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女學生穿「8000元」衣服上學,被同學弄髒,家長要求全價賠償,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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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作為老師,無法理解!一小學孩子穿天價衣服上學,為什麼不穿校服?顯擺嗎?

其次,你說賠就賠?你說8000就8000?發票有沒有?折舊怎麼算?衣服是否正品?報警備案沒有?有事故處理書沒有?如果都通過就應該賠償,但我想知道以後這個小朋友還有朋友跟他一起玩嗎?家長同志,認真思量啊!

最後,看看網友們的此事的看法:

1 洗不掉就該賠,憑什麼誰窮誰有理;

2 很簡單嘛,賠。 賠完之後,單獨設一個座位,一個人坐著,然後告訴其他小朋友,任何人都不要跟他接觸,甚至也不要說話。因為風險太大了。 這樣還不行的話,換一個。 還有,這位小朋友,你昨天摸過別人的東西橡皮啊,摸掉毛了,人家不讓你賠錢,把橡皮毛粘上去就行了,讓你媽來一下。

3 孫子小學時,同學不慎導致白眼球充血,老師很害怕,第一時間打電話告知家長。我去的,第一句話就是:都是孩子,沒事,不過以後要注意。老師含淚致歉。我說:看這些孩子你也不容易,不必自責。從此後,老師們對我孫子加倍關心。難道我心中不痛嗎?作為退休幹部這點素質還是應該有的!

4 我兒子初一過生日的時候,我朋友送了個蘋果手錶,剛剛帶了一個星期被同學給摔壞了!回家的時候我發現屏幕摔壞了,在不知原因的情況下發了兒子的火!兒子說是同學弄的,答應賠錢了!正好我家有個親戚是維修手機的,我心想換一個屏幕估計二百左右!就和兒子說算了,不要同學賠了!結果手錶屏幕外面市場拿不到貨,只能售後維修,結果花了一千!自掏腰包了;

5 這種就是穿不起,明知道穿不起還要穿,裝B也要裝的像,大方的說沒關係,別人才能承認你們家有礦。這種明顯讓人覺得是在窮顯擺。

6 咋好意思開口呀!我兒子上小學的時候。剛配的眼睛1000多。就被同學弄壞了。而且一個星期一付。那一個月光配眼睛都花了5000元。兒子說讓同學賠。我說同學又不是故意的。最後我給他換了一付結實的鐵眼睛框。就再也沒壞過了;

7 跟你說個搞笑的事,就剛剛,我一同事車被別人碰了對方全責,雙方互留了聯繫方式剛剛打電話給對方,對方接電話的時候把手機屏給摔壞了要我同事賠錢[捂臉]我同事跟他說,你接電話摔死了是不是要我賠錢呢,後來不知道有沒有報警。按理說對方應該屬於敲詐吧?

8 前兩年我家孩子的羽絨服被後面的同學用小刀故意劃破了,老師給那位同學家長說應該賠,我們說了不需要賠,小孩子在一起哪能不出現點小問題,以後孩子注意點不要再用刀亂劃了,結果那個同學的媽媽還是買了一件棉衣帶來了,給我沒要,她又讓老師給我們,我們還是沒要,這樣在老師那裡放了幾天,老師找到我說“那個同學的媽媽說了,要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弄壞了別人的東西就要賠償,你還是收下吧,衣服總放在我這裡也不好”,結果反而讓我為難了,只好收下。

9 這個弄髒衣服那個學生應起訴另一個學生,第一、穿這麼昂貴的衣服為什麼不寫警示牌,第二、穿這麼昂貴的衣服為什麼還要和其他同學打鬧,第三、穿這麼昂貴的衣服為什麼不在學校或公安局備案。綜合以上理由,要求賠償弄髒別人衣服孩子的精神損失。

10 新一代碰瓷?普通學校擺什麼譜?弄髒衣服要照價賠償?乾洗就行了。學生都應該穿校服,裝什麼大尾巴狼,有錢去上國際學校去!國際學校的家長都沒你牛氣沖天,因為素質不同。

結束語:校園內請穿校服,身份的象徵,避免學生的攀比心理!


遊戲大咖王


說實話,看到這新聞我是百味雜陳!

說的是班上兩學生打鬧,不小心將墨水灑到同學身上了。學生家長給老師打來電話要求照價賠償,因為這件衣服居然要8000元。

對這件事我有幾點思考:

第一,是否有必要讓孩子穿如此昂貴的衣服?

