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育部將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是否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青少年溺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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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有句老話是這樣說的“打死的都是會拳的,淹死的都是會水的”,古人也雲“善騎者墜於馬,善水者溺於水,善飲者醉於酒”,由此可見減少青少年溺亡事件與普及游泳之間沒有必然關係。

如果將游泳課程列入小學教學大綱可以大大增強學生的健康體質,有利於提高全民身體素質,而減少青少年溺亡事件,更多的還是需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孩子們隊危險的認知能力,加強孩子監護人的監管責任。

而如果空有一身游泳的本領,而缺乏對危險的預見性和對大自然的敬畏之心,造成自信心膨脹或者錯估了危險性,往往會更容易出現悲劇。


牛城小巷


三水三心觀點:

不能因為有人溺水,就增加游泳課程,照此邏輯,後果不堪設想。

三水三心分析:

每年都有未成年學生溺亡!

以2018年近40天的暑假為例,中小學生溺亡事件已經發生多起,僅以四川為例(不完全統計):

6月,簡陽一在建工地深坑積水,一學生溺亡!

7月,四川米易縣5名兒童溺水身亡(下圖為溺水死亡的學生照片,慘不忍睹!)!

8月,兩名8歲的雙胞胎女孩在青島溺水死亡!

據有關統計:我國每年因為溺水身亡的人數已經達到57000人,其中中小學生佔65%!

一個孩子就是一個家庭!

一個孩子其實也是一個世界!

每每看到有關學生溺亡的事件,三水三心都悲從中來——我的兩個堂侄女,都是因為溺水死亡的!堂哥、堂嫂以及年老體衰的伯母悲痛欲絕的樣子,一直深深地鐫刻在我的腦海裡!

於是,有人開始提出各種解決辦法:有的地方採取的是學校、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防溺水策略(其實,這本來就是教育的三個方面,除了防溺水,任何有關教育的事項,都可以用這個“三位一體”);還有的地方要求教師做池塘巡邏員,實行“承包制”,誰負責的水域除了安全事故,誰就要承擔責任,我在網上還看到了某地的校長揹著手巡邏的圖片,想想,這其實就是一個冷幽默;也有人提出,在學校開設游泳課程每個學生都學會了游泳,豈不會大大減少學生溺亡事故?

這些做法和想法,在現階段,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意義——畢竟,生命是最高價值,不管是家庭還是教育工作者抑或是社會工作者,都應該將生命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沒了生命,家庭、教育和社會管理,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但三水三心並不贊同通過“在學校開設游泳課程”的方式來預防溺水事故,這不是三水三心漠視生命,而是對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思考:

第一,從職責的角度來說,不能將所有的教育責任都轉嫁給學校

教育是有三個方面組成的,學校、家庭、社會,這三者各有分工,又必須形成合理,才有利於教育的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毫無疑問,學生溺亡,是一個家庭的悲劇,也是一個社會悲劇,作為學校和老師,也會倍感痛心。

但依照這個邏輯,因為有學生溺亡,學校就要開設游泳課程;那麼,因為學生髮生交通事故,是否要開設交通教育課程?因為有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是否要開設食品安全課程?因為學生有網絡侵害,是否要開設網絡安全教育課程?因為學生有遭受家庭暴力,是否要開設防家庭暴力課程?凡此等等!

這樣下去,學校,不就是一個大雜燴,不就成了一鍋“東北亂燉”嗎?

我在某地工作的時候,某地就發過幾個文件,每一項工作後面,都有一個要求“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我後來和當地的最高負責人開玩笑,“我清理了一下,一共有43個文件要求專人負責,我們全校只有54個人,這樣一來,就只剩下11個老師上課了!”

你說,這是不是一個道理呢?

其實,有些工作,需要家庭來做,比如,陝西就明確定性“學校要提醒家長切實履行主體監護責任,加強暑假期間對子女的管教,承擔起預防溺水工作的第一責任。”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給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就是學生,離開學校,他就是一個社會公民,回到家裡,就是未成年的孩子——只有明白了這個道理,才能清除各自的職責分工!

第二,從軟硬件資源來說,現階段絕大多數學校都不具備相應的條件

學校要開設游泳課程,也並不是不可以,畢竟,游泳也是一門技能(雖然,需要掌握的技能很多,學校想要完全開設,也是不可能的)。但有地方遊嗎?據我所知,全國建有游泳池的學校並不多,大多數還是比較高端的民辦學校!

總不至於在教室裡講游泳吧?老師在黑板上畫游泳的姿勢,孩子們在教室裡模擬?還有一種辦法,就是臆想:孩子們,我們開始冥想,現在,我們進入游泳池,開始做動作??

