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响起:南明区召开生态系统“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

警钟响起:南明区召开生态系统“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

警钟响起:南明区召开生态系统“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

日前,南明区生态系统举行“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南明区纪委监委委员宣读了受处分人决定书、通报了受处分人相关案情,相关工作人员还宣读了受处分人忏悔书,党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今年5月,南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红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好处费,被南明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尽管案件的案发时间在以前,但新官要理旧账,也应该理好旧账。作为生态局的现任局长,要以此案为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加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全体干部职工也务必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南明区生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蜀蓉在警示教育大会上说道。

会上,贵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贵阳市反腐形势进行了分析,列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查处的一系列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并以该案为例,深刻分析了腐败原因,为大家算了人生“七笔账”,提醒大家要守住政治底线、纪律底线、法律底线,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

会议强调,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监察法》,时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筑牢规矩意识和廉政意识。要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两个责任”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做到责任分工全覆盖,促进责任主体积极履职。要以此次“一案一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建立并完善相应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同时,要坚持自查自纠,积极争取主动交待和组织帮助。对于主动交待问题的干部,纪委监委要用好相关政策,向相关单位提出从轻、减轻处理建议。

文章来源:章靖,刊登于 2018年09月25日《贵阳日报》A2版

文字整理:廖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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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罗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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