看,凡厚實、長大、舒展的筆,多為主筆。我們在書寫時,本來先應確定主筆,然後再將其寫得長大、舒展些,寫出的形態久而久之被固定化。如“三”字,我們一聽到這個字,頭腦中就會想到它三橫中底橫最長,故主筆應是底橫。誰也不能把第一、二筆橫畫寫得長於第三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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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字中,中橫最長,主筆是中橫。“大”字中,撇、捺向左右舒展,故捺為主筆。“月”字中,橫折鉤堅實有力,是主筆。因此,字中哪一筆為主筆,往往是約定俗成的,若在書寫時難以確定某筆畫是否為主筆,可結合左虛右實等因素考慮,如“同”字,根據兩豎並列應左虛右實的原則,主筆應該是右邊的橫折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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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即字中有重複的橫畫、豎畫或撇畫、捺畫,若以這些筆畫為主筆,則只能選擇其中適當的一筆做主筆,其餘的筆畫則要收斂。

一、橫並排之字,突出其中一橫,餘筆應收縮,使其有開合之勢。如:“三”伸展第三橫,“善”伸展第四橫,“重”伸展首橫,其餘的橫畫應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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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豎並列的,如“朋”、“阿”、“州”等字,宜伸展最後一豎(鉤)為主筆,其餘的豎則宜適當收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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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數撇重替的,如“彬、多”等字,宜伸展最後一撇為主筆,其餘的撇應短於主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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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重捺的字,如“從”、“逐”、“食”、“奈”等字,應上收下放或上放下收,收的捺畫則變成長點。這就是李淳在《結構八十四法》中所說的“減捺”法。在隸書中也有“雁不雙飛”一語,其道理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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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主筆的確定,除了約定俗成因素外,還有個別人為的創新。如:“年”字,習慣上以第三橫作為主筆,但也可以以第二橫作為主筆;“至”字一般情況下以末橫作為主筆,而柳體中的“至”則以首橫作為主筆;“食”在顏體中,首捺變成點(亦稱反捺),末筆的捺畫則加大分量和長度,成為主筆,這樣一方面支撐了來自左上方的壓力,另一方面又填補了右下角的空白。這也是不同尋常的創新。

常見的主筆有長橫、長豎(豎鉤)、捺、撇、斜鉤、豎彎鉤、橫折鉤等。

1、字中以橫、豎為主筆者,橫要平穩瀟灑,起平衡作用;豎要正直挺拔有力,起支撐作用。姚孟起在《字學憶參》中說:“字之縱橫,猶屋之楹梁,宜平直,勿傾攲。”如“寺”、“兵”等字,以橫畫為主筆,“中”、“申”等字,以豎畫為主筆,其勢皆宜平直,而其他次筆則應稍有攲側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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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字中以撇、捺、斜鉤、豎彎鉤為主筆者,在重心穩定的前提下,撇捺應舒展、飄逸。如“大”、“少”;斜鉤向左下方充分伸展,筆力遒勁,有彈性,有韌度,似百鈞之弩發,如“式”、“淺”;浮鵝鉤則要蓄足力量,然後向右展開,使其有風度、有韻味。如“色”、“風”、“元”、“也”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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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帶折的主筆,如橫折鉤的彎曲角度要適宜,使直中帶彎,折處用頓筆而非轉筆,不要寫得太大,要有彈性和韌度,筆道厚實,沉著有力。如“月”、“力”、“弓”、“問”、“心”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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