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有錢不還耍無賴 要被拘留終履行

開封市某書畫有限公司訴開封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返還租金一案近日在開封市順河順利執結。

2014年5月開封市某書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書畫有限公司)在市區承租一處廠房用於投資經營,之後書畫有限公司與劉某簽訂合同授權其在廠房內經營酒店。劉某於2014年9月成立了開封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並當上了公司法人。2015年12月書畫有限公司以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嚴重違反租賃協議並對其公司利益造成損失為由發佈告知書解除合同,並要求該酒店管理公司補繳所欠房租。

雙方爭執不下訴至順河法院,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開封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書畫有限公司房租7.6萬元。

2017年12月書畫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階段,承辦法官打電話通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劉某履行法律義務時,劉某氣焰十分囂張“在開封還沒有人敢惹我,我就是不交錢,我看你們小小的法院能拿我怎麼辦!”後來申請人向法官哭訴,說劉某找人來家裡恐嚇他,不準再去法院要錢。面對如此蠻橫霸道的被執行人,承辦法官果斷採取強制措施,將劉某拘傳至法院,告知他如果現在不交錢,將被拘留15日。

一聽要被拘留15天,劉某心裡就慌了,馬上變了態度向法官承認錯誤,並叫人馬上把執行款7.6萬打到法院賬號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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