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不能充當法律武器,朱軍事件等待法院結果

最近性侵事件越演越烈,本來高雲翔還在澳洲接受審判,但是國內又爆出了多次性侵案件,比如說最近"朱軍性騷擾(猥褻)實習生"事件,這讓公眾對性侵關注度到達一個高度,並且讓朱軍的名氣一落千丈。

隨著Metoo運動進行地如火如荼的今天,越來越多的女性不再將自己曾經歷過的性侵、猥褻當做恥辱深埋心底,而是選擇勇敢站出來揭發罪人的醜陋嘴臉,並對遭遇同樣傷害的受害者進行聲援。這樣的運動受到了網友的充分支持,並且網友動用網絡的力量對加害者進行宣判。現在這樣的宣判就落到朱軍身上!

輿論不能充當法律武器,朱軍事件等待法院結果

我們先來看看朱軍究竟做了什麼?據弦子的自訴,當時她是朱軍在央視的實習生,而當時的朱軍曾經嘗試隔著衣服猥褻她,幸虧有了著名的歌唱家閻維文當時進來,朱軍才沒有得逞。而後弦子去派出所報案未果,認為朱軍權利太大。四年後,弦子藉助網絡平臺,希望還自己一個公道,給年輕女性一個警醒!

對於這樣的事件其實是有幾個疑點的,第一就是目前沒有得到任何報警的回執,律師的證明,憑著女孩的一篇致辭,難以斷言相信。第二就是事件中弦子提出的幾篇文字都在試圖將事件複雜化,將社會輿論往"央視""北京公安"這些上引導。並且值得一提的就是弦子人在美國,背後有美國反華組織支持,很難不想象她是不是受到國外反華勢力的支持。

輿論不能充當法律武器,朱軍事件等待法院結果

其實,本來讓受害女性說出自己過往的經歷,讓加害方得到懲罰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們在鼓勵這件事情的時候,不能只是一味的看到她們勇敢的站出來,給了很多有同樣經歷的人鼓勵,讓女性們都可以勇敢的對性侵行為說不!同樣也應該看到,法律最終才是懲戒犯罪分子的武器,所有的一切事情要講究證據,不能一味的讓輿論來充當法官,法制社會不是一句口號,在法治中國的背景下,應該做到人人守法、人人懂法,讓法律給當事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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