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達成調解協議卻置之不理,執行法官「請君入甕」促履行!

2018年8月28日,都江堰法院執行幹警在成都市某賓館門前靜靜地等待著一位特殊“來客”,都市喧雜,火傘高張也似與他們無關,許久過後,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這位“深藏不露”的被執行人張某某終於如約“赴宴”,承辦法官當場將其控制,拘傳回都江堰法院。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達成調解協議卻置之不理,執行法官“請君入甕”促履行!

前序:達成調解協議,卻置之不理

2015年以來,張某某陸續在都江堰市某新型建材廠(以下簡稱某建材廠)處購買“中空玻化微珠”保溫材料,張某某陸續支付了部分材料款。2017年4月8日,雙方就供貨情況進行對賬核實並簽訂《結算協議》,確認:截止2017年4月8日止,張某某尚有41150元材料款未支付,並承諾於2017年6月20日前付清。付款期限屆滿後,某建材廠多次催收未果,遂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張某某支付保溫材料款41150元並承擔遲延履行違約金。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由張某某於2018年2月15日前支付某建材廠保溫材料款41150元。該協議已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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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調解協議後,張某某仍不履行還款義務, 2018年4月13日,該建材廠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張某某給付貨款4萬餘元。執行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並將被執行人張某某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將其所有的車輛及銀行存款2000餘元予以查封、凍結。但被執行人張某某仍置之不理,拒不到庭接到詢問,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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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戲:執行法官施巧記,“請君入甕”促履行

2018年8月28日,承辦法官查控得知被執行人張某某長期在成都承攬建築外牆工程,故讓申請人以洽談業務為由,約被執行人張某某在成都市某賓館門前見面。當日,張某某果然如約“赴宴”,承辦法官當場將控制,拘傳回都江堰法院接受詢問。張某某得知自己將被司法拘留,便當場安排家屬通過銀行轉賬向申請人履行了拖欠5年多的貨款41840元及案件執行費,案件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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