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女學生穿「8000元」衣服上學,被同學弄髒,家長要求全價賠償,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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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我按照企業和過去學校內老師有審判權的想法想,想錯了。這事不歸學校管,損壞物品是民事責任,歸法律管。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章 第十九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第二十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這只是理論,實際上打官司成本很高,打官司得罪老師,不聽老師安排時候處處被老師穿小鞋,甚至學校勸退,法院審判對方也不一定賠償,事後大家都離這孩子遠遠的,怕碰到他衣服,對孩子成長不利。最好的辦法是大家都穿校服,或去和自己經濟水平差不多的學校。老師只是給出一個調解方案,結合打官司的成本,老師給的方案差不多就是最佳調解方案了。從學校管理角度,要求都穿校服,對方有錯在先,學校無責。


ChamberSui


說實話,看到這新聞我是百味雜陳!

說的是班上兩學生打鬧,不小心將墨水灑到同學身上了。學生家長給老師打來電話要求照價賠償,因為這件衣服居然要8000元。

對這件事我有幾點思考:

第一,是否有必要讓孩子穿如此昂貴的衣服?

從老師的反應來看,這只是一所普通的小學而已。你穿這麼貴的衣服來,不是害人嘛?小孩子生性多動,難免會有誤傷的!(一網友語)再者,是否需要教育孩子艱苦樸素?從小就養成奢侈之風,合適嗎?

第二,衣服該不該賠?

這一點,大家看法不一:

我穿什麼衣服,你管得著嗎?弄壞了就得賠。

我剛買了一輛法拉利,開到農村去,被你弄壞了,你能不賠嗎?

應該賠,8000元買個教訓吧。豪車、華服、富人靠近不得!

你這是來讀書的,還是來炫富的?

你咋不去貴族學校呢?和王詩齡做同學多好?

賠!按照校服的價格賠!

不應該賠!這是害人,應該在衣服上標明:此衣服8000一件。

我倒認為班主任的調解方案蠻好!半價賠償,大家各退一步!

第三,我認為學校就是學校,讀書的地方。你即使是富豪,也不建議你穿的如此奢華!你助長的是孩子攀比之風。不利於他們的成長!還是老老實實的穿校服比較好!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為你寫詩醉紅顏


看到這個問題,我馬上就想,可信度有多少?因為正常情況下,小學生都是穿校服到學校上學,而這位小學女生穿如此貴的衣服到校,是何原因?怎麼想也想不明白,也可能是我的想像力不夠豐富吧。

假如這是一件真事,同學之間玩耍而弄髒衣服,老師讓賠一半,這顯然是不合理的處理方式,至少老師沒有這個決定權,因為即使按半價賠償也要四千,這都夠得上案值了,恐怕老師需要將事情交給校長協調去解決吧?

如果校長說那就賠一半吧,家長拒絕,那案值額度就又提高了,看樣子需要直接交給派出所去處理了。至於題主問全價賠償合理嗎?當然不合理,非常不合理。有哪條法律規定小學生一起玩耍,不小心把別人衣服弄髒要照價賠償的?你把法律條款翻爛了,恐怕也找不到這條的解釋。

所以,問題的關鍵是題主提出這個問題,本身就出於考驗大家的智商,看看你是否能掉進邏輯陷井。如果你真被問題本身吸引住了,並且會特別氣憤有這麼訛人的家長,那恐怕有人就笑了,因為達到了譁眾取寵的目的。


韓國成老師


要賠償?開什麼玩笑,叫他媽媽拿回去洗乾淨就是了。如果汙漬太頑固,可用先用84消毒液浸泡,效果很好的。什麼,會掉色?萬一掉色了不喜歡,丟掉就是嘛,反正小孩子長得快,一件衣服也穿不了幾個月。什麼,8000元不是個小數,不能說丟就丟?啊喲喲喲,聽說你們這些富豪,穿的衣服叫什麼來著?哦對對,香奈兒,一件短衣35000元,穿髒了直接丟掉,從沒考慮過要穿第二次呀,為什麼到了孩子面前就變得這麼小氣呢?

