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這些新規施行,關乎你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10月1日起這些新規施行,關乎你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國慶小長假將至,不僅僅是一個出遊的黃金期,還有許多政策將在10月1日當天施行,這些政策關乎你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新個稅法通過,起徵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

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徵點和稅率。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10月1日起這些新規施行,關乎你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四部門發佈《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工作規範(試行)》,推進道交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規範》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範,發生糾紛後,當事人可以直接進入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使用理賠計算器等,也可以在線直接提起調解申請或者訴訟;調解組織在接到當事人調解申請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引導當事人發起的調解申請時,進入平臺在線調解,以實現平臺資源最大化利用,有效化解糾紛。

10月1日起這些新規施行,關乎你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為求職者保駕護航

自2018年10月1日起,《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條例》是系統規範在我國境內通過人力資源市場求職、招聘和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活動的第一部行政法規。

對個人求職者要求,應當如實提供本人基本信息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技能、工作經歷等情況。人力資源流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對服務期、從業限制、保密等方面的規定。

對用人單位規定:任何地方和單位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在戶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用人單位發佈或者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基本勞動報酬等招聘信息,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用人單位自主招用人員,需要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

10月1日起這些新規施行,關乎你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明確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程序

2018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2018年7月,國務院正式公佈《條例》。《條例》明確提出開展診療活動應當以患者為中心,加強人文關懷,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範,恪守職業道德。通過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強化醫療服務關鍵環節和領域的風險防控,突出醫療服務中醫患溝通的重要性,從源頭預防醫療糾紛。《條例》明確了醫療糾紛處理的原則、途徑和程序,重點強調發揮人民調解途徑在化解醫療糾紛上的作用,並從鑑定標準、程序和專家庫等方面統一規範了訴訟前的醫療損害鑑定活動。《條例》對不遵守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虛假鑑定結論和屍檢報告、編造散佈虛假醫療糾紛信息等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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