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師」難題考點——建築分類與耐火等級篇

【助力消防 輕鬆拿證】

——建築分類與耐火等級篇

本章內容主要分為三大部分,一是建築的分類,二是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三是建築的耐火等級,這三者之間屬於因果關係。

首先說建築的分類,建築的分類可以按照使用性質分類、建築結構分類和建築高度分類,但對於消防工程師的考試來說,最常考的還是按照使用性質分類,主要是民用、工業和農業建築,民用建築又分為一二類高層和單、多層,這是考試中最常考的,大家在學習中一定要牢記表2-3-1的分類標準。

「消防工程師」難題考點——建築分類與耐火等級篇

第二大部分就是關於建築材料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建築材料根據自身的理化性質分為A、B1、B2、B3這四個等級,由於建築材料的燃燒性能不同,製作出的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也不同,建築構件根據燃燒性能的不一樣分為了不燃、難燃和可燃構件;

而建築構件在建築結構和防火中,起到了防火分隔和主要的支撐作用,對於建築而言,建築構件的安全就是整個建築的生命線,故而引出了建築構件耐火極限的概念——在標準試驗條件下,建築構件從收到火的作用起,至失去承載能力、完整性或隔熱性時的時間,這就是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

「消防工程師」難題考點——建築分類與耐火等級篇

第三大部分就是建築的耐火等級,建築的耐火等級主要是由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決定的,分為四個等級,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越高,建築的耐火等級也就越高,其次還受建築的使用性質影響,例如地下半地下建築和一類高層的耐火等級就應該為一級,確定建築的耐火等級,對整個建築的防火設計,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這三大部分之間,既可以由建築的分類來確定耐火等級,又由建築材料的燃燒性能引出了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進而確定了建築的耐火等級,同樣也可以由建築的耐火等級來確定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這三者之間的互通關係,大家一定要弄懂、弄清。

最後有需要報考 消防工程師 的同學,可以點擊文末‘瞭解更多’領取消防工程師備考課程。

(先到先得,數量有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