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細胞技術轉化路在何方?

全球已經註冊的幹細胞臨床試驗有5300餘項,中國僅300餘項;國際500餘種幹細胞藥物研發中我國僅有不到10項;規範的幹細胞轉化應用和幹細胞上市產品數量為0。《中國科學報》記者在9月19日在北京召開的香山科學會議第635次學術討論會上獲得上述數據。

“以幹細胞與基因組學為基礎的再生修復與個性化治療”為主題的會議上,面對我國幹細胞技術轉化面臨的差距,專家們提出,我國對幹細胞技術的監管應借鑑藥物研發管理模式,推進幹細胞臨床應用和相關產業發展。

借鑑藥物研發管理

由於具有增殖和分化的特性,幹細胞作為“種子”細胞可參與細胞替代和組織再生,給諸多疑難疾病的治療帶來希望。然而,近年來,在中國,幹細胞常常被濫用於昂貴的美容和臨床醫療。

機構逐利傾向明顯,幹細胞製備質量存在嚴重隱患、缺乏有效學術、倫理審查和知情同意等問題引起了專家們的注意。“以盈利為目的、治療效果不明的幹細胞臨床應用大量開展,導致了‘幹細胞亂象’,對科學和市場發展帶來不良衝擊。”會議執行主席、中科院院士周琪在會議報告中表示。

我國幹細胞臨床應用監管一直在崎嶇中前行。2009年5月,原衛生部發布《首批允許臨床應用的第三類醫療技術目錄》,將包括幹細胞治療歸為第三類醫療技術,由衛生部單獨管理。2012年7月,衛生部全面禁止了幹細胞療法和臨床試驗。

2015 年 8 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CFDA)和衛計委聯合發佈了《幹細胞臨床研究管理辦法(試行)》和《幹細胞製劑質量控制及臨床前研究指導原則(試行)》等政策,將幹細胞研究按藥品和生物製品的規範來管理,並對開展幹細胞臨床研究的醫療機構提出了嚴格限制,強調了科研階段的規範性。

那麼,進入產業化階段,幹細胞技術屬於“藥品”還是“技術”?

“幹細胞應當被認為是一種活的藥品。”周琪指出。據瞭解,藥品管理採用審批制度,進入臨床試驗前,新藥必須獲得CFDA審批的藥品臨床試驗批件,陸續進行一期、二期、三期試驗,以確保其安全性和療效。而醫療技術則採用備案管理方式,重在事中事後管理。

對此,與會專家認為,只有借鑑藥品研發的路徑管理幹細胞,才能避免“亂象”加劇,讓這一技術真正造福患者。

原始創新不可或缺

世界範圍內,在生物技術產業中,幹細胞產業顯得朝氣蓬勃。在與會專家們看來,更應得到重視的是市場背後的驅動力——原始創新。

當前,我國在幹細胞領域取得了長足進步,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主要創新指標進入世界前列。 “但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我們所取得的成果仍然缺少真正引領性的工作。從理念到前期理論基礎、核心技術的創新目前主要還是發達國家科學家做出來的。”周琪強調,“去跟蹤的事情沒有希望,我們要去追求源頭創新!”

為加強中國幹細胞領域科研的引領性,2017年12月,中科院在“幹細胞與再生醫學”戰略性先導專項的基礎上,啟動“器官重建與製造”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圍繞體外、原位和異體再生等新技術和理論的開展科學探索。

此次會議上,專家們認為眼病治療可能是當前幹細胞技術最有希望獲得突破的領域。

針對嬰幼兒白內障術後不適宜植入人工晶狀體而嚴重影響視覺發育這一臨床難題,開展系列研究。研究人員最終證實,晶狀體存在再生潛能,發現了晶狀體幹細胞的存在,創建了一種新的、旨在最大程度上保留晶狀體幹細胞的內微創手術,已應用到臨床。這項研究獲評《自然-醫學》“2016年全球生命科學8大突破性進展之一”。

作為此次會議執行主席,劉奕志總結:“利用人類自體細胞介導組織器官修復是再生醫學的新方向。成功的關鍵在於找到諸如晶狀體一樣自我更新修復能力強的成體幹細胞作為內因,以及創造與之相匹配的微環境作為外因,二者共同發揮作用。”

同樣在治療致盲性眼病上,陸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教授陰正勤帶領團隊成功利用人胚胎幹細胞來源的視網膜上皮細胞懸液視網膜下腔移植,以治療溼性老年性黃斑病變和青少年性黃斑變性。目前,這項工作已進入臨床研究階段,尚待臨床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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