好吧,就算你是那種自己可以一擲千金,但對他人卻錙銖必究、一毛不拔的人,別人損害了你的財物,你要求賠償,確實很合理。

但是,你憑什麼說那件衣服值8000元?有發票?發票上的價格,只能代表你們交易雙方認可它當時的價值,未必是公允價值,而且沒有約定俗成的折舊標準,一件穿過的衣服,在別人眼裡,是一文不值的。

我的一位畫家朋友畫了一幅《清明上河圖》想賣給我,要價一百萬元。我同意了,付了10元錢訂金,叫他把畫發快遞過來。結果快遞公司不小心把畫掉到水裡泡壞了。我要求快遞公司賠償一百萬元人民幣,快遞公司不肯,只同意賠20元錢,說我沒有保價,就算保價了也有賠償上限。我說這幅畫值一百萬是真的,有交易記錄可以證明。沒想到快遞公司的妹子咧開嘴露出兩顆黃齙牙冷笑:這麼貴重的東西發什麼快遞呢?應該請鎮遠鏢局的林鏢頭押運呀!人家說得太有道理了,我簡直無言以對,只好自認倒黴算了。(故事編得怎麼樣?)

穿這麼貴的衣服的孩子,怎麼能送到平民學校讀書呢?到底是打腫臉充胖子還是存心想碰瓷?我是老師,現在請聽判決:責成對方家長將衣服洗淨晾乾,並真誠表達歉意,然後雙方握手言和。欽此。

有件事一直耿耿於懷:2014年我省吃儉用攢了臺乞丐版卡羅拉,寶貝得不行。不料有一天,停在小區院子裡,隔壁搞裝修的夥計噴廣告牌,油漆隨風起舞,把我的白馬王子噴成了黑臉包公!懷著滿腔怒火跟對方交涉半天,最後才達成“用汽油幫我洗乾淨”的條件,沒有賠償,沒有賠償,沒有賠償!我的心肝寶貝呀,那麼新,那麼亮,卻被汽油洗得黯然失色,那叫一個心疼!

裝修店的老闆很強項: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這麼規定的,哪怕是撞壞了勞斯萊斯,也只能要求修復。不服?你來咬我呀!


毫米


據網上個人媒體報道,王老師最近遇到一件很煩心的事情。前幾天,他們班上的兩名女孩子課間相互打鬧,結果其中一女孩子不小心將墨汁濺到了另一名女生的身上,本來王老師以為讓這個女孩子跟那個女孩子道了歉,那個女孩子的衣服髒了回家洗洗就可以了。但是事後,“受害人”家長打電話過來說,衣服很貴,要求照價賠償,而這件看似普通的衣服卻要8000元。王老師從中協調希望讓對方家長賠一半,然而"受害人“家長卻表示一分不讓。

此事一出,引起大眾譁然,一個小學生上學竟要穿8000元一件的衣服,真是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既然衣服這麼昂貴,自己又無法做到承擔被弄髒或損壞的後果,就應該提前告知老師和同學們,要班上的師生遠離昂貴物品,以免遭受經濟損失。

我所在的學校,孩子們穿昂貴衣服的倒是沒有,基本在幾百元左右,孩子在一起打鬧嬉戲難免會弄髒,大家也毫不在意,自己回家洗洗再穿就可以,倒是有學生的眼鏡價格不菲,近年來隨著孩子們的眼睛近視率越來越高,家長又愛子心切,有的有保護和矯正功能的眼鏡價值幾千以上的也不少,這種情況,家長都會提前給老師打電話,告知師生小心對待,家長和老師也會要求孩子好好保護自己的眼鏡,免得損壞,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外也約定,如果學生之間玩耍不是故意弄壞對方的眼鏡,且自己又沒有保護好自己的眼鏡,那麼對方不作賠償。雖然已有約定,但是對於昂貴的眼鏡攜帶者,不但自己小心,同學們也是敬而遠之,至今沒有因損壞眼鏡而起糾紛。

再回頭說說這件8000元的衣服,既然一家人這麼看重這件衣服就要提前告知班上師生小心為妙,而且要求自己的孩子小心保護自己的衣服,並同時告誡和自己一起玩耍的小朋友小心衣服。而“受害者”家長並沒有作提前預警,孩子也沒有提醒同伴,一經弄髒直接索賠,也實在讓人想入非非,怪不得廣大網友一大部分認為,這不就明擺著碰瓷嗎?要這樣下去,誰還敢跟這孩子玩耍?

如果家長真的富有,不如把孩子送去貴族學校,周圍都是“王詩齡”,每件衣服都上萬,在那裡,自己孩子的衣服被弄髒別的家長也可以賠得起,那樣的話老師也不會從中為難,多好。不過不知道如果自己閨女把別人家孩子的衣服弄髒賠個上萬是什麼心情?

