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不得減刑一定會死嗎?有何依據?

xuguangqian


死刑,緩期2年執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死緩。

在死刑緩刑期間,如果積極改造表現良好,根據相關規定改為無期徒刑。

如果在死刑緩刑期間,如果不服從監管,抗拒改造,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在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該從嚴處理,也就是說別人可能減為有期徒刑20年,你可能減為有期徒刑25年。


而死緩不得減刑,並不是說死刑緩刑2年執行,2年後不減刑而槍斃了。

死緩不得減刑,不得減刑說的是改為無期徒刑後,不得減刑,終身監禁。而關於終身監禁的表述:“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也就是說坐一輩子的牢,而根據現在的解釋分析,終身監禁的,無法保外就醫,也就是說即使病死也要死在監獄,當然凡事都有例外,這個到時候制度放寬了也說不定。


而不得減刑的次級附加條款是“限制減刑”,死緩限制減刑同樣針對的是:無期改為有期徒刑期間,和有期徒刑期間減刑的限制。

比如,無期改為有期徒刑,限制減刑的話,可能會改為最高25年有期徒刑,而在這25年期間,同樣可以減刑,但是按照比較低的標準減刑。

被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後再減刑時,一次減刑不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二年。有重大立功表現的,間隔時間可以適當縮短,但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