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時節話孝順

新春時節話孝順

牟林

2016/2/14

年年春節,中國大陸都要上演一場世界上最大規模的“春運”劇,浩浩蕩蕩的返鄉大軍幾乎都在編寫著同一個劇本“看望父母”,“孝順”便成了媒體年年必談的熱門話題,尤其是央視。

這或許是因為“什麼是孝順?”“為什麼要孝順?”“如何孝順?”我們都一直沒有想得明白,說得清楚,做得恰當的緣故。

孝順問題就是對待父母的態度和方式問題,這不是針對某一特定人群的問題,而是關乎所有人的問題。

人都是父母所生養的,沒有例外。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沒有例外。父母總是要衰老的,沒有例外。

然而自然界,父母養育子女是本能的,這個本能出自於生命和種族的延續的需要。子女贍養父母卻不是本能的,因為這無關乎生命和種族的延續。

在動物界(本文中動物的概念不包括人),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現象。幾乎所有的父母都在盡撫養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幾乎所有的子女不但沒有盡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反而會殺死老弱以減少種群的負擔。你看那些曾經不可一世的獅王、猴王之類的動物首領,沒有一個不是被殘酷地趕下臺孤獨終老的,甚至被吃掉,完全不在乎它曾經為保護種群所做出的巨大貢獻。反哺只是個例而已。

人不同於動物在於人有“人性”,所謂“人性”包含了人的自然屬性和人的社會屬性。人的社會屬性就是對其自然屬性的篩選和超越。人追求的生命的意義遠不止生存與繁衍,更在於愛的情感,這種愛的情感甚至可以廣博到愛宇宙中存在的一切事物,即所謂博愛。

故,“孝順”本質上就是這種愛的情感在對待父母問題上的反映,它已經不考慮或者超越生命和種群的延續這種“現實利益”。所以孝順被歸到“道德”的範疇,也就是說“孝順”不是來自自然的本能,不是人的自然屬性,而是需要社會教育和培養才能獲得的人的社會屬性,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一定意義上講是人有別於動物的標誌之一。

“孝”字,在甲骨文中已經出現。《禮·祭統》:孝,從爻從子。效也,子承爻也,善事父母也。順於道,順天之經;循於倫,循地之義。可見,至少周代或更早,孝順便成了中華文明的內容之一了。《詩經》中就有不少歌頌孝順的篇章,如《詩經·大雅》:“永言孝思,孝思維則;永言孝思,昭哉嗣服”。孝,是孔子“仁學”的核心內容,所謂“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他第一個系統地詮釋了孝的含義,是中華孝文化的集大成者和奠基者。經過歷代儒家的演繹,孝被推崇到極致,成為天下第一“人倫”規範。

世界上不同的文明都不約而同地把孝作為善的重要內容,比如古希臘的哲學家也是倫理學家亞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中記載了考察官員任職資格時明確規定“要孝敬父母”,《聖經》記載《十戒》的第五條規定“當孝敬父母”。佛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這三大宗教的經典中都有關於孝的內容,尤其是傳入中國的佛教,受到博大精深的中華孝文化的影響,“百善孝為先”幾乎也成為它的信條。

當然,同其它任何事物一樣,孝順的含義也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化,被賦予新的含義。

用現代語言解釋孝順,那就是兒女要尊敬、愛護和贍養父母。這就回答了“什麼是孝順”的問題。其實,這個解釋和古時候沒有多少不同。尊敬,就是要使父母不因老邁而失去人格的尊嚴,就是要“禮敬”父母。愛護,就是不能讓父母受到身心的傷害,要使父母感受到愛和被保護。贍養,就是要保障父母的生活條件,使父母安心和放心。

關於“為什麼要孝順?”前文已經做了回答,那就是因為人有超越自然屬性的社會屬性:“愛”。狹義地說,孝順是一種特殊的“愛”,即因為父母生我、養我、愛我,所以我必須敬他(她)、養他(她)、愛他(她)。

在現代社會價值觀念中,這種孝已經演變成社會對所有老人的一種責任、義務和情感了,即敬老、養老和愛老。不然,社會就會變得不和諧,就會影響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對社會而言又迴歸到人類的自然屬性。

那麼“如何孝順呢?”換個說法“如何才算孝順呢?”具體地說“如何敬、養、愛父母呢?”。

我們正扮演著雙重角色,子女和父母。正因如此,我們可以從子女和父母兩個角度來思考和研究這個問題。

我做父母,我希望子女如何孝順我呢?第一,希望獲得孩子的尊敬,這種尊敬不因為我的失能而減少,也就是說孩子與我說話需要做到有禮,要禮大於理,不要聽到孩子的呵斥與責難。第二,希望得到孩子的愛。主要是理解,理解我心理和精神的需求,和我說些體己的話,要能保持心理的溝通,得到孩子的問候,情感上不要生分了。第三,希望生活上有保障,有安全感。身體有病可以得到醫療。於是,我就可以這樣孝順我的父母。同時作為父母,也要設身處地地為子女想。子女也有自己的事業和家庭,現代社會生活節奏快、壓力大,孩子的事業要發展,家庭要成長,有的工作還在外地。父母也要儘量地減少對孩子的依賴,給孩子留足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孩子發展好了,他(她)才更有能力孝順父母。於是,我就可以這樣對待我的子女。

