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果果11810792
教育是我的主業,我來回答這個奇葩問題――
首先,我對這個話題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一是沒圖沒真相。
二是沒有權威的新聞報道。
三是網絡流傳不同版本。有的說是幼兒園發生的,當事老師是李老師。有的說是小學發生的,當事老師是王老師。
我嚴重懷疑這是媒體人為博取眼球,而編造的謊言。
或者曾有類似的事,但被添油加醋,以訛傳訛地炒作。
其次,如果此事確鑿存在,家長要求全價賠償,肯定是不合理的。
1、弄髒衣服是同學無心之失。
小學生之間嬉笑打鬧,不很正常嗎?
同學一不小心弄髒衣服,和故意弄髒衣服是兩碼事。
在擁擠的教室,筆墨飛濺弄髒衣服,再平常不過了。
法律上,人命案也分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而有所區別,更何況弄髒衣服?
家長要求同學全價賠償,有訛詐的嫌疑。
2、名貴衣服並沒有提前告知。
學生穿名貴衣服上學,理應告知別人。
學生穿再貴的衣服,別人不知道,也當普通衣服對待。
但凡名貴物品,旁邊都有溫馨提示:名貴物品,小心輕放。
如果學生提前告知,相信同學們都會避之不及,何來的弄髒?
3、弄髒衣服孩子本身有責任。
既然你的衣服那麼貴,幹嘛還穿到學校?
衣服穿著會被弄髒,這是生活常識。
既然敢穿名貴衣服到校,就應該有被弄髒的心理準備。
在幾十人的班級生活,誰能保證自己衣服一塵不染?
再說,按照校規,學生在學校是必須穿校服的。
這學生違反校規,本就有錯在先。
如果賠償按責任劃分,該生自身就要承擔大部分責任。
4、衣服折舊不值得賠償原價。
衣服是損耗品,買回來穿一天就掉價了。
就算家長有發票,確認衣服購買了8000元,舊衣服也不值這個價了。
如果要賠償,也應按折舊價來賠。
最後,如果我是當事老師,我會先給衣服折舊,再按責任劃分賠償。
七除八扣,賠償的同學最多也就給一兩千元。
當然,賠償以後,這衣服應該歸出錢賠償的同學。
如果家長不服,那就走法律途徑吧。
愛哪告就哪告去!
這真是:社會真奇妙,碰瓷到學校,衣服被弄髒,一分不能少。
可悲!可笑!
——我是“小李滔滔”,謝謝您的關注、點評、點贊!
小李滔滔
據網上個人媒體報道,王老師最近遇到一件很煩心的事情。前幾天,他們班上的兩名女孩子課間相互打鬧,結果其中一女孩子不小心將墨汁濺到了另一名女生的身上,本來王老師以為讓這個女孩子跟那個女孩子道了歉,那個女孩子的衣服髒了回家洗洗就可以了。但是事後,“受害人”家長打電話過來說,衣服很貴,要求照價賠償,而這件看似普通的衣服卻要8000元。王老師從中協調希望讓對方家長賠一半,然而"受害人“家長卻表示一分不讓。
此事一出,引起大眾譁然,一個小學生上學竟要穿8000元一件的衣服,真是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既然衣服這麼昂貴,自己又無法做到承擔被弄髒或損壞的後果,就應該提前告知老師和同學們,要班上的師生遠離昂貴物品,以免遭受經濟損失。
我所在的學校,孩子們穿昂貴衣服的倒是沒有,基本在幾百元左右,孩子在一起打鬧嬉戲難免會弄髒,大家也毫不在意,自己回家洗洗再穿就可以,倒是有學生的眼鏡價格不菲,近年來隨著孩子們的眼睛近視率越來越高,家長又愛子心切,有的有保護和矯正功能的眼鏡價值幾千以上的也不少,這種情況,家長都會提前給老師打電話,告知師生小心對待,家長和老師也會要求孩子好好保護自己的眼鏡,免得損壞,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外也約定,如果學生之間玩耍不是故意弄壞對方的眼鏡,且自己又沒有保護好自己的眼鏡,那麼對方不作賠償。雖然已有約定,但是對於昂貴的眼鏡攜帶者,不但自己小心,同學們也是敬而遠之,至今沒有因損壞眼鏡而起糾紛。
再回頭說說這件8000元的衣服,既然一家人這麼看重這件衣服就要提前告知班上師生小心為妙,而且要求自己的孩子小心保護自己的衣服,並同時告誡和自己一起玩耍的小朋友小心衣服。而“受害者”家長並沒有作提前預警,孩子也沒有提醒同伴,一經弄髒直接索賠,也實在讓人想入非非,怪不得廣大網友一大部分認為,這不就明擺著碰瓷嗎?要這樣下去,誰還敢跟這孩子玩耍?