有人會說,組織學生去游泳池嘛!這也不是不可以!交通費、泳池的使用費呢?誰買單?國家買單還是家庭買單?這都是問題!

另外,總要有人教吧!三水三心會幾招“狗刨式”,你總不能叫我教孩子們——到時,一池子的狗刨?還得有專業的人士吧?也可以購買服務,聘請游泳教練,這筆經費由誰來出呢?國家還是家庭?

第三,從思辨的角度來看,開設游泳課與減少學生溺亡之間沒有必然的邏輯關係

古語云“善射者死於矢,善戰者死於兵,善泳者溺於水”,說白了,被淹死的大多是會游泳的人或者自以為會游泳的人!喜歡水,是孩子的天性;怕水,也是孩子的天性。我不會游泳,跟小夥伴們去野遊,只敢拉著樹枝,在靠岸的地方。而那些自以為游泳技術好的人,“爭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沒於鯨波萬仞中”(周密《觀潮》)後來,我們村子兩人被淹死——都是高手哇!

你看,從這角度來看,開設游泳課程之後,教會學生游泳,是否有可能發生負面作用呢?有人就會問了,那你的意思是什麼都不教學生,就什麼事都不會發生嗎?

懂道理的人都知道,三水三心不是這個意思——三水三心想要申明的是,避免發生學生溺水,乃至於發生其他安全事故,最關鍵的因素,監管,監管,監管——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最後,三水三心來探探如何避免學生溺亡事件發生

1.家長切實履行起監護責任。

廣大的農村地區,是每年溺水的高發區,究其原因,主要是父母常年在外務工,孩子疏於管理。我的老家曾經發生過多起溺水事故,都是因為父母不在家,爺爺奶奶帶孩子生活,但管理跟不上造成的。

2.學校、家庭和社區都應加強安全教育。

現在,大多數地方的學校都使用了安全平臺之類的現代教育平臺,知識容量豐富,畫面形象生動,可以給學生以安全的警示。還有些地方,採用《告家長書》之類的方式,廣泛宣傳。但教育絕非學校一己之力,安全教育更是如此,需要多方面的密切配合,家長、社區在這方面起的作用非常有限,這就構成了“短板效應”。

3.社會公共服務水平嚴重滯後,應因應形勢,儘早行動。

從兒童心理學的角度看,孩子為什麼要去游泳呢?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天氣熱,需要降溫;二是游泳好玩。各地能否通過設立兒童戲水的區域,孩子們想玩,你就應該給一個可以讓他們安全地玩的地方啊!這就像草坪一樣,人們都要走,你不能完全依靠禁止的方式——難道不應該思考你修建的路並不符合人們的思維習慣嗎?

我以為,這才是治本的地方——試想,為什麼城市裡很少發生溺水事故呢?因為游泳池多啊!為什麼農村地區相對很多呢?因為沒有地方游泳啊!

總之,要避免一旦學生髮生什麼問題,就要求學校通過增設課程的方式,來預防和避免,要知道,學校的主要職責,不是教會學生多少技能,而是教學生知識以及只是背後的思維方式和文化,二是教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然,學校成了一鍋“東北亂燉”,啥味都有,就是沒有書香味,那豈不是更大的悲哀?


三水三心


的確,暑假期間“溺亡事件”不斷,溺水死亡,已成為威脅青少年安全的“重要殺手”。

01 讓我們先來看看近十多天發生的多起群體溺亡事件。

1、2018年8月3日,黃石市陽新縣黃顙口鎮三洲村村民丁女士一家5人,前往長江中戲水時溺亡。5名死者都是陽新縣黃顙口鎮三洲村村民,分別為丁女士、丁女士的二女兒和兒子,以及丁女士孃家的2個侄兒。



2、2018年7月20日下午, 西安周至縣的7名十五六歲的高中生相約到黑河河道游泳消暑,不料3人下水後發生溺水,其他4人緊急報警處理。當地轄區公安和政府部門當即趕到事發地點展開救援,打撈工作於當日下午開始至晚上10時許,3名少年先後被打撈上岸,但不幸的是,3人均已溺亡。同日,僅周至還有另2人溺亡。

