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债主一分钱也要不回?

在日常生活当中相信大家对,借据欠条这种都不陌生,大家也常常用借据欠条这种方式,来确认双方的债务关系,但大家在写借据,或者欠条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写下的借据,或欠条究竟有没有效受不受法律保护?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为大家去解答这个问题。

30万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债主一分钱也要不回?

李总他是一家贸易公司老板,最近他经历了一场官司,因为他的一个客户,拖欠了他30多万的货款,三年都还没给他,所以在经过几次催收,都没有结果之后,李总一气之下就把这个客户给告上了法庭,但最后李总败诉了,这究竟是为什么?经过了解之后,原来在去年的时候,因为这个客户经过,几次的催收都一直不给钱,还想着反正李总也拿不出什么货款来往的一个凭证,比如说送货单对账单这些都没有,于是就想把这钱给吞掉,所以李总在气愤之下,就找了一家财务公司去收帐,大家都知道所谓的财务公司,其实大部分都是小混混,于是这些小混混就逼着,李总的客户写下了,比实际货款金额还要高出许多的一个欠条,还写下了一份分期还款的计划。

30万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债主一分钱也要不回?

当然不巧的是刚好被人家的监控,把整个过程都给拍了下来,当这个客户付了一点钱之后,就没有继续去付这个货款,于是在经过几次催告之后,这个客户还是没有按照之前的那个付款计划去给钱,于是李总就拿着欠条,向法院起诉了,但他的客户却说李总的这个欠条是不真实的,是没有效的,还提供了那些小混混,逼他写欠条的一个录像作为证据,最终李总就输掉了官司,那李总写他的欠条究竟有没有效,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30万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债主一分钱也要不回?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李总的客户,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写下了欠条,并且与实质金额不符,所以法院判决李总败诉是没有错的,提醒大家,不是!所有的欠条都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应当是用正当的手段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就会像李总这样子,本来天经地义应该要付的钱。有事情留言,欢迎转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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