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84斤玉米,一男子被永康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永康一男子範某,在一處玉米地盜竊了84斤玉米,在逃離過程中被玉米的主人發現,他非但沒有及時悔過,將玉米還給受害人,反而隨手拿起路邊的一塊木板,將受害人的右腳踝砸成了粉碎性骨折,並逃離現場。目前,該男子因涉嫌搶劫罪已被警方依法處以刑事拘留。

为了84斤玉米,一男子被永康警方刑事拘留

9月1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範某竄至永康市江南街道傅店村某玉米地,盜竊了84斤玉米後,在逃離的過程中,被受害人傅某發現,犯罪嫌疑人範某為逃離現場,使用了路邊的一塊木板,砸向受害人傅某,導致受害人傅某右腳粉碎性骨折,當場倒地無法行動。後犯罪嫌疑人範某趁機逃離現場。路過的村民看到後立即報了警。

接到報警後,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並進行了一系列的勘察、走訪,通過視頻偵查發現,範某先是乘坐城鄉公交前往永康汽車東站,隨即又在汽車東站換乘2路公交車。

根據公交車上的監控畫面顯示,11時53分,範某在上車後一直坐在後排靠窗的位置上。警方立即與永康市遠通公交公司取得聯繫,讓該輛公交車上的司機放慢行駛速度,同時,警方駕駛私家車緊隨其後,在逗園公園附近,將該公交車攔截、逼停,公交車駕駛員只打開前門,警察立即上車將範某抓獲。

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周東奇表示:本案中,範某為反抗抓捕,使用木板將受害人的右腳砸成了粉碎性骨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的規定,範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已涉嫌搶劫罪,目前已被永康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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