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會有「在加拿大生小孩就是在掙錢」的說法?

外國人那點事


這可是真的!如果一個女人能夠生三個小孩,從政府拿到的生活補助不但能養活一家人,連小孩父親(男朋友)都養起來。加拿大地大人少,出生率低,人口老化。加拿大政府為此不計成本的鼓勵加拿大人多生。小孩自出生,政府就給期發放包括牛奶金在內的各種補助。一直“供養”到18歲。當然,政府給小孩的補助的多少也不是一視同仁的,必須根據家庭年收入來加以統計。家庭收入越少,政府的補助就越多。甚至除了聯邦政府補助,還有不同名目的省政府的地方補助。加拿大人在享受這一種對婦幼高福利的同時,也衍生了一個非常奇葩的現象:"同居寄生男"。也就是說,小孩的父親與小孩的母親只同居,不結婚。以此降低家庭年收入,從而可以從政府獲得更多的補助。比如說,一個單身母親生一個小孩可以從政府獲得的補助約1000加幣,生三個就可以獲得約3000加幣。再加上三個小孩的母親由於要撫養這麼多的小孩,喪失了工作能力,她本身又可以從政府獲取失業救濟金,以及房租補助。這樣一來,可以看出這個生了三個小孩的單身母親的年收入可以達到近50000加幣。這可是一個相當加拿大中等家庭的收入。它不但可以養活母子一家四口。甚至有餘額把未婚同居的小孩父親也一起養起來。所以出現了在加拿大有些年輕人不願正式結婚,只同居,又不想工作,只去多生小孩,鑽政府福利政策的“漏洞”,靠小孩牛奶金而活。

不可否認,加拿大確實有這種優厚的“婦幼福利政策”。然而,也由此帶來了一些副作用(製造了懶人或投機取巧者)。


顏二哥有言23


在加拿大隻要你是居民,或者永久居民,你的人小孩一出生就可以領取牛奶金!



生小孩就是在掙錢不無道理!

一直到18歲,都可以每月領取這筆補助,多少則是根據父母去年的收入而定的,少則每月幾十,多則幾百。

如果你家裡有兩個6歲的小孩,你總共可以領取請看下面:

家庭年收入在3萬以下:每年能領到1萬2800加元,每個月1066加元;

家庭年收入5萬加元:每年1萬零100加元,每個月841加元;

家庭年收入10萬加元:每年6080加元,每個月為506加元;

家庭年收入15萬加元:每年3230加元,每個月269加元;

如果年入19萬加元,這是有錢人的節奏啊,不好意思,你一分錢也取不到!

再看這種情況:一個家庭有1個6歲以下的孩子,1個6-17歲的孩子,牛奶金總共就會是:

家庭年收入在3萬以下:每年能領到1萬1800加元,每個月983加元;

家庭年收入5萬加元:每年9100加元,每個月758加元;

家庭年收入10萬加元:每年5080加元,每個月為423加元;

家庭年收入15萬加元:每年2230加元,每個月185加元;

家庭年入19萬元,0加元。

加拿大的話,一般人的收入大概就是在年入5萬加元,所以這時你家有兩個六歲的孩子,妻子一般在家照顧小孩,百分之百你一年肯定就可以拿到一萬零一百加元。這對年入五萬加元加拿大人來說是一筆不少的錢!如果你再多生幾個呢?你所領這個錢會不會更多?因為加拿大政府就是想通過牛奶金一方面幫助窮人,另一方面提高人口出生率。

換句話來說,你生的越多,你的錢就越會多。當然富人排除。

如果中國也這麼做,哈哈,這二胎出生率絕對會有嬰兒潮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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