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開除公職,撤銷教師資格,有法律依據嗎?

河南教育通訊社


在現實生活中的確存在著教師開辦補習班,收取費用有償補課現象,以前是公開補課,國家出臺了嚴禁教師自開補習班,收費補課後,補課現象有所收斂,但還是有個別老師在自己家中收取費用給學生補課,這種情況如果一旦被教育部門查到,會嚴肅處理,禁止幾年內不能晉職晉級,嚴重的會取消教師資格證。

教師的職責就是在學校教書育人,認真給孩子上課,輔導學生,教育孩子,而不是私自收費開辦補習班。學生在同一班級就讀,學習成績也有所不同,有好有壞,有些家長想讓孩子能和其他學生一樣成績優秀,會私下找老師讓老師關照,或者開小灶補課。但老師在上班時間是應該好好輔導孩子學習,下班後老師的時間是自己的,佔用私人的時間感覺不合適,請老師補課是不是要有償補課?

很多人都認為老師上課不好好講課,就等開補習班收費掙錢,其實這樣認為是錯誤的,哪個老師不想讓自己的學生好好學習?學生成績好了老師自己臉上也有光。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自己在家管孩子,有時候孩子也不聽話,甚至給父母大吵大鬧,老師管一班幾十個學生,甚至上百個學生,想把每個學生學習都好也不可能做得到。

現在孩子週六週日沒有休息的時間,都是再趕在補習班的路上,孩子的確也特別辛苦,也特別累,家長也累,老師更累。目前在編教師沒有一個人願意開補習班,在學校已經很累了,週六週日的確想好好陪陪家人,好好休息一下。

至於老師開補習班,發現被開除公職目前沒有聽說過,發現在職教師開補習班會進行處罰,停止辦學習班。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社會信息。


踏雪尋梅jia


說實話,這種現象非常普遍,特別在三四線城市。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就要開除公職,並撤銷教師資格,這種做法並不具備法律依據,而且於情於理,都太荒謬。

但並不排除有些學校通過這種方式來遏制教師進行課外補課收費,但在本質上,並不是一件真正得體合適的事情。 為什麼教師有正當的工作,還需要進行課外補課來賺錢。這裡的情況也並不複雜,一是因為有學生有真實需要,二當然是因為待遇偏低,為了養家餬口,也是必須向現實低頭的一種方式。

在大城市,教育培訓機構和各種興趣班非常廣泛,能完全滿足家長和孩子的需求。在這裡,教師的地位和待遇也是非常高的,在課後的業餘時間,他們根本不需要去進行有償補課來賺取經濟補充。

但在一些三四線城市,教育培訓機構本來就是一場肥肉,但可能比老師本身還不負責任,收費高還不專業,市場混雜讓不少家長看得眼花繚亂。這個時候,對於身居底層但非常懂得教育重要性的父母而言,

是非常花費一定的金錢去讓自己的孩子賭一把,希望能通過教育改變自己底層的命運。

我身邊一些親戚就有這樣的經歷,而且不少老師也很負責任,一方面自己的能力得到了肯定,滿足了家長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小縣城不太容易找到更多兼職提升收入水平,這是一種還不錯的方式。

人都是向上走的,如果是出自雙方合理的需求,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學校或者法律也不應當對此草木皆兵,大呼小叫。


超級爸爸


教育部的這些政策制度哪個是依據法律了?他們是一群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的所謂官員專家們一心想把教育的所有事都操控在自己的權力之下而滿足自己的官感而已,對現實的積極作用與真實效果是不明白的,這麼多年的課外禁補令有作用嗎?把老師這麼治是很易的事,老師也不做了,但能把補習這一大禍害除了嗎?真是自欺欺人,社會上的補習機構才高興了。這樣的所謂的嚴禁實質上是形式主義,懶政怠政。

教育部要真正深切的反思了,這麼多年的文治武功把教育搞的越來越壞了。

我的這答案可能發表不了!呵呵呵呵!


崆峒山下一教師


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開除公職,有沒有法律依據,暫且不論。無論是教育主管部門,還是孩子的家長,對這件事都要理性看待,不能把老師一棍子打死。



的確,現在有的老師缺乏起碼的職業道德,上課不好好講,暗示或者直接要求孩子們上自己的課下輔導班,客觀的說,這樣的老師大有人在。我一個親戚的孩子,她們初中班主任就是如此,赤裸裸地要求孩子們報其自己開設的輔導班,家長為了孩子不被歧視,敢怒不敢言,只好掏腰包,一個小時七八十元,一年下來要花費好幾千!其實,輔導班講的跟正常上課沒什麼區別。這樣做,苦了孩子,疼了家長,肥了自己。對這樣的老師,要堅決打擊,絕不手軟,他們丟掉公職也是咎由自取,家長肯定舉雙手雙腳贊成!



