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医保中心简化办事程序 方便群众办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推进“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目标,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服务环境,陵川县医保中心取消了部分证件证明,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

一是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参保人员住院时只提供社会保障卡即可住院。

二是取消《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和《城镇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备案表》。

三是取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转院申请表》中参保单位意见栏,不需要参保单位签字和盖章。

四是取消《城镇职工门诊大额疾病申请表》中参保单位意见栏,不需要参保单位签字和盖章。

五是取消《异地安置居住或因公长期驻外门诊大额疾病人员登记表》中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意见栏和参保单位意见栏,不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签字盖章。

六是简化转院备案手续,一个年度内因相同疾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只需办理一次转诊手续。

七是简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手续。(陵川县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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