3、2018年7月20日,濱州又有三人溺亡,一個19,兩個20歲。



4、7月29日15時30分許,在史河固始縣陳圩社區楊營段發生3人溺亡事故,最大15歲,最小12歲。

5、2018年8月5日,青島兩姐妹在海邊游泳時失蹤,6日,才打撈出屍體,確認溺亡。



。。。。。

一樁樁溺亡事件令人痛心,而且很多溺亡是群體性的,影響巨大。

世界衛生組織《全球溺水報告》顯示,全球每小時有40多人溺水死亡,每年共有約37.2萬人溺水死亡。

據統計,我國每年約有5.9萬人死於溺水,其中發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以中小學生居多。今年,高溫天氣時間長,青少年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季,預計此數字將會被突破。

未成年人因身心發育不全,好奇心重,對潛在危險(尤其是野泳)的認識不足,還因為很多孩子並不會游泳,對水性並不熟悉,更容易成為溺水事故的受害者。



02 將游泳納入教學大綱的必要性。

據瞭解,目前我國將游泳納入教學大綱的省份是海南省。據筆者在深圳教育局同學所言,下學期,廣東將也實行這一政策,將游泳成績納入體育中考。另外消息,上海、江浙也有啟動這項計劃的意願。



對於加強學生游泳訓練,筆者一貫是贊同的。現在,為了安全,學生不會游泳,不會爬樹,不會跳高,手無縛雞之力,運動機能並沒有隨著生活水平提高而提高。這種現實很令人擔心。

而加強游泳訓練,提高游泳技能,能主動防範溺水帶來死亡威脅,在孩子面臨溺水威脅時能利用游泳技能自救。這不僅僅是一項必備的體育技能,也是維護生命安全的需要。



03 學習游泳並不是鼓勵野泳

當然,學生學習了游泳,並不能讓他們忘記了安全風險。尤其是野泳帶來的安全威脅。從眾多溺亡事故來看,溺亡多集中在江河、湖泊、池塘、水庫、水坑等野外地方。與游泳池相比,野外公共水域的潛在危險因素更多,主要表現在水情複雜、上下水溫相差大等方面。

學生學習了游泳,仍然要始終牢記“防溺水六不”,做到入心入腦。眾多未成年人的溺亡事件,就是他們明知道有危險,明明學習了“六不”但就是不執行,最終釀成慘劇。



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護技能,這兩者並不矛盾。一方面加強學生防溺水意識,另一方面強化防溺水技能,這是相輔相成的,應該提倡。你說呢?

我是頭條【文軒閣】專注教育,關心學生成長,歡迎關注!


文軒閣


每年暑假溺水事故很多,最近幾天大家討論最多的是兩起溺水事件:一、北京到青島旅遊的一對8歲雙胞胎姐妹不幸在黃島區海灘失蹤溺亡;二、安康一個初中生過生日,邀請兩個同學聚會,期間三人私自結伴下河游泳不幸溺亡。

這些事件是大家不願看到的,引起了大家的深思:如何能避免青少年溺水事件呢?

於是大家把目光對準了學校,有的說學校應少佈置家庭作業,多增加運動課,今天題主又想到讓教育部把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看是否可以避免青少年溺水事件。

對於把游泳做為一種體育技能,讓孩子們學習,我不反對,游泳我小時候也是很喜歡的。但是說做為小學的課程來普及,那簡直是餿主意呀!

就假如游泳設施條件設備政府部門都會給提供,也會配備足夠的教練給學校。可這是做為學校課程,就涉及到達標的問題,大家都知道這學會游泳需要多少課時,而且學游泳還有季節要求,難道一到游泳季學校就用大量的時間去上游泳課?那麼別的課程怎麼辦,家長願意嗎?

還有最主要的問題來了,做為學校的課程,你們只要看那些語數科等的成績因為出現了有的孩子跟不上成了差生,老師捱了多少罵,家長們把責任扯到學校老師身上。如果游泳是學校普及的課程,家長會更放鬆警惕,對孩子外出游泳孩子的監督會更不到位,孩子出事幾率更大,孩子出事了,家長會說是學校的課程沒有上好造成的,那學校就成了無線責任公司了。

有可能的話,這孩子學游泳的事應該做為一個國家公益項目,放在暑假期間,由家長陪護孩子去學習,做為家庭教育來做,為什麼一想就想到學校呢?

