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財務」遇到了「假法人」……大學生兼職又有新騙局!

“假财务”遇到了“假法人”……大学生兼职又有新骗局!

“假财务”遇到了“假法人”……大学生兼职又有新骗局!

大學生暑期兼職,網上找到輕鬆工作。只需錄入個人信息就能輕鬆掙一百元,樂壞單純的兼職學生。豈料兼職卻是一個陷阱,兼職學生陷入死循環。點擊音頻收聽依法治市——“假財務”遇到了“假法人”

案情回放

炎炎夏日,來稅務局辦稅的納稅人絡繹不絕,嘈雜的環境讓人即使在空調下也感覺悶熱,而在四樓徵管科辦公室氣氛卻十分的安靜,站在一旁的五位年輕人緊抿嘴唇,臉上滿是迷茫失意和不知所措。

“老師,我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只是假期兼職,一次就只領了一百塊錢,下次絕對不會了!”

這5位年輕人是在校大學生或應屆畢業生,他們向稅務局反映:自己在不完全知情的情況下,被登記為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甚至是法人!

原來正值暑假,小王、小周、小韋想著豐富社會經驗,同時又能掙點外快,便加入了某個兼職群。裡面發佈的兼職消息大多數是發傳單、做家教等,這些都沒有引起這些年輕人的注意,但2018年5月的一則兼職消息卻吸引了他們的目光……

工作內容:協助資料辦理;工資:結束當日或次日轉賬;帶好身份證及複印件,屆時有專人帶領,採集你們信息。操作機構是國家政府機構,此項操作只是流程需要,沒有信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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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這則兼職消息,小王等人認為這是一份輕鬆的工作,沒有多想就向對方表達了工作意願。當了解到集合地點是政務中心時,更是覺得安全可靠,三人毫不猶豫加入了“協助辦理5.30”的群聊,還高興地給2位朋友介紹了這份安逸的兼職,將其拉入群中,打算到時結伴前往。

時間很快到了約定工作的日期5月30日,小王、小周等5名年輕人早早地就到達了政務中心,與對方聯繫後很快從政務中心走出一名中介人員,將他們帶進政務中心。

中介人員

這個兼職工作對你們沒有任何風險和影響,你們只需要配合工作人員就行了,很簡單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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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過程中,這位中介沒有給小王等人看資料的內容,小王等人即使內心有疑惑,但想著沒有風險,便很配合地完成了一系列信息採集工作,其中包括錄入身份證信息、人像採集和電話認證。

事後,對方果真很快支付了兼職薪酬,年輕人們興高采烈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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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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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我今天遇到了一個只需要一兩個小時就輕鬆掙一百元的兼職工作,只需要在政務中心錄入一些個人信息就可以了。

錄入個人信息?我怎麼覺得這事有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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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

小王

不會吧?

在朋友的提醒下,小王這才覺得事情有點不對勁,他立即與其他4人聯繫,當他們在去找當初發佈消息的中介,要求讓其辦理退出公司稅務登記的名單時,對方一直以各種理由,一個月後中介直接將他們拉黑。這時小王等人才真正開始意識到這件事情的不尋常……

七月的天,烈日高照,而剛從政務中心出來的小王5人即使額頭有些許汗水卻絲毫沒有感覺到熱,因為政務中心稅務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更改涉稅信息需要法人確認”時,他們以為事情很快就能解決了。

然而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當小王聯繫上公司的法人時,才發現公司的法人竟然也是兼職被騙的學生。這時事情進入了死循環,小王他們不知如何解決,腦中混亂迷茫。於是便有了開頭出現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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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賓

“假财务”遇到了“假法人”……大学生兼职又有新骗局!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

徵管和科技發展處副處長張志軍

稽查局副局長 李富敏(左)

納稅服務處副處長 曹娟(右)

案件解讀

小王等大學生遭遇的涉稅騙局中,不法中介慣用的伎倆是什麼?

