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第一責任人要被解聘?足協這奇葩規定竟已實施大半年了

要論哪國足協最狠,罰你沒商量的中國足協要論第二,恐怕沒人敢稱第一。近日據國內媒體爆料稱,自4月初足協開始實施的俱樂部“第一責任人”制度到現在,已經有俱樂部臨近觸發建議被解約的紅線,而這個倒黴的俱樂部,正是中超七冠王得主廣州恆大。

恆大第一責任人要被解聘?足協這奇葩規定竟已實施大半年了

“第一責任人”制度是什麼鬼?簡單來說,這個制度就是足協為強調賽風賽紀,無論是球員還是俱樂部官員出現違規違紀現象,俱樂部的第一責任人都要負連帶責任。至於違規違紀的嚴重程度,以打分的方式評判,達到60分紅線的,就要被面臨被足協“建議解聘”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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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1輪,恆大因為出現阿蘭重罰事件以及預備隊打架事件被扣分最多,達到54分,申花被扣45分位居第二,河北華夏幸福被扣最少,只有2分。申花之所以也被扣掉45分,是因為出現了范志毅作為預備隊主帥,出現了擊打、辱罵、威脅裁判的情況。其他球隊中,貴州恆豐被扣30分,長春亞泰24分,泰達23分,北京人和22分,河南建業18分,大連一方16分,上海上港和蘇寧15分,重慶斯威12分,富力11分,權健9分,魯能和國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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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被扣分的情況來看,倒是反應出一部分客觀事實,比如泰達分數較高,因為喬納森在足協盃比賽中,出現不服判罰的情況被禁賽7場;亞泰分數不低,同樣因為有球員對登巴巴做出的疑似歧視行為。可有些就不太好解釋了,比如本賽季至今吃紅牌最多4張的人和為什麼只有22分;再比如一個賽季吃到2紅的趙旭日,為什麼只給權健累計了9分,國安被罰得都快沒中後衛了,球迷屢屢在場內外經動執法人員居然只有4分?

恆大第一責任人要被解聘?足協這奇葩規定竟已實施大半年了

足協的打分標準究竟從何而來是否公開公平公正還非常有待考究,難道說只要不對裁判不敬,或者別對對方球員有公然辱罵擊打行為,哪怕下黑腳把對方鏟成重傷都沒事麼?在這套現行打分體系下,按照規定,第一責任人累計扣15分被約談;扣30分將通報批評;扣45分將在通報批評的同時,強制參與培訓;扣60分,建議投資人接觸第一責任人與俱樂部的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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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個第一責任人制度到底是多大的強制威力,合法性怎樣都還是個未知數,俱樂部到底是否會遵守這種常人可能根本都不瞭解的規章制度?如果第一責任人和球隊的合同威力,遠勝過這個第一責任人解聘制度該怎麼辦?或許只有當恆大第一責任人被扣60分之後,才能得出一個比較明確的答案了。(喬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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