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基層醫務人員注意啦!下個月,你的工資要漲了!

記者|戚向坤

來源|中國縣域衛生

近日,甘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簡稱甘肅省衛計委)、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三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績效工資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甘衛基層發〔2018〕334號),就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提出具體意見。

據瞭解,此《通知》明確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實施範圍為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聘用人員參照執行。

《通知》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實施範圍為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從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考核更合理

隨著經濟社會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出現了績效考核不夠規範、內部分配不夠靈活、職工活力不能有效調動等問題,績效工資部分內容已不能完全適應基層醫療衛生工作實際。

在我國,基層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基礎工資與績效工資拉不開檔次,激勵作用甚微,甚至出現了“大鍋飯”現象。由於幹多幹少一個樣,醫護人員缺乏醫療服務的積極性和內動力,從而導致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功能嚴重萎縮。

甘肅省此次發佈的《通知》,在現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不變的基礎上,績效工資經績效考核後發放,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向關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等傾斜。

《通知》要求,縣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的要求,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和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的部分,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

《通知》明確,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時,應綜合考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績效考核情況、人員結構、事業發展、經費來源等因素,統籌平衡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的關係,逐年作出適當調整。上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或良好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下年度績效工資總量可在上年度的基礎上適當核增,考核合格的不予核增,考核不合格的適當核減。

績效工資可發放到個人賬戶

《通知》強調,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部分,繼續按原渠道撥付發放;績效工資部分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賬戶,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後,按月或季度通過銀行代發至個人賬戶。

《通知》明確,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結合實際需要,自主進行內部分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結合單位實際,在制定單位內部績效工資發放項目時,設立崗位津貼、生活補貼、加班補助、值班補助、夜班補助、下鄉補助、全科醫生補助、有毒有害特殊崗位補助等項目,充分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具體項目及標準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實際確定,報縣級衛生計生、人社、財政等部門備案後實施。

同時,要求縣級衛生計生部門要以公益服務為核心,突出公益性職責履行、合理用藥、費用控制、運行效率和社會滿意度等考核指標,建立起科學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具體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制定內部績效考核辦法,突出崗位職責履行、工作數量、服務質量、行為規範、技術能力、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等內容,充分運用考核結果,合理拉開分配差距,以充分體現收入分配的激勵約束機制。

多部門協作促落實

此外,《通知》在政策落實方面提出要求,各有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認真履責,密切協作,確保改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有效落實。各級衛生計生、人社、財政部門要注重政策銜接,及時出臺相關配套辦法,推進改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連續穩固落實。並對縣級有關部門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1.縣級人社部門根據通知精神,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動態調整的核定工作;

2.縣級財政部門要切實落實好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保障責任;

3.縣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體系並加強考核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依法依規搞好內部分配。

同時,要求省、市級衛生計生委將會同人社、財政等部門加強督導落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凡實施不力或違反相關政策規定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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