我是子女,我如何考慮孝順父母呢?第一,我要全力保證父母的生活需要,吃穿用度不成問題,有病治療不成問題。第二,我要儘量和父母溝通情感,理解父母的難處,體會父母的心理和情感需求,用心去愛父母。第三,我要保持對他們的尊重和敬愛,決不用語言傷害他們,要使父母不因老邁而失去自信和任何尊嚴。於是,我希望我的子女也這樣對我。當然,我也希望父母理解我的難處,比如家庭的某些困難,比如工作的艱鉅,國家需要和家庭需要出現矛盾等等。希望父母對我的要求在我的能力承受範圍內。希望父母支持我在事業上的追求和發展。我希望自己也能這樣理解子女。

以上便是我關於“如何孝順”的理解。但是,這遠遠沒有解決“如何孝順”的問題。

正因為孝順不是人的自然屬性,所以由於種種原因,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孝順。那麼,作為父母,我怎樣做才能指望得到子女的孝順呢?如何通過教育培養使子女具有孝順之心呢?除了社會教育外,做父母的大有可為。

第一,孝順自己的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下同)。言傳身教,使得孝在孩子心目中理所當然,成為一種下意識,一種習慣。常常看到報道,某八十歲的老人被兒女遺棄,追溯下來才發現該老人曾經也是這樣對待他的父母的。

第二,愛孩子而且要教育好孩子。對孩子一定要給予足夠的愛,但不要沒有原則的溺愛。要使孩子能夠感受到愛、理解愛,在愛中成長。也有報道,父母早早地拋下孩子不管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結果一敗塗地,老來生活無著,回來要求孩子贍養,還為此走上法庭。

當然,我們不應該因為父母的過錯就不孝順父母。但是,要想這種孝順完全如父母所願,也許難以辦到。我們也不能無條件地苛求子女。

我給做父母的建議是:

首先我們要立足於自己解決養老問題,不給子女添麻煩。利用國家政策,先解決自己養老的經費問題,比如買好養老保險。如果子女有能耐,那等於錦上添花。其次,我們要儘量給子女的發展打基礎,創條件,助他們做強做大。子女事業上的成功是做父母的最大驕傲。他們發展得足夠強大時,你的養老就不會是個問題了。再次,我們需要轉變養老觀念,創新養老方式,或養老方式多元化。有條件家庭養老的,比如經濟條件,子女的身體條件,方便的醫療條件,和諧的親子關係等,只要父母和子女雙方都覺得愉悅,那就家庭養老。如果上述條件不完全滿足,比如子女工作繁重,離家太遠,家庭養老有困難,那就到養老機構去。社會的發展到今天,家庭生活社會化已經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養老當然也在其列。機構養老具有家庭養老不具備的諸多優點:你佔有了部分社會資源,你的安全有機構專門負責,生活有規律,有充分的玩伴,可以參與社會活動,可以交更多的朋友,有的機構有較好的醫療條件,為子女騰出了時間。

要相信,如果你的子女足夠孝順,即使你在機構養老,他們也會把你放在心上,會常來看看,會用各種聊天方式給你解悶,有時間會帶你外出旅遊,有病會帶你治療,你失能了他們會僱傭護理照看你。如果你的子女不夠孝順,即使家庭養老,他們可能未必把你放在心上,他們會玩他們的把你丟在家裡,他們會給你臉色,你病了還得自己到醫院甚至乾熬著,你沒有機會交朋友,孤獨還是屬於你的。

更重要的是,作為父母的我們也要轉變生活觀、健康觀、生命觀和生死觀。當我們的生命沒有挽救的價值的時候,就要學會面對死亡,敢於放棄。生命的最大意義就是能給自己、給他人、給社會帶來快樂。如果只能給自己、給親人帶來痛苦,給他人和社會帶來負擔,你的生命也就失去了意義,沒有意義的活著與死有什麼分別呢?不要用“孝順”的名義綁架自己的子女。

我給子女的建議是:

作為子女,我們也要轉變孝順觀,趁父母可以享受你的關愛時,及時盡孝,不要留下“子欲孝而親不待”的遺憾。如果有條件,儘量在父母身邊,隨時過問父母的生活。如果離家遠,至少每週一個電話,充分利用現代通信工具和父母交流,比如微信視頻,滿足父母對子女的思念。要隨時瞭解父母的需求,千萬不要以工作忙為理由長時間沒有一個問候。要常回家看看。有機會和條件時,要帶父母外出走走,旅遊旅遊。父母有難,要及時出手。父母有病,要及時治療。總之,要全力以赴保證父母晚年生活過得安心、祥和、健康、快樂、幸福。當醫生判定其生命已經失去了搶救的價值,真到了無可挽回的那一天,也不要過度治療,不要增加老人的不必要的痛苦,要儘量讓老人平安地、祥和地、有尊嚴地離開,設身處地地替老人考慮,而不是替自己的名聲考慮,才是對父母真正的孝順。另外,子女在事業上的成就也是對父母的一種孝順,你對社會所做的貢獻越大,父母的心會更加寬慰,更加幸福,更加自豪。

當然,我們期待社會進步,全社會都樹立正確的孝順觀、生死觀,通過立法讓父母和子女都可以坦然地面對生與死,能夠給生者以心安,給死者以尊嚴,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我們的生命會更加地美好。“孝順”這朵善良之花才可能綻放得更加絢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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