從老師的反應來看,這只是一所普通的小學而已。你穿這麼貴的衣服來,不是害人嘛?小孩子生性多動,難免會有誤傷的!(一網友語)再者,是否需要教育孩子艱苦樸素?從小就養成奢侈之風,合適嗎?

第二,衣服該不該賠?

這一點,大家看法不一:

我穿什麼衣服,你管得著嗎?弄壞了就得賠。

我剛買了一輛法拉利,開到農村去,被你弄壞了,你能不賠嗎?

應該賠,8000元買個教訓吧。豪車、華服、富人靠近不得!

你這是來讀書的,還是來炫富的?

你咋不去貴族學校呢?和王詩齡做同學多好?

賠!按照校服的價格賠!

不應該賠!這是害人,應該在衣服上標明:此衣服8000一件。

我倒認為班主任的調解方案蠻好!半價賠償,大家各退一步!

第三,我認為學校就是學校,讀書的地方。你即使是富豪,也不建議你穿的如此奢華!你助長的是孩子攀比之風。不利於他們的成長!還是老老實實的穿校服比較好!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為你寫詩醉紅顏


據網上個人媒體報道,王老師最近遇到一件很煩心的事情。前幾天,他們班上的兩名女孩子課間相互打鬧,結果其中一女孩子不小心將墨汁濺到了另一名女生的身上,本來王老師以為讓這個女孩子跟那個女孩子道了歉,那個女孩子的衣服髒了回家洗洗就可以了。但是事後,“受害人”家長打電話過來說,衣服很貴,要求照價賠償,而這件看似普通的衣服卻要8000元。王老師從中協調希望讓對方家長賠一半,然而"受害人“家長卻表示一分不讓。

此事一出,引起大眾譁然,一個小學生上學竟要穿8000元一件的衣服,真是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既然衣服這麼昂貴,自己又無法做到承擔被弄髒或損壞的後果,就應該提前告知老師和同學們,要班上的師生遠離昂貴物品,以免遭受經濟損失。

我所在的學校,孩子們穿昂貴衣服的倒是沒有,基本在幾百元左右,孩子在一起打鬧嬉戲難免會弄髒,大家也毫不在意,自己回家洗洗再穿就可以,倒是有學生的眼鏡價格不菲,近年來隨著孩子們的眼睛近視率越來越高,家長又愛子心切,有的有保護和矯正功能的眼鏡價值幾千以上的也不少,這種情況,家長都會提前給老師打電話,告知師生小心對待,家長和老師也會要求孩子好好保護自己的眼鏡,免得損壞,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外也約定,如果學生之間玩耍不是故意弄壞對方的眼鏡,且自己又沒有保護好自己的眼鏡,那麼對方不作賠償。雖然已有約定,但是對於昂貴的眼鏡攜帶者,不但自己小心,同學們也是敬而遠之,至今沒有因損壞眼鏡而起糾紛。

再回頭說說這件8000元的衣服,既然一家人這麼看重這件衣服就要提前告知班上師生小心為妙,而且要求自己的孩子小心保護自己的衣服,並同時告誡和自己一起玩耍的小朋友小心衣服。而“受害者”家長並沒有作提前預警,孩子也沒有提醒同伴,一經弄髒直接索賠,也實在讓人想入非非,怪不得廣大網友一大部分認為,這不就明擺著碰瓷嗎?要這樣下去,誰還敢跟這孩子玩耍?

如果家長真的富有,不如把孩子送去貴族學校,周圍都是“王詩齡”,每件衣服都上萬,在那裡,自己孩子的衣服被弄髒別的家長也可以賠得起,那樣的話老師也不會從中為難,多好。不過不知道如果自己閨女把別人家孩子的衣服弄髒賠個上萬是什麼心情?

總之,孩子的生活就應該是淳樸、簡單的,同學之間也應該是平等包容的,不要打上貧富差距的標籤,更不要讓孩子受到如此世俗的教育為好,因此,無論這位“受害者”家長多麼理直氣壯,從孩子所處的環境和孩子的年齡以及所受的教育上要求照價賠償都是不合理的,大家怎麼看,歡迎關注交流。


指尖教育帝國


校服,校服,校服!

