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5.1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或承诺)书。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协议。

5.2审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质(原件)。

5.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实施。

5.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详见附件一)。

5.5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原件),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

5.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理应参与技术交底并记录交底情况。

5.7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

5.8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

5.9在会审施工图纸时,发现不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提出。

5.10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有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

5.11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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