當前在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大背景下,納稅人辦稅變得比以往更加方便快捷。為了讓納稅人“少跑路”,稅務登記和實名採集工作,只需納稅人帶上營業執照和身份證資料就能辦理,對於不能到現場的還能通過微信公眾號網上採集認證。

本來是好的便民辦稅政策,卻讓一些不法分子動了歪腦筋,利用辦稅流程簡化來做不法之事。這些不法分子多以個人名義與受害者對接,一旦事情被察覺或暴露,他們就會像本案例中小王遇到的情況一樣,將受害者拉黑。他們的手機號多為專用,辦完事後直接銷燬,這樣的做法使得稅務機關或公安機關的調查難度加大。

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兼職者“喜歡兼職手續簡單、掙錢輕鬆、體驗生活積累經驗”的心理,發佈一些充滿誘惑的工作消息吸引受害人上鉤,然後再利用受騙人對辦理涉稅事項不太熟悉的情況,採取對稅務機關的風險提示信息予以遮掩等方式以及在與受騙人對接時避重就輕地去誘導其去辦稅,讓法律和稅務意識淡薄的受騙人迷糊地辦理了一系列稅務事項,殊不知,這些稅務事項的辦理對小王等受騙人潛伏著巨大的涉稅法律風險。

在辦稅更容易和事後“銷聲匿跡、轉移地下”的情況下,不法分子頻頻行騙。

小王等人可能將面臨哪些涉稅法律風險,會否對今後創業、就業有影響?

在擔任了企業法人、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後,就會相應地承擔該企業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稅務風險和法律責任。具體情況介紹如下:

第一、企業違法,企業相關負責人和辦稅人員將擔責。例如本案例中小王等人被誘導登記為法人、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如果這些虛假註冊的企業幹了不法之事比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該企業將面臨被稅務機關追繳稅款、罰款等處理處罰,作為企業的法人、財務負責人以及相關辦稅人員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將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涉稅風險多,甚至出行受限。稅務風險有多種,常見的一種情形——欠稅。身為企業法人將承擔公司欠稅帶來的負面後果,企業被處罰繳納滯納金;被稅務機關在辦稅場所或網站、報紙等新聞媒體公告;被稅務機關監控;納稅信用評價降級等。等級為D級的納稅人還將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被予以限制或禁止;欠稅情形嚴重的根據《稅收徵管法》規定,還將被限制出境,到時出國做生意、探親、旅遊都受到影響。

第三、企業異常受監控,企業人員被關聯,日後工作受阻。被登記為企業法人、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三種身份後,一旦該企業變為非正常戶受到稅務機關監控,將異常關聯到自己正常經營或工作的企業,影響其正常辦理業務,直至與問題企業解除關聯後才能順利辦稅。

如本案例中,一旦小王等受騙人被登記的企業轉為非正常戶,將受到聯網監控,日後小王等受騙人想要開辦企業、做會計方向的工作就變得困難重重。甚至連以後以自然人身份去稅務機關代開發票也同樣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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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程序是什麼?

哪些行為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正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個重要前提是購銷雙方要有真實的貨物、應稅勞務、應稅服務交易和真實的資金往來。開具專用發票上註明的購貨方的名稱、貨物或勞務的名稱、數量,金額稅額與實際經營完全相符才是正常開具的專用發票。

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表現:

一是純粹虛開,即沒有真實貨物交易和資金往來的情況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是高冒虛開,一些企業雖然有真實的貨物和資金往來,但給購貨方開具票面金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的專用發票;三是富餘虛開,某些企業經營的貨物面向消費者不需要開具發票,企業在經營中結餘出開票額度,再向第三方開具專用發票。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將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18〕226號)規定:在新的司法解釋頒行前,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0號)第三條的規定執行,即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巨大”。由此可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國家嚴厲打擊的稅收違法行為。