如果家長真的富有,不如把孩子送去貴族學校,周圍都是“王詩齡”,每件衣服都上萬,在那裡,自己孩子的衣服被弄髒別的家長也可以賠得起,那樣的話老師也不會從中為難,多好。不過不知道如果自己閨女把別人家孩子的衣服弄髒賠個上萬是什麼心情?
總之,孩子的生活就應該是淳樸、簡單的,同學之間也應該是平等包容的,不要打上貧富差距的標籤,更不要讓孩子受到如此世俗的教育為好,因此,無論這位“受害者”家長多麼理直氣壯,從孩子所處的環境和孩子的年齡以及所受的教育上要求照價賠償都是不合理的,大家怎麼看,歡迎關注交流。
指尖教育帝國
為什麼不賠?請說出你們合適的理由,就因為他的衣服值8000塊嗎?如果這件衣服100塊,你賠不賠?相信很多人會很爽快地賠償,但八千塊的衣服他卻要找出種種的理由了,比如這本身就是訛人,炫富,學校規定必須穿校服等等。
相當可見,不是人們不明白道理,還是說貧窮讓人不得不為自己辯護一下。貧窮拉低了我們的道德水準,但卻總是以道德去討伐別人。
損害別人的東西要賠償,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不用拿出來討論的,但一件八千元的衣服就要好好掰扯掰扯了,畢竟這個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可能就連很多的大人都不一定穿過八千塊錢的衣服,何況是孩子。不小心弄髒了衣服,看起來這太微不足道了,怎麼可能賠償這麼多呢?感覺到太冤,心有不甘。
不是你冤,而是不願拿錢,也不是別人差勁,而是你不想拿錢!
想起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事情。
我們班級有一塊責任田,我安排幾個小孩放學以後去種地,那塊地在校園的鐵柵欄旁邊,我們種了草莓和油菜。那天幾個孩子又是澆水,又是鬆土,拿著小瓜鏟忙的不亦樂乎。一個孩子不小心一揮小鏟子,正好碰到旁邊停著的一輛車上,那輛車是奧迪A6L,最新版的。碰的也不重,就是有一道不到半釐米一個小痕跡。但根據我們班級的規定,損害別人的東西要賠償,車主要了4000元。那個孩子的家長當天晚上就把錢打到了我的賬戶上,要我轉交給車主。絲毫沒有一點抵賴的舉動,也沒有說任何的抱怨的話。孩子可能受到了驚嚇,發燒,在家裡待了兩天。這孩子很誠信,也很有擔當。我想就是因為受到父母的影響吧。
當然,對於這件昂貴的衣服,我認為如果班主任平時管理嚴格,要求統一穿校服,也不會出現這種現象。孩子穿著這樣的衣服到學校,這說明本身學校管理有問題,這件衣服損壞,我認為也應該學校承擔一部分責任。
損壞別人東西要賠償,天經地義的事情!
別讓強詞奪理掩蓋你仇富的心態!
寐語小築
說實話,看到這新聞我是百味雜陳!
