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塔利斯卡這麼厲害,爲什麼會來恆大呢,你怎麼看呢?

覃安業


  首先這個問題有些莫名,陰陽合同和球員是不是厲害沒有直接聯繫,不是厲害的球員就一定要有陰陽合同,而實力平平的球員也不一定沒有陰陽合同,本身就構不成邏輯關係。

  

  何為陰陽合同?陰陽合同的意思是在合同管理部門和俱樂部私下之間存在兩份或更多的合同,目的一般是為了逃避因合同價值原因產生的其他稅費、佣金、分成等等。這裡的合同管理部門指的是國際足聯、中國足協,他們會對每一筆涉及到中超俱樂部的國際轉會進行備案。塔利斯卡是以租借方式加盟廣州恆大淘寶俱樂部的,在中國足協公示的夏季轉會表格中,這筆轉會也顯示為租借。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塔利斯卡加盟恆大是否存在其他合同。當然,可能會存在未來以買斷形式完全轉會恆大的相關條款或意向性協議(土耳其媒體報道未來塔利斯卡是一定會完全轉會恆大的,這點我也確信),但由於本身目前的轉會性質還是租借,買斷還未發生,因此我們也不能武斷的認為塔利斯卡的轉會中存在與備案合同不一致的“陰陽合同”。至於球員個人合同,大牌外援由於都有比較正規的經紀公司,對於法務方面十分重視,基本不可能存在陰陽合同,人家也不傻,不會跟你籤兩份合同的。

  


Asaikana


這個問題有點無腦黑了吧……

先給題主科普一下什麼叫做陰陽合同。

舉個例子,你跟你老闆簽訂工作合同,老闆答應給你200萬人民幣年薪,但是籤正式合同的時候,HR跟你說,你的年薪,我們在合同裡就寫60萬,這樣你少上稅,公司也少交稅。

至於200萬的年薪,公司跟你私下再籤一個合同,發工資什麼的,就按這個合同走。

這個就是典型的陰陽合同。

之前劉健轉會恆大的時候,跟青島中能鬧得沸沸揚揚的合同問題,其實就是陰陽合同。青島中能跟劉健簽了兩份合同,一份是在中國足協備案的合同,也就是陽合同,另一份是青島中能私下跟劉健籤的,也就是陰合同。

在陽合同上,劉健的跟中能的合同已經到期了,但是在陰合同上,劉健還是中能的人。所以劉健拿著這份陽合同去足協打官司,那肯定是穩贏的。

說回塔利斯卡,引進塔利斯卡後,恆大在官方公告中表示塔利斯卡是租借加盟,而且租借期是半年。

根據外媒的報道,塔利斯卡的轉會費是2100萬歐元。恆大現行支付了一部分轉會費作為租借費用,等這個賽季結束之後,恆大就向塔利斯卡的母隊本菲卡支付剩餘的轉會費。

外媒表示,恆大簽下塔利斯卡的時候,是有買斷條款的,也就是說半個賽季租借結束之後,恆大肯定會買斷塔利斯卡。買斷費就是2100萬歐元。

2100萬歐元已經超出足協規定的範圍,所以恆大肯定是要為塔利斯卡交調節費的,也就是說恆大為塔利斯卡付出的轉會費達到4200萬歐元。

但是說實話,這個價格還是很公道的,要知道,很多歐洲豪門當時都想要塔利斯卡,開出的價碼也都在4000萬歐以上,恆大隻是以市場價拿下了一位歐冠級別的球星!

而且恆大作為上市公司,每年是要公佈財報的,這樣一來,是根本沒有辦法做陰陽合同的。


忠勇仁義胡梅爾斯


有沒有“陰陽合同”這不是我們所要關心的問題,我們所所關心的是:他有沒有這個能力獲得這份“陰陽合同”!他能值多少身價?“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們所關心的是:他在足球場上的表現,確實很驚豔!我們不得不服!其他的好像跟我們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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