再說學了游泳是否可以減少青少年的溺水事件呢?其實溺水事件真正的是跟提高思想意識有關。

就說這雙胞胎姐妹溺水跟是否跟游泳有無關,這海邊就是危險地帶,都有牌子警告嚴禁下水,搜救人員都覺下水搜救困難,孩子屍體被發現時是廢網絞住的。另外安康的三個孩子也是會游泳的,主要是水裡的危險難以預料。

前幾天網上看到一個視頻,是洪水期間村民發現河裡一頭豬,因貪圖便宜兩個會游泳的青年下河去撈,結果都送命了。

多數的游泳溺水事件一般都是會游泳的人,輕易在不熟悉的水域下水造成的。畢竟在這自然環境下的各種水流跟游泳館的水不一樣的。

所以我認為學校能做的是提高孩子的避險意識,學游泳的事還是家長們配合孩子暑期期間進行為好



數學吳老師採山


在小學裡,如果人人都學游泳,就會避免溺水事件嗎?當然不會,反倒有可能增加此類的事故。

小時候,我們不懂事,在大人說話時喜歡插話,大人管教也不聽,這時候就有老人家說一句俗語:打死犟嘴的,淹死會水的。也就是說,你要是不聽話,再頂嘴可就要被打手板了。當時,我們只明白犟嘴的會捱打,卻沒法理解為什麼淹死的偏偏是會水的人呢?後來才明白,答案是會游泳的人膽子更大,危險係數也就更大。

的確,那時候我們幾乎沒聽說過身邊有溺水事件,因為孩子們都不會游泳,也因為城市裡的地表水資源太少了,夏天很少有人到水裡游泳,溺水事件也很少。

倒是近些年來,城市裡有了很多人工湖、運河、游泳場館,條件具備了,溺水事件才時有發生,隨著旅遊業的蓬勃開展,在各風景名勝景區也不斷出現溺亡的情況。

小學生的成長過程中,充滿了不確定性。他們在校學習游泳,在初學階段是最容易著迷的,如果學校的設備不能滿足學生的要求,有可能到社會上的游泳場館甚至到公園等地進行野浴,冒著更大的風險。所以說讓學生掌握游泳技能是一回事,家長的監護責任能否到位是另一回事。

教育部將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可以提高學生的體質,掌握一種技能,也可能對避免溺亡事件有些影響,但是作用應該不大。

總之,要減少溺水事件,最重要是讓學生和家長具有安全意識,而不是會不會游泳的問題。


遠方老師在美國


堅持這樣的提議,讓小朋友能獲得,游泳的技能,真的很重要。但是對比,中國和美國的,兒童早期游泳教育真的有很多的不同。

我自己也送孩子去游泳班學習游泳,但是從一開始教練就更在意的是,孩子學會游泳的本領(包括泳姿是否正確和完美,跳水時候能否呼吸),在一個階段的訓練之後的彙報課上,教練更在意展示的是孩子們能夠有多遠?50米100米或者更遠。

而親戚的孩子在美國的游泳課(L1-L2的游泳課)更多的是,教孩子喜歡水,親近水,認識水的危險,在遇到危險時如何自救!

其實從這點上也能反饋出很多的問題出來,這兩天青島的事故出來以後,和親戚一直在聊,孩子認真學游泳這件事,我能在乎的好像更多的是技能,而其實如果我們換個角度,我們在意孩子和的親近度,在意孩子對水的畏懼,在意自我保護的本領,可能才會真的減少一些悲劇的發生。

在北京不少有條件的小學,已經將游泳課列為小學必學的科目之一。而我們經常說淹死的都是會游泳的,其實更多是因為我們對水的敬畏不足。

學會技能,敬畏之心,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教,這些因素組合起來,才能真的減少這些悲劇的發生。


九鬥學生心理


說說我在澳洲這邊的經歷。目前孩子在這邊讀小學二年級。在澳洲,游泳是被納入教學大綱的,因為水上項目包括游泳衝浪等等是澳洲人生活的一部分。游泳課程分9個級別,其實最高能達到16級(不過那是考救生員的級別了),對於孩子,9級足已。每個級別有不同的標準,一級一級的考,考不過重新學,自游泳是這邊的起步泳姿。小學一年四個學期,每學期10周,其中的兩個學期、每個學期的兩週會安排游泳課,沒有游泳池的學校,會有學校安排,按照學生的年級,在不同的時間送到游泳館。每次課應該40分鐘左右,孩子會根據不同的游泳級別,被分到不同的組,每個組大概6-7個人。不管什麼級別的課程,在最後一堂課,老師會教孩子救生知識。每次到了該上游泳課的時候,我們就會把孩子的泳衣泳鏡浴巾等用品給孩子帶好。上完課不洗澡,用浴巾擦乾直接換衣服,回家再洗。其實,納入教學大綱不是不可以,關鍵是看教育部、學校是否願意花這份精力,還要看社會願不願意提供這份幫助(比如提供游泳場所),因為學校的游泳課是免費的。有很多家長還給孩子單獨報了游泳班,也是跟著學校學期走,每學期交一次費,費用約為16-20刀/課。放假時(夏天的兩個假期,10月和1月),政府會在多個游泳場館組織游泳課,是公益的,剛給孩子報上,5次課(一週)總共7刀,9次課(兩週)共13刀。我們所在的州是西澳,可能其他地區略有不同。