不可否認,也有一些負責任的好老師,課後辦班是迫不得已,收點費也情有可原。我家孩子上初中的時候,他們的班主任老師就非常敬業負責。到了初三下學期,僅憑課堂時間提高孩子們的學習成績見效太慢,有一次開家長會,家長們一致要求班主任組織其他任課老師課後再給孩子們開開小灶,並承諾按市場價付費。最後,班主任組織語文、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等老師辦了一期提高班,只是象徵性地收了一點費用。像這樣的老師,如果一刀切,也嚴格按所謂的文件框框去處罰的話,就有點矯枉過正了,對優秀老師的教學積極性也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



還有一個不容迴避的現實是,老師的待遇並不高,這與他們承擔的責任和付出的辛苦並不是成正比的。在城市,如此高的房價,如此高的生活成本,老師和我們普通人一樣,也需要養家餬口,那點可憐的工資應付柴米油鹽醬醋茶是捉襟見肘的。當一個人的收入不能給他提供體面的生活保障的時候,有點歪心思也就不奇怪了。如果,我們中小學老師收入能趕上甚至超過銀行、菸草、房地產、電網、通信、IT行業平均工資,讓他們活的很有尊嚴,他們還會挖空心思去搞什麼有償補課嗎?



所以,對老師有償補課一定要區別對待,不能不分青紅皂白一棍子打死。處理之前,需要進行細緻的調查取證,要多聽聽學生家長的意見。對那些唯利是圖、有違師德的害群之馬,要堅決予以清理,以淨化教師隊伍。但是,對那些為了孩子的學習提高,並取得家長理解和支持的有償補課,還是要法外開恩的,畢竟他們的出發點和那些純屬斂財的老師是不同的。

希望還是對老師多一些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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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首先,沒有法律依據,不管是義務教育法還是教師法,都沒有這一條,但是在師德師風管理裡面提出,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其次,老師是仙,能辟穀不吃飯。老師是神,能自愈不看病。老師是孤兒,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你們說話虧心不! 就捫心自問一下,當你付出和回報不成正比時,你會不會要求你老闆給你長待遇!還無私奉獻!無私奉獻的人天天被你們罵!現在誰不是明哲保身,媒體也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挑刺!

最後,看看廣大家長朋友和老師們的看法:

1 這種老師我沒見過,上課不講重點,肯定教學成績極差,教學成績極差的老師又有誰願上他辦的補習班,有這樣傻的學生和家長嗎?所以我說沒有這種情況。

2 只要不輔導自己的學生,到輔導機構去做兼職,是合法的!難道讓老師課餘去工地幹力氣活? 社會應建立合理機制,發揮人們的價值,更多創造自己的剩餘價值! 比如大學的老師,可以去做兼職,發揮自己的特長,為社會做更多,創造更多!

3 如果該老師非常優秀,所擔任班級的教學成績非常好,不存在上課不講,下課講的情形,然後在課外被家長盛情相請進行家教,適當收費,這有沒有合理性,不要去鑽空子,不要無端指責,你也是教師培養出來的,不要忘恩負義!往往那些叫得最響的人,他的孩子可能就在家教,而且對老師巴結得很,生怕這老師拒絕。

4 其實國家的希望在教育,不要去做搞垮教育的事,除非你是美國派來的!老師補課應合理合法,現代人連古人都不如,大教育家孔子,您問問收不收錢,地位高不高,現代人不道到感恩,現老師地位底,是社會的願因,因為收入底,收點錢算什麼,我是孩子的家長,支持收費。

5 孩子現在已讀大學,高三時班主任老師找學校裡的優秀老師給孩子們補課,一節課才象徵性地收十幾元,而這個級別的老師如果在外面補是幾百塊錢一節課。因此,直到現在,不管是孩子,還是家長都特別感恩當年的班主任,也特別感恩給孩子們補課的老師。

6 我贊成老師補課,只要是家長同意。問題是現在我們要求老師補課,都不補,各種規章制度擺在那。那些什麼所謂上課不講,課外講,純粹是放屁。每個學校每個年級的各種評比,都促使老師們認真負責!

7 現在在一些城市夫妻倆都要工作。小孩又沒人管,放學早,該怎辦。於是就有了就了放學後的輔導班。老師掙點外塊家長方便了,不需中途離崗把孩子接去單位。這個輔導班只是輔導學生做作業或指導他們看課外書,不上新課。家長下班才去接。這樣開除工職是不是不人性。而且是家長自願的,甚至有的是要求老師這樣做的。


遊戲大咖王


如果簡單地看這個問題,回答比較簡單了:沒有直接法律規定。

從《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規定看,都沒有禁止補課的條款,也沒有規定必須開除。

包括教育部2015年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嚴令禁止補課,規定中還列舉了眾多的處罰辦法,但也沒有關於開除的處罰規定。

但是不是法律沒有禁止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補課了呢?就不能開除呢?

