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檢察:支持公訴公正執法 化解矛盾顯法律溫情

芙蓉检察:支持公诉公正执法 化解矛盾显法律温情

“感謝檢察長對我的教育,我很後悔,我認罪伏法,以後一定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再也不以身試法了,請求法庭對我從輕處理”!9月21日,芙蓉區人民法院採納了芙蓉區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文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清晨巨響,司機超速行駛終釀禍端

2018年7月15日,一聲巨響劃破了清晨的寧靜,車主文某某駕駛一輛小型麵包車沿長沙市芙蓉區遠大路由西往東行駛至東屯渡橋東1234號地段附近時,因超速行駛且未注意路面情況與被害人王某某駕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麵包車左前側與電動車右側相撞後又與路邊公交站牌發生碰撞,致使被害人王某某當場死亡,車主文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於2018年8月30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嚴謹細緻,在案情中搜尋蛛絲馬跡

2018年9月5日,案件移送至芙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由該院員額檢察官檢察長王均全承辦。王均全檢察長閱卷後,當天就提審了犯罪嫌疑人,發現案發前犯罪嫌疑人文某某並無其他犯罪記錄,系初犯;事故發生後也沒有逃離現場,而是積極對被害人進行施救,儘可能彌補過錯;案發後他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節。王均全檢察長認為本案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在偵查階段雙方當事人就賠償問題一直無法達成協議,如能促使雙方當事人調解成功化解矛盾,可減少當事人訴累,同時也可有效節省司法資源。

檢察長辦案,調解中彰顯司法溫情

9月6日,王均全檢察長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在仔細聆聽雙方當事人訴求後,他向雙方當事人分析了案情經過,科普了相關法律知識,通過不斷地耐心宣講與循循勸導,雙方最終在自願合法、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了協議,被害方對犯罪嫌疑人文某某予以諒解。9月7日,芙蓉區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文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王均全檢察長的責任擔當和溫情執法讓雙方當事人深受感動,遂雙雙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依法提起公訴,量刑建議凸顯人文關懷

9月12日,案件移送至芙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按該院駐區交警大隊檢察室的相關規定實行捕訴合一,該案公訴環節仍由原審查逮捕承辦人檢察長王均全承辦。王均全檢察長認為,犯罪嫌疑人文某某依法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自動投案,有自首情節,已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有悔罪表現,如能依法對其適用緩刑,將更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改造。遂於當日發函給其經常居住地所在的長沙縣司法局,委託該局對文某某進行社會調查。9月14日,長沙縣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調查評估意見書》,認定文某某社區矯正風險評估結果為風險較小,建議實行社區矯正。9月17日,王均全檢察長將該案依法向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建議對文某某適用緩刑。

從審查逮捕到判決僅16天,輕刑快辦機制的適用,節省了司法資源,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本案的快速辦理,調解了糾紛,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取得了很好的法律社會效果。

檢察長寄語:交通安全無小事,遵章守法是根本。中秋、國慶雙節即將來臨,路面車輛、行人較多,更要注意出行安全,過和諧祥和的雙節。本案留給被害人家屬的是痛失親人、家庭破碎的悲劇,留給被告人的是法律制裁和良心譴責,留給公眾的是血的教訓和深刻啟示:每一個公民都應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提高安全防患意識;遵章守法,謹慎小心,增強交通規則意識;依法處理,協商互諒,增強理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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