近年來,成都市稅務部門採取“精確分析,精準打擊”的雙精模式,與公安機關密切聯合,以典型虛開團伙為重點打擊對象,淨化了稅收徵管環境。2018年6月成都市稅務局公佈了《成都市十大虛開發票典型案件》。公佈的十大稅案都是由於虛開增值稅發票不同程度地偷逃國家稅款或騙取出口退稅,目前多名涉案人員已被審判或刑拘。

下一步,稅務部門將緊緊依託公安、海關、銀行等部門深入聯合開展打虛打騙工作,繼續把打擊虛開和騙稅行為作為整頓規範稅收秩序重點,保持打擊虛開和騙稅工作高壓不減、重拳治惡力度不減,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全力推動成都經濟健康發展。

“假财务”遇到了“假法人”……大学生兼职又有新骗局!

依託實名辦稅信息建立誠信辦稅記錄,是如何實現讓失信者“處處受限”的?

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明確要加強包括法定代表人、會計從業人員在內的重點人群職業信用建設。實名辦稅有利於釐清納稅人與其辦稅人員之間委託授權關係,強化法定代表人稅收主體責任意識,提升辦稅人員對個人信息和信用的重視程度。依託實名辦稅信息建立誠信辦稅記錄,與信用級別評價緊密關聯,實現讓守信者“一路綠燈”、失信者“處處受限”。

比如被稅務部門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的企業,其年度納稅信用等級將被判定為D級,面臨諸多稅務懲戒。同時,發改、法院、公安、國土、財政、交委、銀行、海關等多部門將對其進行聯合懲戒,從阻止出境、限制擔任相關職務、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等方面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經營等活動進行限制。

稅門部門除了“稅收違法黑名單”外,對守信者有沒有激勵措施?

為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機制,成都稅務部門大力實施對納稅信用A級企業的聯合激勵,也就是褒獎守法誠信經營的“納稅誠信紅名單”,2017年1月,成都市稅務局陸續與25個市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簽署了《成都市關於對納稅信用 A 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措施的合作備忘錄》(成信領〔2017〕1號)並予以公佈,向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推出了涵蓋17個領域的37項守信聯合激勵措施,對具體聯合激勵的措施和操作程序進行了明確和細化,讓A級納稅人在市場競爭中憑藉稅收領域的守信記錄,贏得更多的機會和實惠。比如,對納稅信用評價為A級的納稅人,予以發票領購優惠,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對納稅信用良好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推出網上勾選平臺。開通“A級納稅人辦稅直通車”。提供“綠色通道”,最大程度地簡化辦稅流程、壓縮流轉環節、減少報送資料。納稅信用 A 級出口企業可評為出口企業管理一類企業。在辦理出口退(免)稅方面優先安排該類企業辦理。聯合銀行推出守信企業“納稅信用貸”、“稅易貸”等項目,將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納稅信用等級等情況與其增加融資機會和降低融資成本有機結合。截至2018年中旬,向全市1878戶企業發放貸款總金額約16.4億元。

這些激勵措施實現讓守信者“一路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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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範涉稅騙局?

雖然不法分子手法多樣,但我們牢記以下幾點是能避免的:

第一、社會陷阱多,三思而後行。不要輕信陌生人,面對誘惑要冷靜,多加思索準沒錯!輕鬆錢多的兼職不可信,腳踏實地、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才是真道理。

第二、法律責任不忽視,身份信息不外借。作為成年人要牢記我們的行為是負有法律責任的,簽字須謹慎、不懂多問做到心中有數。身份證、銀行卡是我們身份信息載體,絕不可隨意為他人所用。涉稅表單都有抬頭,認證窗口也有工作人員,看懂、問清再行動,寧慢三分也不事後為隨意馬虎懊悔遺憾。

第三、加強法律知識學習。為自己築保護罩,不讓非法行為影響我們的美好未來。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總編:傅澤濤 主編:張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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