我看不一定。

我認為,嚴禁補課是有法律依據的。

《教育法》第三十條第五款規定學校要“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而有償補課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

《義務教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要依法給予處分。

雖然,法律規定的都是學校這個組織,而不是教師這個個人,但教師是學校的重要組成,很多教師在開課外補課培訓時,也是打著學校教師的名義在招生,與學校脫不開關係。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義務教育法》第二條明文規定:“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說明義務教育是強制性的、公益性的。如果學校或者教師實施有償補課,讓學生家長自掏腰包,不違法嗎?

還有,《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第五條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教師有"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給予相應處分。第三條規定:”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可見,禁止補課是有法律依據的。

我也認為補課是必須的,也是維護教師和教育合法、公正、公益形象的必要方式,同時也是避免教師和學校教育腐敗的必要手段。

義務教育是國家實施公平教育的戰略決策,允許課外補課,教師就會拿出一定的精力投入到課外創收中,甚至是就會有課上不講,課外講的現象出現,就失去了公平教育的意義。

有人說,這是不客觀的。要說課外補課的全部教師都是課上不講,課外講,那是不客觀,但這樣的現象確實存在。

有人說,課外補課是個別現象,大家問一下,周邊的孩子有多少是沒有補過課的。

補課已經是普遍的現象,要不也不會有如此大的社反響。

還有人說,課外補課是有需求的。不在老師哪補也會在其他機構補。但這不過是在職老師補課的藉口。

教師待遇低是課外補課的一個大藉口。許多人說,教師課外補課是正常勞動,是為了養家餬口。也許真的有這樣的現象,但大多數是為了營利,也確確實實地加大了家長的負擔。

老師待遇低,是個問題,但真的到了餬口的程度有多少?

老師待遇低可以從其他渠道,用其他辦法解決。比如政府提高老師先待遇,比如學校組織優秀教師開發公共教學資源,其他渠道推廣等等。

補課最大的危害還不是這些。

學校老師課外補課,招生重點是哪裡?大部分人招攬的大多是自己的學生,有幾個家長會不給老師的面子,有的時候也不只是面子,還有不敢。這是什麼性質?把學生當成商品,當成服務對象,當成賺錢的工具,教育的尊嚴何在?老師的尊嚴何在?你賺人家的錢,還要向一個師長那樣尊重你,怎麼可能?

基礎教育成了賺錢的行業是可怕的。補課不禁止,教育就染上了商業的銅臭,失去了其本質,失去了愛,失去了耐心,失去了尊重,也失去了社會公平與和諧,教育將走向何地?

補課必須禁止,如不禁止,義務教育從何談起?師德德風從何談起?


啟智


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開除公職,撤銷教師資格,至目前沒有法律依據!

教師有償補課,已成為社會熱點問題,也是家長反響最強烈的問題。

勿容置疑,教師有償補課的確存在。但要分清幾種情況:

第一種、在校在教期間,採取有償補課的應予制止。

少數老師正課不認真教學,孩子下午放學後召集到靜秘處所,有償補課,在有償課堂上宣講學習內容重點,導致少數不參加補課的孩子跟不上課程,不得已只得補課。

這種“強制"補課策略,家長反響強烈,怨言頗多,應予嚴肅制止。

第二種、利用節、假日學生自願有償補課的,應於允可。

貪玩是孩子的天性。在節假日老師犧牲休息時間,進行自願有償補課服務,大多數家長是贊成的。不僅培養了孩子的學習積極性,也對孩子追求知識的世界觀養成有催化作用。

第三種、利用寒暑假有償補課,應予贊同。

寒、暑假放假時段較長,對予孩子的安全管理是家長尤為頭痛的問題。教師願意給孩子們補課,既讓家長對孩子的安全放心,又鞏固了所學的知識,起到一舉多得的效能。大多數的家庭還是支持老師在寒暑假有償補課的。


綜上,家長並不是一味地反對有償補課,而是厭惡不負責任不分時段的補課。

人們也希望教師在教育學生樹立正確世界觀的同時,首先自身要過好德育觀,不要被金錢孔方兄迷住了眼睛迷失了方向。


老狼48440790


沒有法律依據。國內能管的到教師的法律只有《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但是這兩部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教師不能有償補課。

沒有法律依據,不代表沒有禁忌!2016年6月29日,教育BU發佈(2015)5號令《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通知》,就明確規定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可以有償補課!由於這是頂頭主管部門發佈的禁令,教師們也只有遵守。除非你不想教書了!因為他們真的有權開除你的公職,吊銷你的教師資格證。所以,大家還是悠著點為好。

至於教師可不可以有償補課,眾說紛紜,各有各理。我認為應該可以,教書是教師謀生的技能,為何不可?為何其它行業都可以利用所學賺錢呢?古代秀才還是可以開館授徒的嘛!