說的是班上兩學生打鬧,不小心將墨水灑到同學身上了。學生家長給老師打來電話要求照價賠償,因為這件衣服居然要8000元。
對這件事我有幾點思考:
第一,是否有必要讓孩子穿如此昂貴的衣服?
從老師的反應來看,這只是一所普通的小學而已。你穿這麼貴的衣服來,不是害人嘛?小孩子生性多動,難免會有誤傷的!(一網友語)再者,是否需要教育孩子艱苦樸素?從小就養成奢侈之風,合適嗎?
第二,衣服該不該賠?
這一點,大家看法不一:
我穿什麼衣服,你管得著嗎?弄壞了就得賠。
我剛買了一輛法拉利,開到農村去,被你弄壞了,你能不賠嗎?
應該賠,8000元買個教訓吧。豪車、華服、富人靠近不得!
你這是來讀書的,還是來炫富的?
你咋不去貴族學校呢?和王詩齡做同學多好?
賠!按照校服的價格賠!
不應該賠!這是害人,應該在衣服上標明:此衣服8000一件。
我倒認為班主任的調解方案蠻好!半價賠償,大家各退一步!
第三,我認為學校就是學校,讀書的地方。你即使是富豪,也不建議你穿的如此奢華!你助長的是孩子攀比之風。不利於他們的成長!還是老老實實的穿校服比較好!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為你寫詩醉紅顏
我不說合不合理,本人八線小城市技校老師,來說一件發生在我們學校的真人真事。
幾年前的事了,一名學生路過宿舍樓下,一盆髒水從天而下,全身被髒水淋透,手機因到受驚嚇掉地上摔壞了。學校通過監控錄像找到了潑水的學生,潑水學生家長也表示願意照價賠償,還願意付一定的精神損失費安慰一下受害學生。
雙方學生家長見面後,受害者家長要求賠償1萬元,潑水學生家長立刻情緒非常激動,說對方家長訛人,根本不值那麼多,大吵大鬧要求講理拿出證據。受害者家長非常平靜的表示,受害學生的一身阿迪達斯運動服是剛買的價值3000多,手機也是剛買的iPhone6價值7000多,鞋子是舊的不用賠,裡邊的衣服沒怎麼髒也不用賠,合計人民幣1萬1千多,可以提供發票等單據為證,念在兩個孩子都是同學,零頭不要了,也不提出精神損失費之類的要求,被弄髒的衣服、弄壞的手機也都不要了,歸潑水學生家所有,願穿、願用、願意扔悉聽尊便。最後補了一句:“我們講理,不訛人,我看過學校的校規校紀了,造成他人財物損失1000元以上的開除學籍處理,都是孩子我們也不要求學校追究,會再給孩子一個機會的。”潑水學生家長當時就慫了,錢賠了不說,孩子在學校好長時間抬不起頭,最終退學。
一直到現在每次新生進校我們都以此為例教育學生,勿以惡小而為之,小錯可能釀成大禍。
就我們的經驗,但凡此類賠償,在肇事者心理承受範圍內的大都講理,一旦超出其心理承受範圍一哭二鬧三上吊耍無賴者比比皆是。
貧窮不是你素質低下的理由,富有也不是別人忍讓包容你的前提。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弄壞東西要賠,天經地義。
沉沙41
女孩家長的要求不合理的。
事情是這樣的,小女孩在學校課間的時候和另一名女生互相打鬧,對方不小心將墨水濺到了小女孩的衣服上。於是就出現了女孩家長要求對方全額賠償8000元的一幕。
那麼為什麼說女孩家長的要求不合理呢。
一般情況下,衣服濺到墨水之後,第一反應是依照布料材質的不同尋找方法將其祛除。自己沒有辦法的話,也可以送到各種洗衣店和奢侈品護理店進行去漬,費用肯定要不到8000元。令人費解的是,女孩家長想到的不是如何祛除衣服上的汙漬,而是想要對方家長原價賠償,並且表示“一份都不能少。”
此時,就不得不考慮女孩家長的用意了。
1、畸形炫富。這跟“扮豬吃老虎”的心態是一樣的,將一件小事故意放大,以一種傲慢的姿態告訴你我家很有錢,從而滿足心裡面小小的虛榮心。這是一種極其讓人厭惡的思想,擁有這種思想的人高調且骯髒。