曾經有不少人抨擊校服,說校服不好看啦,校服限制學生個性啦,其實校服還是有作用的,至少不會有昂貴至8000元的校服,不會有家長炫耀自己的家境,不會在弄髒同學校服後遭遇鉅額索賠。

有人或許會說穿什麼關你什麼事?人家有試穿金戴銀無可原非,人家有錢開豪車理所當然。是的,穿什麼開什麼別人管不著,可也別讓別人因為你的奢華而膽顫心驚吧。再說開豪車我至少知道你有車標,我遠遠地就知道你開的車是什麼檔次,如果是勞斯萊斯保時捷,我惹不起可以躲得起啊。

可一個學生,穿一件8000元的衣服來上學,對於我等布衣平民來說,誰知道你穿的是地攤貨還是範思哲,你應當提前把這件衣服的價值告訴全班同學,或者寫在衣服上,提醒全班同學對你的孩子保持十米距離,以保證這件8000米的衣服的"安全",當然更是保證其他孩子的安全,這位母親,你願意嗎。

你拿到了賠償,但你的孩子可能失去全部朋友,別讓孩子穿這麼昂貴的衣服上學了,低調一些吧!畢競這是在學校。


途蟲的百味人生


問題要求大家表態:二者之間選其一。

這樣簡單的問題,設計成投票表決的格式,不就一目瞭然了嗎?

我相信:投不合理的人數應該佔到百分之九十。

理由就是:是在互相嬉戲玩耍中輕微弄髒衣服,沒有達到損壞的程度。互相嬉戲玩耍,沒有主觀上的惡意行為。都是未成年人,在互相嬉戲玩耍中,能夠有意識地控制行為後果。

索賠一方,應該找不到全額賠償的法律條文的。

賠付一方,孩子在主觀上,不存在故意弄髒衣服的意識,噴濺幾滴墨水,純屬自衛還擊。不存在過錯,不賠償是天經地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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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的“小學生”、“8000元衣服”這兩個關鍵詞的確非常的博人眼球,我相信大多數網友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認為這位給女兒購買天價衣服的家長蠻橫霸道、為富不仁。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實發生的,我們的確可以作出這樣的判斷。但是我對這條新聞的真實性深感懷疑,所以在探討賠償的合理性之前先讓我們來探討一下新聞本身的真偽。

我特意在網上搜索了一下此事,發現截止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一家正規媒體對此進行報道。這則所謂新聞的出處是9月23日某網站上一篇文章,原文的標題是《小學生弄髒女同學“8千元”衣服,老師讓賠一半,家長說了6個字》,發佈者叫“小道說教育”,看名字估計是位自媒體人。


文中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就是兩個女學生在課間玩鬧的時候,一個孩子不小心將墨水弄在了另外一個女孩子的衣服上。事發時老師在旁邊看著她們,於是讓衣服被弄髒的孩子回家以後把衣服洗一下,並且讓過錯方道了歉。老師原本以為這件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可後來卻接到了“受害者”家長電話,對方表示自己孩子的衣服非常昂貴,要求一定得原價賠償8000元。之後,老師出面協調希望只賠一半,但“受害者”家長表示一分也不能少!

我們都知道一篇正式的新聞報道必需具備六大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在這位“小道說教育”所發表的文章中,根本沒有提及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這顯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另外關於文中的人物,作者對那位“受害者”家長姓甚名誰隻字未提,全文中只有王老師這樣一個稱呼,這顯然是不正常的。此外,文中的配圖也是從網上引用的,與事件本身根本無關。(參見下圖)

假設這件事情真實地發生過,我認為不管是當事的老師也好還是那位潑墨學生的家長也罷,主動找到媒體介入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畢竟孩子將對方的衣服弄髒的行為是客觀發生的,對方索要賠償不能完全說是在無理取鬧,雙方只是在賠償的數額上發生分歧。

如果此事真的得以曝光,那麼其可能性大概只有一種,即知情人不滿“受害者”家長的苛刻要求通過微信亦或是微博等個人社交平臺對外發布相關的信息,該信息在發佈後又引發媒體關注成為熱點事件。不過,截止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找到這樣的信息源乃至任何一家媒體的報道,而進行轉載的也只有頭條和百家號上的個別自媒體。所以,我們幾乎可以斷定這起事件其實就是一條騙取流量的假新聞。

我覺得大家與其在這裡探討所謂賠償的合理性與否,倒不如好好探討一下某些自媒體人的道德素養問題。通過刻意渲染某種巨大的反差來製造社會的割裂,這種人的用心真是值得打個大大的問號!



