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遺囑留下千萬房產,一兒媳用五年的時間全部拿走

劉老太今年七十好幾了,身體越來越差,覺得自己可能不久於人世,因此便想立個遺囑,將自己的財產都分配一下。劉老太的丈夫李某是國內知名教授,去世得早,但給劉老太留下了好幾套房產,價值千萬。劉老太有四個子女,李甲、李乙、李三、李丁,然而只有三子李三常年照顧自己,別的子女都不常回家。於是劉老太便立下遺囑,將自己名下的四套房產在自己百年後都分配給李三。

立下遺囑沒過多久,劉老太便去世了。李三拿出了母親的遺囑, 約自己的其他三個兄弟姐妹一起到公證處辦理房屋繼承的公證手續,也就是辦理繼承權公證。但兄弟李甲等人對該遺囑的內容表示極為不滿,根本不願意協助李三辦理繼承權公證。經過兩年的協商,李甲等人才同意陪同李三去到公證處。

老人遺囑留下千萬房產,一兒媳用五年的時間全部拿走

在辦理繼承權公證的過程中,按照公證處的要求,李三提交了母親的遺囑,李甲、李乙、李三、李丁均在遺囑上籤了字。然後,李甲、李乙、李丁共同簽署了內容一致的《聲明書》,內容為:“本人母親於某年某月某日去世,留有四套房產,母親立遺囑將上述房產遺留給李三。我聲明認可上述遺囑。 此外,公證處還分別製作了《接談筆錄》和《詢問筆錄》,記錄了接談和詢問的過程,李甲、李乙、李三、李丁分別在相應筆錄上籤了字,公證處同時留存了上述被接談人和被詢問人的影像資料。最終,公證處做出了繼承權公證。

天有不測風雲,就在李三歷經千辛萬苦拿到這份繼承權公證書,還沒來得及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時候,就突發疾病去世。料理完李三的後事,李三的妻子張某和孩子再想要去繼承這四套房產時,就遇到了麻煩。當時同意協助李三辦理繼承權公證,好歹想著這是母親的遺願,現在李三死了,他的妻子憑什麼繼承咱們母親的遺產?這是李甲等兄弟姐妹的想法。於是,李甲等人百般阻撓張某和孩子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老人遺囑留下千萬房產,一兒媳用五年的時間全部拿走

無奈之下,張某隻好帶著孩子起訴到法院,要求繼承原本就由李三繼承的四套房屋。李甲等人此時卻說,當時的繼承權公證是李三脅迫自己辦的,並不是自己的真實意願。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劉老太去世後,李三等人共同前往公證處,履行了法定的繼承公證手續,公證處也出具了繼承權公證書。李三在未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前就已去世, 未留下遺囑,那麼李三的法定繼承人——他的妻兒就有權繼承李三的遺產,包括劉老太留給李三的四套房產。 而對於李甲等人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因此法院最終判決張某和孩子有權繼承李三的四套房產。然而李甲等人並不服氣,上訴到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經過審理之後, 維持了原判。從李三去世到妻子張某繼承到這四套房屋, 前後花了5年的時間。 經過繼承權公證繼承房產,可見有多麼的漫長和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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