2、想索取錢財。這就好比一輛二十萬的汽車,不小心被人劃掉了車漆,本來去重新上個漆就好了,但車主非要那個人賠償二十萬,你說車主的訴求合理嗎。此事也一樣,女孩的衣服雖然價值8000元,但也只是被濺上了墨水,並不是不可修復。女孩家長全額賠償的訴求完全站不住腳。在不知道女孩家長是否是敲詐的情況下,對方家長可以通過報警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以上。
小生本姓張
我想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歸根到底是主觀或無意,諒解與戾氣問題。
兩個孩子推推搡搡打打鬧鬧太正常不過了,一不小心弄髒了衣服或打傷一方也不意外,同班同窗同師同學事後說開了,道個歉,表個態以就好了,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啊!往往小題大做,起事捏非,製造恐嚇,危及社會長治久安的就是雙方家長。
對於一方家長,開口就是8000元,而且一分不少,毫無商量之餘地。你心中有氣,我們完全理解,但並不能因自已一時氣憤就向對方提出不恰實際無理要求。你孩子衣服值8000元嗎?是第一天穿嗎?你告知別人注意了嗎?有購買發票作證嗎?反過來講你就不念孩子們一點同學情,師生情嗎?你孩子穿一件衣服都8000元了有別要在這樣的窮人堆有讀書嗎?再退一步講,就說這8000元如意交到你手上,你敢伸手拿嗎?放心花嗎?這錢能好花嗎?花著心安理得嗎?
我想,各位家長要注意,如果不是特別過分的事情,孩子們在生活、學習、交友之間打打鬧鬧磕磕絆絆,就放手讓孩子們自已去處理吧,大人最好不要插手,一插手設事就成了有事,易事就成了難事,小事就成了大事,最後鬧得是兩家人興師動眾兩敗俱傷,都以悲劇收場。瑞安家長殺死10小學生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我想:8幹元一件學生衣服的賠償費,對於一般的家庭都能賠的起。可這位家長留給自已孩子人生負面效應,恐怕是再用多少金錢都抹之不去得了。他將影響孩子一生,使孩子痛苦一生。到底這8000元的索賠值不值呢?還望這位家長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啊!
老牛看事
如果這件衣服是800塊,家長要求賠,有什麼問題嗎?我想大多數人不反對吧?只是數字變了,事情的性質是一樣的呀!別人的東西不管價格幾何,弄壞了不應該照價賠償嗎?
當然這事發生在小孩身上,家長不讓賠是情分,讓賠是本分。至於說被孤立什麼的,那隻能說本身就不是一個層次的,遲早會分層。另外教育的問題,難道學校的大門只是對窮人開的?窮人天天喊平等,難道富點的交稅多反而不能享受同等教育了嗎?
凡事要講理而不是依據我弱我窮就可以不負責任。如果既沒有能力又沒經濟負擔的起損失,那麼還是守點規矩的好!
文中兩個小孩打鬧,看很多人沒一個指那個潑墨水的小孩的,可想而知家教如何了。窮人家的孩子也不是隻有她一個,想想我們小時候,全班,全學校同學之間瘋鬧,有幾個是拿著墨水往人家身上潑的?
另外如果我是當事者家長,我會盡量冷處理,通知對方家長。不要照價賠償,但是必須賠償衣服的清洗費,主要是任何人都得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不是我弱我窮就可以肆意胡為。
晨曦微露
首先,我作為老師,無法理解!一小學孩子穿天價衣服上學,為什麼不穿校服?顯擺嗎?
其次,你說賠就賠?你說8000就8000?發票有沒有?折舊怎麼算?衣服是否正品?報警備案沒有?有事故處理書沒有?如果都通過就應該賠償,但我想知道以後這個小朋友還有朋友跟他一起玩嗎?家長同志,認真思量啊!
