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募投項目終止和結項並將剩餘和節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於2018年9月28日召開九屆六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募投項目終止和結項並將剩餘和節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優化公司資產結構,結合外部環境的變化以及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擬終止原募投項目老盤道背後(外圍探礦權)錫多金屬礦詳查後續項目(下稱“老盤道探礦權項目”),將該項目未投入的募集資金2,200萬元以及銀都礦業拜仁達壩銀多金屬礦尾礦綜合利用項目(下稱“銀都尾礦綜合利用項目”)結餘募集資金9,880.45萬元,合計12,080.45萬元用於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佔本次總募資淨額的10.10%。本次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公司於2016年7月實施完成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經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三河華冠資源技術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1339號)核准,公司通過主承銷商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甘肅盛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92,159,456股,發行價格為13.22元/股,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1,196,574,492.82元,業經大華會計師事務(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大華驗字[2016]000696號”《驗資報告》。公司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制度,並與華龍證券、浙商銀行蘭州分行、光大礦業、赤峰金都、銀都礦業分別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及四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使用及剩餘和節餘情況

截止2018年8月31日,本次終止和結項的募集資金使用及剩餘和節餘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二、終止和結項募投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一)老盤道背後探礦權項目

1、原募投項目計劃和實際投資情況

老盤道背後探礦權項目投資總金額為2,200萬元,項目實施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光大礦業。原計劃老盤道背後探礦權在取得采礦權之後,外圍未完成勘探部分繼續保留探礦權,該部分外圍探礦權後續仍需進行部分勘探工作,具體工作如下:

2016年8月8日,經公司八屆二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以21,100萬元對光大礦業進行註冊資本增資,其中21,048萬元使用募集資金,52萬元使用公司自有資金。截止目前,增資款中2,200萬元用於老盤道背後探礦權項目的募集資金一直未投入使用。

2、終止該募投項目的原因

2017年1月,因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政策調整原因,光大礦業老盤道背後探礦權被劃入自然保護區,無法繼續開發利用。為避免重組注入資產無法產生利潤對公司經營業績的不利影響,切實維護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公司分別於2017年11月13日、11月30日召開八屆三十八次董事會和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三河華冠以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為對價回購老盤道背後探礦權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由原重組交易對方三河華冠以其持有的公司32,655,877股為對價回購老盤道背後探礦權,該對價股份公司已於2018年1月3日完成註銷。鑑於該項目已發生重大變化且無法繼續實施,公司決定終止該項目。

(二)銀都尾礦綜合利用項目

1、原募投項目計劃和實際投資情況

銀都尾礦綜合利用項目投資總金額為9,880.45萬元,項目實施主體為公司控股子公司銀都礦業。原計劃銀都尾礦綜合利用項目投資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新增採掘設備、充填站及輸送管道、尾礦有價元素回收系統,具體投資如下:

2016年8月8日,公司將該項目募集資金轉入銀都礦業募集資金專戶。截止目前,銀都尾礦綜合利用項目對應的募集資金9,880.45萬元一直未投入使用。

2、該募投項目結項併產生節餘資金的原因

2016年8月8日,公司根據發行方案規定的募集資金用途以及與銀都礦業簽訂的《借款協議》,將該募投項目資金9,880.45萬元轉入銀都礦業募集資金專戶。之後隨著銀都礦業自身經營現金流逐漸充裕,在該募投項目實施過程中銀都礦業實際並未使用募集資金,全部使用了自有資金,募集資金一直存儲在銀都礦業募集資金專戶中。截止2018年4月23日,銀都尾礦綜合利用項目募集資金9,880.45萬元及利息收入已從銀都礦業募集資金專戶轉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三)募集資金變更的用途和影響

本次變更募集資金為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升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優化公司資產結構,為公司股東創造收益。本次募集資金用途變更完成後,“老盤道背後探礦權項目”的實施主體光大礦業的註冊資本將相應減少,具體如下:

注:鑑於上述募集資金變更金額暫未包含募集資金專戶未結利息及手續費等,原募集資金實施主體的減資金額以實際募集資金變更金額為準。

三、公司的說明和承諾

公司過去12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委託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並承諾未來12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

四、專項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終止老盤道背後探礦權項目,是充分考慮了該募投項目因政策變更被劃入自然保護區、無法繼續開發利用的現狀而決定的;結項銀都尾礦綜合利用項目,是充分考慮了該募投項目的建設資金銀都礦業已根據其實際情況使用自有資金解決,並未使用原計劃投入的募集資金,即節約了成本,又達到了使用效果。

公司本次將剩餘和節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對提高公司整體效益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沒有違反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公司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事項時,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合法利益的情況。獨立董事同意《關於公司募投項目終止和結項並將剩餘和節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並同意將本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終止老盤道背後探礦權項目,是充分考慮了該募投項目因政策變更被劃入自然保護區、無法繼續開發利用的現狀而決定的;結項銀都尾礦綜合利用項目,是充分考慮了該募投項目的建設資金銀都礦業已根據其實際情況使用自有資金解決,並未使用原計劃投入的募集資金,即節約了成本,又達到了使用效果,且將剩餘和節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可以最大限度發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該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全體監事同意公司《關於公司募投項目終止和結項並將剩餘和節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三)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經核查,華龍證券認為:

1、由於老盤道背後探礦權項目被劃入風景區,公司無法繼續開發利用,且該項目已被回購,將本項目節餘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用於公司發展主營業務之需要,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2、銀都尾礦綜合利用項目公司已使用自有資金完成了項目建設,公司未使用原計劃投入的募集資金9,880.45萬元,該筆資金一直存儲在銀都礦業募集資金專戶中,公司為了減少財務費用,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符合全體股東利益;

3、上述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經過必要的審批程序,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已出具明確同意意見,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的要求,該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綜上,本保薦機構認為盛達礦業部分募投項目終止和結項並將節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是合理、合規和必要的。保薦機構對盛達礦業本次部分募投項目終止和結項並將節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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