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取他人信息註冊滴滴 東陽警方抓獲46名涉案人員

過去的中秋節,東陽市公安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專案組民警,都堅守在各自崗位上沒有休息。而接下來的國親長假,案情不等人,他們也不能帶家人外出旅行了。


非法獲取他人信息註冊滴滴 東陽警方抓獲46名涉案人員


這個專案,東陽警方已偵辦一年多,查明該團伙販賣公民個人信息50多萬條,先後抓獲涉案人員46名,追繳贓款100多萬元,扣押電腦20多臺、手機60多隻。

去年8月20日,東陽市公安局網警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江西弋陽人黃某涉嫌在微信上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當即落地查證。湊巧,黃某流竄到東陽、義烏等地活動。隨後,黃某被抓獲。

據交代,2015年,黃某因為炒股虧了很多錢,後來就想註冊滴滴賬戶開網約車賺錢。起先,黃某用父親的車、名字和身份證信息註冊一個滴滴賬戶,開了一段時間,收入頗豐。

此後,黃某聽說可以幫別人代辦註冊滴滴賬戶賺錢。有的客戶本人不符合滴滴開戶條件,黃某就幫他代辦,代辦一個滴滴賬戶,收80至300元不等。與此同時,為擴大業務多賺錢,黃某還在網上四處搜尋各類信息,如有人說可以幫忙查信息,就互相加為好友。從2016年10月7日始,黃某收取客戶信息費是8元每條,給上家是6元每條。後來漲價了,他收取客戶的信息費是10元每條,給上家是8元每條。

這只是案情的冰山一角。警方初查發現該起案件涉案人員眾多,涉及浙江、廣東、四川、湖北等多個省。東陽市公安局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偵辦此案。

去年9月6日,專案組人員趕赴浙江嘉興、廣東東莞、江西永新等地,先後將羅某(四川宜賓人,33歲)、葉某(四川省遂寧市人,34歲)等抓獲歸案。

據查,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羅某使用手機號碼註冊的兩個“滴滴打車”微信號,從黃某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及車輛信息2000餘條用於滴滴用戶註冊,賺取2萬餘元。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期間,葉某使用手機號碼註冊的兩個微信號從黃某等人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4500餘條用於滴滴用戶註冊,賺取25萬餘元。

此後,專案組循線追蹤,截至2017年年底,專案組已抓獲涉案人員13名。今年以來,專案組民警繼續發力,每個月都有進賬,又抓獲33名嫌疑人。僅今年9月,民警就先後趕赴溫州、成都、上海、河北等地,抓獲範某(河北青龍縣人,30歲)等6名涉案人員。

據專案組民警介紹,目前查證這個團伙假冒身份註冊滴滴賬戶1萬餘個,已被全部註銷,46名嫌疑人均被追究刑事責任,黃某等6人已被移送起訴。

浙中新報記者 王旭航 通訊員 徐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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