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終於被「韭菜」告上了法庭

9月19日,備受關注的投資人訴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代碼600576)、趙薇證券虛假陳述案有了實質性進展,首批涉及趙薇案一審在杭州中院開庭。

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瞭解到,19日上午,杭州中院共安排了兩起證券虛假陳述案開庭,其中一案原告當庭申請追加趙薇為被告,合議庭評議後另行安排開庭;另一起案件由裕豐律所律師厲健代理,索賠金額近10萬,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利息損失。

“趙薇並沒有到現場,而是委託了金杜律所律師出庭。”厲健向小娛表示。

赵薇终于被“韭菜”告上了法庭

2016年底,趙薇曾試圖以6000萬自有資金,撬動30億槓桿入主萬家文化(現為祥源文化),一時間輿論沸騰,這同時也引來了監管層的關注調查。

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稱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趙薇作為龍薇傳媒實控人,在《股權轉讓協議》《借款協議》上簽字,為公告和銀行融資提供個人資產情況、個人徵信查詢;作為具體負責收購事項的趙正,則指認了趙薇本人知道收購進展情況。因此趙薇被證監會認定為龍薇傳媒違法行為的主管人。

處罰結果為,在祥源文化控股權轉讓過程中,信披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趙薇為龍薇傳媒涉案違法行為的直接主管人員,對其作出警告和30萬元頂格罰金。

根據《證券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原告認為,趙薇屬於虛假陳述司法解釋第七條第七款規定“其他作出虛假陳述的自然人”,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趙薇與祥源文化構成共同侵權,理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厲健告訴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庭審焦點主要集中於:

1、被告是否構成證券虛假陳述?

2、如果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如何認定?

3、趙薇是否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圍繞爭議焦點,原告提交了對賬單、證監會處罰決定等9份證據,被告祥源文化提交12份證據,被告趙薇提交了20份證據。由於被告不同意調解,法院將擇期作出判決。

赵薇终于被“韭菜”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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