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貼息貸款辦理指南

申報對象

單位註冊地在青羊區行政區域內的小微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及其他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企業外),當年新招用持相應證件的(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2)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3)復員轉業退役軍人、(4)刑滿釋放人員、(5)高校畢業生(不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6)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7)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8)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總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25%(100人以上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其買了社保的小微企業,或者當年新招用畢業5年內的持《就失業登記證》的大學生(不包括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人數達當年招用職工總人數的20%,並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其購買了社保的小微企業。

貸款額度期限

小微企業可向經辦銀行申請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補貼標準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展期不貼息)。

申報資料

(一)《小微企業吸納持證人員認定證明》或《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認定證明》;

(二)小微企業吸納就業認定申請書;

(三)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五)職工花名冊(加蓋企業公章);

(六)企業工資支付憑證(最近月工資表,加蓋企業公章);

(七)企業為新招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記錄;

(八)新招用員工身份證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九)職工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軍人退伍證明》等證件複印件或大學畢業證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十)企業與新招用的持證人員或高校畢業生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加蓋企業公章)。

申報流程

(一)企業在向經辦銀行申請貸款前,向所在街道辦事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交相關資料進行小微企業吸納人員就業情況認定。

(二)街道在收齊資料並審核後將資料提交到區就業局,區就業局對申報資料原件及複印件進行核查。在核查過程中發現企業有弄虛作假現象,區就業局將取消企業的認定資格。

(三)區就業局創促科負責企業申報資料的初審,初審通過後,交分管創業工作的領導進行復審,複審合格後,提交局領導班子討論並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後,報區財政局複核後出具加蓋公章的認定證明。

(四)通過認定的小微企業將認定證明遞交貸款經辦銀行備案。

備註

本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諮詢方式

青羊區就業服務管理局創促科諮詢電話:66528683、66528712

草堂街道諮詢電話:877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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