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殘疾人坐火車享受半價,天塌不下來


讓殘疾人坐火車享受半價,天塌不下來


熱點評說“按照法律規定,我們應該享受購票優惠,鐵路部門為什麼不執行?”先天視力受損的殘疾人兄弟王力和王猛(化名)等殘疾人,在成都車站購買前往德陽的火車票時,要求半價購票未果。遂向成都鐵路運輸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狀告成都鐵路局,要求給予殘疾人票價優惠,返還一半票款,並索賠3.15元。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書”,決定立案審理。(《華西都市報》)

這起“半價官司”,並非只為幾個殘疾人而打,也是為整個殘疾人群體而打。這些年,關於“殘疾人購買火車票應享受半價”的呼聲,時有所聞,但鐵路部門總以“經營困難,沒有能力再承擔更多票價優惠”來推脫。現在,終於又有殘疾人為主張自己的權利,打一場哪怕只索賠3元多的官司,不知這場官司能否撬動“殘疾人乘坐火車享受半價”的堅冰。

按理說,這不該成為一塊堅冰。我國《憲法》規定:我國公民在年老、殘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殘疾人保障法》也規定: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便利和優惠。雖然鐵路部門有自己的規定,但這種規定不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從這個角度說,普通成年殘疾人購買火車票,也應該享受優惠。何況,以半價優惠讓利於殘疾人,也是鐵路部門在享受國家財政扶持之時應盡的社會責任。

或許有人要說,殘疾人乘坐火車如果真能享受半價,將會助長“黃牛黨”的倒票行為,很多非殘疾人也可能拿著殘疾人證跑去買票。這種情況或許會存在,但並不意味著鐵路部門可以不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問題也並非無法解決。

只要用心服務,辦法總比困難多。

讓殘疾人坐火車享受半價,天塌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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