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關進派出所,家屬該怎麼做?

筱千尋


請注意措辭,家人可以稱作被派出所叫去了解情況,或者是因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傳喚,派出所不是看守所和拘留所不存在關不關的問題,即便每個派出所都有大家所謂的小黑屋,其實正確名稱叫做留置室。

當家人被叫到派出所還是被抓還是被傳喚,如果家屬作為案件當事人或者旁觀者證人大可放心,公安機關只是瞭解情況或者製作筆錄。

如果家屬涉及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將依法傳喚配合詢問或訊問,詢問訊問一般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如果涉嫌違法犯罪,需要被公安機關調查傳喚 ,第一種是口頭傳喚,有辦案民警以口頭方式向涉案當事人進行傳喚,口頭傳喚是每位執法者應有的相關權利不需要出示任何文件,第二種是書面傳喚,當涉案當事人被帶到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出示相關手續,公安機關一般會出示傳喚證,內容與被傳喚人一致。

當被傳喚到公安機關時,一般公安機關會向涉案人出示並宣讀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並簽字,如果接受詢問訊問後將製作案件筆錄,筆錄上會清楚註明被傳喚人因何事被傳喚,因何時被傳喚到何地,還會體現是否將被傳喚的地點、處所、原因通知家屬,由被傳喚人決定是否告知家屬。

如果因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調查,公安機關一般不會讓其親友與涉案人見面,防止串供及其他隱患,在案件調查階段公安機關沒有做出最終結論之前,一般是不予接見律師,畢竟還沒有定性。

被傳喚嫌疑人擁有相應權利,公安機關應當滿足其飲食飲水方便排洩及休息。


紅燈行綠燈停ok


當事人家屬應當前往辦案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瞭解當事人被拘押原因: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

一、如果當事人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通知被處罰人家屬。公安機關明知被處罰人家屬聯繫方式而不通知家屬,其行為違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六條規定:“ 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應當製作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一)被處罰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件的名稱和號碼、住址;(二)違法事實和證據;(三)處罰的種類和依據;(四)處罰的執行方式和期限;(五)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六)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的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決定書應當由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加蓋印章。”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五十一條:“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或者依法不執行的情況通知被處罰人家屬。作出社區戒毒決定的,應當通知被決定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決定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處理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繫方式或者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附卷的決定書中註明。”

二、如果當事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429方寸世界


談談我的所見所聞吧,首先我就不再用刑法民法的東西來說了,從邏輯上來說估計你也在百度搜索過的了,不過因為你覺得都是條例,沒有例子。現在就用實情經歷來說,希望可以幫得到你。


經歷一:我一位初中同學的爸爸在上班的時候突然被派出所警察帶走,當然,誰都不知道什麼原因。這個時候需要的就是知道是哪個派出所將家人帶走的(這個很關鍵)如果是真的協助調查公安機關一般會再24小時內會將其釋放。如果通過詢問之後,得知其附有民事還是刑事的責任的話,就會拘留起來。之後也會在24小時內通知家人。後來經過我跟他的思路(去到家人上班的公司摸索,看到了公司已經貼了封條,XX市公安局)之後在網上搜索家人的公司名字,之後就知道公司的性質是什麼了。結果發現公司應該是屬於詐騙,這種案件一般全公司的員工都會帶回去進行調查,如果是有嫌疑的都會被進行拘留,如果調查到在公司無關詐騙的員工,都會在24小時內釋放的。後來也知道家人是在公司當保安的,對公司的運行那些都一概不知。擔心了半天,失聯了大概8個小時,最後回來了。附:如果是參與到詐騙,那就已經被拘留起來,之後送到看守所繼續進行調查。


經歷二:朋友的妹夫,一天突然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說這邊有點事需要配合調查,請到今天到XXX派出所來,之後他就按照民警的指示去了趟派出所,之後被關押起來。這個時候朋友聯繫了我,問應該怎麼做,這個時候已經知道是哪個派出所了,所以方便了很多,之後去到當地派出所詢問,得知了因為一個月前在路邊吃東西跟別人打架,之後離開了現場。後來當地派出所調取了視頻監控,初步鎖定了她老公有嫌疑。之後派出所的民警說已經送到看守所了。當然,這個時候要做的事應該去到看守所為他存錢存衣服,因為裡面是不提供新衣服換的,存錢是為了讓他可以在裡面買零食生活用品。因為不知道案件嚴不嚴重,也處於擔心的角度來看,之後請了律師作為辯護人。後來經過查明,確認了他是在打架中的其中一人,而且把他人的鼻樑打斷了。所以當時請了律師是明智的選擇,因為後期的程序律師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總結:如果不知道何原因家屬被帶去派出所,不要慌張,第一時間想下被派出所帶走的家屬在生活、身體、工作等日常活動有沒有異常。其次去當地派出所瞭解情況(必須)。



PALA元素


你所理解的被關在派出所有幾種情況。

第一,接受詢問。只是在派出所接受詢問而已,協助調查8小時內,會出來。如果自身涉嫌違法的話,24小時內會有結果。根據情況,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第二,行政拘留。24小時內會送拘留所執行並通知家屬拘留時間和拘留原因。最多不超過20天。

第三,刑事拘留。24小時內會送看守所執行,一般案件會及時通知家屬拘留時間和拘留原因,特殊案件會有個排除期後,通知家屬。


嘉州區自由奔跑


你放心,警察會給你一個家屬通知書。

而且你還想怎麼做,最多也就請律師辯護,存點錢送衣服給他,讓他再監獄好過一點。

不然你還想怎麼做,難道你想幹預司法公正?


(⑉°з°)-♡愛情魔箭


分清啥子事被關。如果是無惡不作被關就讓他去嚐嚐滋味,誰做誰擔當,時間到了讓他灰溜溜回來再進行一番教育,,,

如果是為了某事,出手過了,應該勸他錯了就必須伏法,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好好反思,以後就不能再如此如此,,,該改造就改造,讓他有條退路,從新開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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