總之,孩子的生活就應該是淳樸、簡單的,同學之間也應該是平等包容的,不要打上貧富差距的標籤,更不要讓孩子受到如此世俗的教育為好,因此,無論這位“受害者”家長多麼理直氣壯,從孩子所處的環境和孩子的年齡以及所受的教育上要求照價賠償都是不合理的,大家怎麼看,歡迎關注交流。


指尖教育帝國


我女兒十二歲生日的時候,我給她買了一個卡西歐的手錶當時一千多塊錢。我月收入的四分之一。後來她班的男生在她手錶背面用圓規畫花了,還刻了兩個字,笨蛋。我後來找到男孩家長。告訴她手錶是我給女兒成人禮的禮物,男孩子調皮我也能理解。劃痕在手機背面不影響佩戴。但是你們刻字就不應該。淘寶上一個表後殼一百多,你給我換一個新的。要不你給我買一個同款手錶。後來男孩的媽媽給了我一百多塊錢,讓我自己去換了表後殼。結果是,他爸爸休假回來後用金像砂紙打磨了一下,痕跡全無。我突然就覺得自己是詐騙犯。可是覺得為了讓那個孩子收到教育,錢我也沒有給他退。但是心裡總是有點不舒服。


秋日豔陽49288070


為什麼不賠?請說出你們合適的理由,就因為他的衣服值8000塊嗎?如果這件衣服100塊,你賠不賠?相信很多人會很爽快地賠償,但八千塊的衣服他卻要找出種種的理由了,比如這本身就是訛人,炫富,學校規定必須穿校服等等。

相當可見,不是人們不明白道理,還是說貧窮讓人不得不為自己辯護一下。貧窮拉低了我們的道德水準,但卻總是以道德去討伐別人。

損害別人的東西要賠償,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不用拿出來討論的,但一件八千元的衣服就要好好掰扯掰扯了,畢竟這個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可能就連很多的大人都不一定穿過八千塊錢的衣服,何況是孩子。不小心弄髒了衣服,看起來這太微不足道了,怎麼可能賠償這麼多呢?感覺到太冤,心有不甘。

不是你冤,而是不願拿錢,也不是別人差勁,而是你不想拿錢!

想起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事情。

我們班級有一塊責任田,我安排幾個小孩放學以後去種地,那塊地在校園的鐵柵欄旁邊,我們種了草莓和油菜。那天幾個孩子又是澆水,又是鬆土,拿著小瓜鏟忙的不亦樂乎。一個孩子不小心一揮小鏟子,正好碰到旁邊停著的一輛車上,那輛車是奧迪A6L,最新版的。碰的也不重,就是有一道不到半釐米一個小痕跡。但根據我們班級的規定,損害別人的東西要賠償,車主要了4000元。那個孩子的家長當天晚上就把錢打到了我的賬戶上,要我轉交給車主。絲毫沒有一點抵賴的舉動,也沒有說任何的抱怨的話。孩子可能受到了驚嚇,發燒,在家裡待了兩天。這孩子很誠信,也很有擔當。我想就是因為受到父母的影響吧。

當然,對於這件昂貴的衣服,我認為如果班主任平時管理嚴格,要求統一穿校服,也不會出現這種現象。孩子穿著這樣的衣服到學校,這說明本身學校管理有問題,這件衣服損壞,我認為也應該學校承擔一部分責任。

損壞別人東西要賠償,天經地義的事情!

別讓強詞奪理掩蓋你仇富的心態!


寐語小築


標題中的“小學生”、“8000元衣服”這兩個關鍵詞的確非常的博人眼球,我相信大多數網友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認為這位給女兒購買天價衣服的家長蠻橫霸道、為富不仁。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實發生的,我們的確可以作出這樣的判斷。但是我對這條新聞的真實性深感懷疑,所以在探討賠償的合理性之前先讓我們來探討一下新聞本身的真偽。

我特意在網上搜索了一下此事,發現截止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一家正規媒體對此進行報道。這則所謂新聞的出處是9月23日某網站上一篇文章,原文的標題是《小學生弄髒女同學“8千元”衣服,老師讓賠一半,家長說了6個字》,發佈者叫“小道說教育”,看名字估計是位自媒體人。


文中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就是兩個女學生在課間玩鬧的時候,一個孩子不小心將墨水弄在了另外一個女孩子的衣服上。事發時老師在旁邊看著她們,於是讓衣服被弄髒的孩子回家以後把衣服洗一下,並且讓過錯方道了歉。老師原本以為這件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可後來卻接到了“受害者”家長電話,對方表示自己孩子的衣服非常昂貴,要求一定得原價賠償8000元。之後,老師出面協調希望只賠一半,但“受害者”家長表示一分也不能少!

