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董事兼董事會祕書股份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

證券代碼:002398 證券簡稱:建研集團 公告編號:2018-071

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董事兼董事會秘書股份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

本次減持人員董事兼董事會秘書葉斌先生保證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兼董事會秘書葉斌先生計劃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不超過2,033,162股公司股份(佔公司總股本比例0.29%)。

公司於2018年9月28日接到公司董事兼董事會秘書葉斌先生出具的《關於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減持計劃告知函》,葉斌先生計劃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以下簡稱“減持計劃”),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葉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況如下所示:

二、本次股份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股東名稱:葉斌。

2、減持目的:個人資金需求。

3、擬減持數量、佔公司總股本比例:

根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本次葉斌先生計劃減持的數量不超過該數量。

4、減持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該等股份首次公開發行後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和送股而相應增加的股份)及股權激勵行權取得的股份。若減持期間公司發生送股、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減持期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即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4月28日。減持期間如遇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股票的敏感期限制,應在該敏感期停止減持股份。

6、減持方式:集中競價。

7、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三、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1、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中葉斌先生所作的有關股份鎖定及持股意向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購其持有的股份。

2、葉斌先生承諾:在擔任本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所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在申報離職六個月後的十二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所出售的本公司股份總數不超過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50%。

3、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促進公司穩定健康發展,葉斌先生承諾:自2014年 9 月20日起至2015年 3月19日止的六個月內不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為了促進公司健康、穩定發展,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時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葉斌先生承諾:自2017年 10 月27日起至2018年 4月26日止六個月內不減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減持股東嚴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諾,未出現違反承諾的情況。並且本次減持計劃不違反其關於股份鎖定的承諾,不存在違反《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的情況。

以上承諾均按照承諾時點的法律法規進行出具,實際執行中將參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進行辦理。

四、相關提示性風險

1、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具有不確定性,減持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2、本次減持計劃沒有違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減持股東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減持股東不屬於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的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五、備查文件

1、減持股東出具的《關於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減持計劃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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