最後,看看網友們的此事的看法:
1 洗不掉就該賠,憑什麼誰窮誰有理;
2 很簡單嘛,賠。 賠完之後,單獨設一個座位,一個人坐著,然後告訴其他小朋友,任何人都不要跟他接觸,甚至也不要說話。因為風險太大了。 這樣還不行的話,換一個。 還有,這位小朋友,你昨天摸過別人的東西橡皮啊,摸掉毛了,人家不讓你賠錢,把橡皮毛粘上去就行了,讓你媽來一下。
3 孫子小學時,同學不慎導致白眼球充血,老師很害怕,第一時間打電話告知家長。我去的,第一句話就是:都是孩子,沒事,不過以後要注意。老師含淚致歉。我說:看這些孩子你也不容易,不必自責。從此後,老師們對我孫子加倍關心。難道我心中不痛嗎?作為退休幹部這點素質還是應該有的!
4 我兒子初一過生日的時候,我朋友送了個蘋果手錶,剛剛帶了一個星期被同學給摔壞了!回家的時候我發現屏幕摔壞了,在不知原因的情況下發了兒子的火!兒子說是同學弄的,答應賠錢了!正好我家有個親戚是維修手機的,我心想換一個屏幕估計二百左右!就和兒子說算了,不要同學賠了!結果手錶屏幕外面市場拿不到貨,只能售後維修,結果花了一千!自掏腰包了;
5 這種就是穿不起,明知道穿不起還要穿,裝B也要裝的像,大方的說沒關係,別人才能承認你們家有礦。這種明顯讓人覺得是在窮顯擺。
6 咋好意思開口呀!我兒子上小學的時候。剛配的眼睛1000多。就被同學弄壞了。而且一個星期一付。那一個月光配眼睛都花了5000元。兒子說讓同學賠。我說同學又不是故意的。最後我給他換了一付結實的鐵眼睛框。就再也沒壞過了;
7 跟你說個搞笑的事,就剛剛,我一同事車被別人碰了對方全責,雙方互留了聯繫方式剛剛打電話給對方,對方接電話的時候把手機屏給摔壞了要我同事賠錢[捂臉]我同事跟他說,你接電話摔死了是不是要我賠錢呢,後來不知道有沒有報警。按理說對方應該屬於敲詐吧?
8 前兩年我家孩子的羽絨服被後面的同學用小刀故意劃破了,老師給那位同學家長說應該賠,我們說了不需要賠,小孩子在一起哪能不出現點小問題,以後孩子注意點不要再用刀亂劃了,結果那個同學的媽媽還是買了一件棉衣帶來了,給我沒要,她又讓老師給我們,我們還是沒要,這樣在老師那裡放了幾天,老師找到我說“那個同學的媽媽說了,要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弄壞了別人的東西就要賠償,你還是收下吧,衣服總放在我這裡也不好”,結果反而讓我為難了,只好收下。
9 這個弄髒衣服那個學生應起訴另一個學生,第一、穿這麼昂貴的衣服為什麼不寫警示牌,第二、穿這麼昂貴的衣服為什麼還要和其他同學打鬧,第三、穿這麼昂貴的衣服為什麼不在學校或公安局備案。綜合以上理由,要求賠償弄髒別人衣服孩子的精神損失。
10 新一代碰瓷?普通學校擺什麼譜?弄髒衣服要照價賠償?乾洗就行了。學生都應該穿校服,裝什麼大尾巴狼,有錢去上國際學校去!國際學校的家長都沒你牛氣沖天,因為素質不同。
結束語:校園內請穿校服,身份的象徵,避免學生的攀比心理!
遊戲大咖王
這不合理,包括老師”賠償一半”的建議。穿0.8萬元的衣服上學,弄髒甚至弄壞都是可以預見的,為什麼不上保險捏?如果非嚴重破損,可以請洗衣店幫助,費用由對方承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