我們都知道一篇正式的新聞報道必需具備六大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在這位“小道說教育”所發表的文章中,根本沒有提及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這顯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另外關於文中的人物,作者對那位“受害者”家長姓甚名誰隻字未提,全文中只有王老師這樣一個稱呼,這顯然是不正常的。此外,文中的配圖也是從網上引用的,與事件本身根本無關。(參見下圖)

假設這件事情真實地發生過,我認為不管是當事的老師也好還是那位潑墨學生的家長也罷,主動找到媒體介入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畢竟孩子將對方的衣服弄髒的行為是客觀發生的,對方索要賠償不能完全說是在無理取鬧,雙方只是在賠償的數額上發生分歧。

如果此事真的得以曝光,那麼其可能性大概只有一種,即知情人不滿“受害者”家長的苛刻要求通過微信亦或是微博等個人社交平臺對外發布相關的信息,該信息在發佈後又引發媒體關注成為熱點事件。不過,截止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找到這樣的信息源乃至任何一家媒體的報道,而進行轉載的也只有頭條和百家號上的個別自媒體。所以,我們幾乎可以斷定這起事件其實就是一條騙取流量的假新聞。

我覺得大家與其在這裡探討所謂賠償的合理性與否,倒不如好好探討一下某些自媒體人的道德素養問題。通過刻意渲染某種巨大的反差來製造社會的割裂,這種人的用心真是值得打個大大的問號!



通城丹妹


這事很好解決,損壞汙漬衣服要賠償,賠不起怎麼辦?打官司告狀吧,衣服被汙的孩子家長,把那個學生家長告上法庭吧,法院怎麼判就怎麼賠,這才是最好的解決問題方法。

這是問題的第一步,還有第二步,那就是,這個穿好衣服的學生要倒黴了,因為他穿的衣服太貴重,任何學生跟他玩,後果都很嚴重,稍有不慎,弄髒衣服,賠都賠不起,所以怎麼辦?只能敬而遠之,像臭狗屎一樣,離他遠遠的。

同學在一起,能玩的一起玩,這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穿8000塊衣服的同學,普通同學玩不起,後果太嚴重,800元的衣服,甚至80元的衣服,真跟8000元的玩不起,所以就不要一起玩了。

老師也應該發佈預警,這樣事,老師不適合過多幹涉,什麼賠一半這樣的事都不要管,還是讓學生家長之間一起處理吧。

兩名女孩子課間相互打鬧,結果其中一女孩子不小心將墨汁濺到了另一名女生的身上,事後,“受害人”家長要求照價賠償,要8000元。老師從中協調希望讓對方家長賠一半,"受害人“家長卻表示一分不讓。


韓東言


小學生居然敢穿將近1萬塊錢的衣服,可見家裡非常有錢,但是新衣服就被同學弄髒,如果是故意的,肯定要用法律武器去告他,但是如果是不小心的,能夠接受對方道歉,雙方在未來接觸時也不會有多大的矛盾。

但是家長知道後,居然直接要賠償,而且要全價賠償,那可是8000塊錢,如果是幾十塊錢東西,賠也就是了,但是這麼多錢,那不是訛人嗎?如果弄髒給人家洗一洗,保證不損壞的情況下,雙方和解是一件多美妙的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是如果執意要人家賠償,只會把事情越鬧越大。



我記得我小時候有一次在上體育課前,早上媽媽讓我穿一件嶄新的牛仔褲,結果體育課的時候,有一個跟我關係特別好的同學不小心推了我一把,結果我大腿那裡弄破了,那個新的褲子也破了。(當時心裡好痛)

當時班主任說讓那個同學把錢都賠我,但是回到家後我跟媽媽說了這件事,媽媽也沒有多說,雖然是便宜貨(20塊錢左右),但是媽媽那天給我縫了一個補丁,當天下午我就穿這褲子上學了,結果朋友們都在笑我,雖然當時心裡真是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才穿了不到半天的褲子,居然被我弄破了。

而那個好朋友到現在關係特別鐵,如果因為一些小事就把關係弄得那麼僵,那麼以後走到社會人人都跟你做對,那你不就變成了別人眼中釘肉中刺嗎?所以心懷寬廣,別人能說一聲對不起的話,那麼自己也一定要接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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