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你需要的都在這裡!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你需要的都在這裡!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哪些企業屬於小型微利企業?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工業企業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其他企業。

近年來,國家大力號召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但是,你真的瞭解政府給你的稅收支持麼? 接下來卓翔財稅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小微企業的六項稅收優惠政策,快來看看有沒有你需要的吧!

一、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增值稅起徵點政策

【享受主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個人。

【優惠內容】

按月納稅的,每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或按次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未達到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稅。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徵點。

【享受條件】

此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指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但不適用於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5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未超限免徵增值稅

【享受主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17年12月31日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單位和個人,暫免徵收增值稅。

按季納稅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度。

【享受條件】

此優惠政策適用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括:企業和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96)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五、重點行業小型微利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享受主體】

生物藥品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六大行業,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大領域重點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

【優惠內容】

1.生物藥品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六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3.縮短折舊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採取雙倍餘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享受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為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4號)

6.《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8號)

六、企業免徵政府性基金

【享受主體】小微企業

【優惠內容】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水利建設基金

【享受條件】

1.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企業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2.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企業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範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

以上就是,有關“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如果你還需要詳細瞭解西安註冊公司或者稅務代理問題,你可以撥打我們的服務熱線400-8777-224,我們的工商稅務專員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最詳細的解答。

本文來源:卓翔財稅 www.zhuoxiangcaiw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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