竹韻001


中小學生的游泳知識普及勢在必行

西方的先進文化我們應當學習,例如發達國家的英美歐等國多所學校就將小學生游泳課納入到中小學的教學中的。如果國家教委能將游泳例入到中小的教學大綱裡去,中小學將游泳課像蘭球足球還有其他體育課一樣正常上,從而使我們的中小學生從小就培養會游泳的(最少不會一下水就被淹死)技巧,努力提高孩子們的防溺亡自救本領。

今天暑假以來新聞媒體報道的中小學生私自出去游泳溺亡事件,看了令人痛心疾首,如果這些孩子略為懂得一點游泳技巧和自救常識恐怕也不會出現溺亡這麼多人的慘痛事情的發生。如果可能的話,城市的中小學生的游泳課夏季可到學校附近的游泳池進行教學活動;農村的中小學可因地制宜,選擇學校附近水淺的小河池塘作為學生的游泳課教學用(本人中小學游泳就是在老師的組織帶領下學習的)也是未嘗不可的。

對於居住在城市裡的我,由於是軍警出身,很注意從小就培養孩子的游泳知識及技巧,從女兒到孫子一般的游泳技巧和水中自救能力都還可以,各種動作要領都能運用自如,最少不會一下水就心中畏懼,手忙腳亂,每當夏季看著他們在游泳池中歡快戲水,心中不覺感到十分高興。


78650313一老兵的歌


青少年溺亡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自己主動進入水中游泳溺亡;另一種是被動入水溺亡,有的是失足入水,有的遇上洪水等溺亡。如果是第二種原因,那麼將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從小學會游泳,長大了因意外入水,會游泳就可能自救,肯定是能減少溺亡事件。但很多青少年溺水事件並不是意外入水,而是主動入水游泳造成的。

青少年主動下水游泳,並不是都學會游泳的,有的一點都不會,就在靠邊的水域活動;有的游泳會一點,不敢在急流中游,只在靜水中或水流不急的水中游,遊得不遠就得游回來;還有一種游泳技術比較好,什麼水域都敢去試一下的。

我小時候沒學過游泳時,跟比我大的孩子去水庫裡玩,他們都會遊,還會潛水。我什麼都不會,在邊上走,結果踩到一個洞裡,沉下去了,我使勁踩水,也浮不上來,不過好在能有頭髮露外面,被別人看到,救了上來。還有會點游泳的如果禁不住想嘗試遊遠一點,甚至去急流中游,就容易出事。有一次,我和幾個同學去一條江中游泳,有幾個已經向對岸游去了,只留下我和另一名同學。這時我已學會游泳,雖技術不好,但勉強也能自保。沒在急流中游過,就沒敢游過去。同學鼓動我游過去,說很容易。我雖不夠自信,但他們全游過去,就我不游過去,也怕沒面子。結果倆人游到一半,同學說他不行了,我以為他開玩笑,誰知他幾次沉下去又浮上來,我連忙過去把他從水中拉上來,因為不懂怎麼救,所以會比較費勁,但也勉強能保倆人的命。誰知,這時前面也有一同學沉下去,另幾個叫我去救,我一急,喝了一口水,還好定了定神,最終總算大家都平安無事。

說了這麼多,我是想用親身經歷告訴大家,不管會不會游泳,都有可能溺水。相對來說,不會游泳的大多不敢下水去,也就不會溺亡,像我不會游泳也下水,差點出事,但好在我是和一幫會游泳的人去的,而且是在靜水中,只要不到處亂走,不會有事。即使有事,別人施救也比較容易。我的兩個同學差點出事,那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會游泳,並去急流中游。“淹死的都是會游泳的”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教育部將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從而可以減少青少年溺水事件,這種觀點我不能認同。真要減少溺水事件,首先不會水的堅決不能下水游泳,即使有救生圈,也必須和多個會游泳的同去。其次,不能去急流或不熟悉的水域中去游泳。還有,小孩應該有大人陪同,大點的孩子要去必須有多人一起去,有危險時也可以相互施救。總之,要減少溺水事件,最重要的是要有安全意識,而不是會不會游泳。


迷失者樂園


死更多!因為淹死的都是會水的!學會游泳後,看到水就想下水游泳,遍地房奴,沒錢到游泳池去遊的,想不花錢游泳就只好去野泳了,結果一下去就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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