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綜合發展的今天,戰爭都有哪些形式?爲什麼?

冰雹藍天


這個問題嘛,還真的可以好好說道說道。

“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政治是牟利的手段。”

克勞塞維茨在《戰爭論》中有過這樣精彩的論斷,充分說明了戰爭的本質和對人類社會的影響。

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是圍繞著“經濟性”考慮,生存和發展都需要經濟去支撐。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理解,其實就是政治制度服從於經濟模式,為經濟發展服務。不管是奴隸制、封建制、君主立憲制,還是資本主義制度、社會主義制度,甚至共產主義制度,誰能讓人類有更好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就會收到擁護和肯定。

當出現某種反對/敵對群體時,雙方無法通過和平的方式獲得生存和發展空間,暴力手段是解決一切矛盾的最終選擇,戰爭就爆發了。戰爭並不是為了屠殺或榮譽什麼的,畢竟戰爭的消耗也不小,敵方可以接受我方的政治控制之後,用和平的方式進行利益轉移會效率更高。

有哪些活動形式可以認定為戰爭呢?

判斷是否是戰爭行為,最直觀的判斷標準就是該行為是否會產生某種利益轉移。

軍事較量是最直接的戰爭,使用暴力手段讓敵方屈服,屈服的目的仍然是政治支配或者利益轉移;

貿易戰金融戰是以經濟掠奪為目的,不追求政治控制,迫使敵方進行利益轉移即可;

網絡戰外交戰輿論戰等是以政治支配為目的,目的是讓對方的治理方式失靈,被迫接受我方的控制。

由於現在有更和平的方式進行政治控制和利益轉移,因此軍事較量的必要性大大減少了。但是,不管人類社會如何發展,軍事較量永遠是最後、最重要的方式。

以上是我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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