可能有人會說“教師課上不講,課後講”“教師會利用職務之便,強迫學生或誘導學生到自己的補習班補課”。第一句已經被證明是教輔機構摸黑教師的謠言。第二句,不排除極個別敗類會這麼做。到99%的教師是不會這麼做的。所以不必擔心。

我來說說教師有償補課的操作層面的一些想法(首先申明:本人從不補課):

第一,可以嘗試教師利用業餘時間異地補課。這樣可以規避利用職務牟利。

第二,可以嘗試教師網絡有償授課。這樣可以有效利用名師資源。

第三,可以嘗試教師有償補課准入機制。即達到區縣級骨幹教師的才能進入。其次是在本校所任教班級成績需要名列前茅,且必須超過區平均。也就是說,想要獲得有償補課資格,必須要做好份內工作。

第四,教師有償補課,不能在自己任職的學區範圍內招生。

據說,浙江某縣就曾經這麼試驗過。聽說效果還挺好!縣內高價低質的教輔機構幾乎全死光!

親愛的老師們,你們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為你寫詩醉紅顏


對於有償家教,是有處分依據的!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第四條第(九)項規定,“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視情節輕重,對老師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根據該辦法第三條規定,處分的種類分為以下五種,分別是“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最嚴厲的處分就是開除或解除聘用合同。開除是針對有編制的公立學校老師而言的,解除聘用合同則是針對民辦學校老師或公立學校的臨時聘用人員而言。

對於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情節較輕的,一般來說就是責令退還收費,然後通報批評,取消

評先評優資格;情節較為嚴重的,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對於代課教師,則基本上是一經查實,就會被予以辭退。對於有編制的老師,開除公職的情況是非常罕見的。

不過,在前幾個月,山東發生一起老師有償家教,學生墜亡的事件,當事的老師後來被開除了。

筆者以為,對於有償家教,應當區分情況,對於家長自願送孩子去補課的,雖然不鼓勵、不支持,但是也不能一刀切,因為確實有很多家長自己沒有精力帶孩子,或者說沒有能力輔導孩子,如果不讓老師輔導,那麼就會把孩子推到社會上的家教機構,而這些機構,更是良莠不齊,家長錢花了,孩子也不一定學到東西。

但是對於那種課堂上不講,留到輔導班上講,或者主動要求學生去補課的,則要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


打虎拍蠅


站在家長的角度以及曾經的學生角度,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有行政處罰規定,但沒有開除公職之法律

2015年,專門發了一個規定《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界定了有償補課的類型,但到底怎麼處罰,各個學校自己掌握。

前段時間黑龍江省大慶市的新規:教師違規補課將追究校長責任。

拋開各種法律規定,我們看補課到底要不要補?怎麼補?

焦慮:老師上課不講重點,課後收費補

從我的學生經歷來看,幾乎沒有遇到這樣的老師

從初中到高中,所有的老師都是儘量在課堂上傳授知識,很多老師都會拖堂,佔用副科老師的課程,即使到現在,網絡上很多這樣的段子。

每個老師的目的是提高升學率,沒有升學率你到外面補課也沒人報名啊。那些說老師上課不講重點的,我不知是從哪裡得來的消息?

從家長的角度看,也沒遇到學校組織的補課

其他城市不瞭解。我在的城市小學沒有補課,下課回家,學校沒有安排任何課程。學生家長需要到各類培訓機構去補課。

公職老師有沒有補課的?

肯定不少,我所在的城市,從我的瞭解來看,很多老師去培訓都是偷偷摸摸,不會有任何宣傳,甚至週末在比較遠的市縣去補課。

雙輸:資源的浪費

家長的憂慮在於教師補課收費,是不是期望老師免費補課?現在網上知識付費都是趨勢,還希望免費,我十幾年前也沒有遇到免費給補課的老師。

如果有老師免費補課的學生,這個學生一定是重點大學的苗子,而不是混子。

我是家長,如果小孩學校補課,我更願意把小孩放學校,畢竟老師更瞭解自己的學生。看看城市培訓機構爆滿,而培訓機構的老師,大部分是本科剛畢業的學生,培訓幾周,拍幾張正裝照,就包裝成名師。而學校的老師都是經過正規的師範訓練的專業的有教學經驗的。

很同意簡族的觀點,教師群體的道德素養絕對是社會最好的。

自己孩子學習好,花多少錢補課都覺得值;如果學習不好,花一分錢都覺得是老師在薅羊毛。

那些舉報老師補課的家長,往往是學習不好的學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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