通城丹妹


這件事要放到成人當中當然很好解決,洗不乾淨照價賠償也就罷了!但發生在兩個上學的小學生身上,確實比較棘手,有些成人世界的處事原則放在這裡多少有些不大適用了。這還不像兩個孩子互相打鬧不知輕重,有些致傷之類的事情該怎麼賠怎麼賠,反倒更加容易一些。

一個孩子穿著8000多的衣物,多少讓很多至少是像筆者這樣的貧下中農多少感到無法理解和不可思議,連孩子的衣服都賣的這麼貴了,當然貧窮限制了咱的想象力這是後話,但從實際道義上講,墨水潑到衣服上確實也沒法洗,新衣服花了多少錢買的應該拿出票據來,作為熊孩子一方的家長賠償就得了。

但實際上這樣的情況只能出現在對等,經濟情況並不差太多的家庭上,如果不廢話,當然也能拿出這筆錢來,那如果是家境並不富裕的呢?這是要逼死對方的節奏了。我們有錢為了給孩子創造好的一切這是人之常情的想法,但真的考慮到孩子在學校中就會難免發生這樣的事情麼?再者是意外也不是故意,你讓兩個孩子以後如何相處?過早的接觸到成人世界的做法,這樣好麼?


長安小師爺


我女兒十二歲生日的時候,我給她買了一個卡西歐的手錶當時一千多塊錢。我月收入的四分之一。後來她班的男生在她手錶背面用圓規畫花了,還刻了兩個字,笨蛋。我後來找到男孩家長。告訴她手錶是我給女兒成人禮的禮物,男孩子調皮我也能理解。劃痕在手機背面不影響佩戴。但是你們刻字就不應該。淘寶上一個表後殼一百多,你給我換一個新的。要不你給我買一個同款手錶。後來男孩的媽媽給了我一百多塊錢,讓我自己去換了表後殼。結果是,他爸爸休假回來後用金像砂紙打磨了一下,痕跡全無。我突然就覺得自己是詐騙犯。可是覺得為了讓那個孩子收到教育,錢我也沒有給他退。但是心裡總是有點不舒服。


秋日豔陽49288070


這個家長是藉機會炫富!

你會死的很慘!接給你招!

把自己的孩子都陷入尷尬的境地。

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你既然非一分不讓,照價賠償!對方肯給你不會陪你。那我們就走法律程序吧。鑑定衣服的價值,估計連800元都不值。同時還有折舊費吧。

第二:你有錢耍橫是嗎?而且她的行為給學生的心理造成了不好的影響,不顧及一點同窗之情。那就查一查這位母親。當然這不在此次矛盾之中。調查兩點,一是你那麼有錢,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如果是做生意就查她是否偷稅偷稅,不過當官的可能想小。

第三:有錢就耍橫,就是自討苦吃,不懂低調會死的很慘。賠8000?你是在做夢,該醒了。值8萬又如何?這是小學,原價賠?送你點水果就行了。不要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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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學


首先給大家說一聲,小學女生穿8000元衣服上學這事是一個假新聞,我這邊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沒有大型正規媒體報道此事。看到的都是自媒體編寫的內容。

我打開內容看了一下,完全是小學生水平編寫的內容,按照新聞事件的標準來看,既沒有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也沒有具體的人物。通篇文章只是用了小學生和老師兩個特有詞彙。還需要注意的是,下圖劃箭頭的地方是作者名字,這種作者就是自媒體作者。在這種平臺只要註冊就可以發文章,而發的文章,哪怕你是編寫的,也都可以發出去。

其次,在搜狐自媒體平臺上面,這個自媒體作者發文時間還早一點,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依然是一個自媒體作者,沒有什麼權威性。

像這麼大的新聞事件,如果是真實的話,早就有正規的媒體跟上去了。所以,這件事我可以肯定的說是假的。

如果拋開這件事是假的不談,我們就只談這件事確實是發生了,而且家長確實是索賠的話,我就談談自己的看法:

1.只要老師不是有意為之,家長就不應該讓老師進行索賠,而且僅僅是弄髒了衣服,並不是把衣服給弄壞了。所以,家長的索賠顯得無理取鬧。

2.按照那篇假新聞裡面的敘述,家長讓老師賠一半衣服的錢。如果僅僅是弄髒就要賠這麼多錢的話,那她孩子也別來上學了,因為即使不是老師弄髒的,也會有其他小朋友把她衣服給弄髒的。如果怕弄髒衣服就別去上學了,天天待在家裡,肯定不會把衣服給弄髒。

3.有8000錢為孩子買一件衣服的人,還對弄髒衣服斤斤計較,我只能說,這個裝的有點大了。只能說,您家孩子真的不適合穿這麼貴的衣服去上學。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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