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多平台再現侮辱英烈內容,網友呼籲嚴厲打擊!

月12日,全國首例侵犯烈士名譽案宣判。江蘇淮安市檢察院提起的全國首例網民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訴訟案在淮安市中院開庭,網民曾某對謝勇烈士救火犧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公然發表侮辱性言論,侵犯了謝勇烈士名譽權,被判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此前,今日頭條和搜狗等App也曾因為出現侮辱英烈內容,遭遇北京市網信辦、北京市工商局立案查處。

6月13日,微博網友爆料,在騰訊旗下QQ興趣部落、微信公眾號平臺、騰訊視頻等多款產品中也發現類似素材傳播,其內容涉嫌侵犯烈士劉胡蘭、董存瑞及其家屬等名譽權。

事件再次引發輿論熱議,網友在評論中留言表示: “騰訊旗下QQ興趣部落公然汙辱烈士劉胡蘭。數十個微信公眾號,大量發佈汙辱董存瑞及其家屬的笑話。微信公眾號公然汙辱數位英烈人物……騰訊各產品各平臺裡類似的案例數不勝數,為何不管、不顧、不封?騰訊是法外之地嗎?”

騰訊多平臺再現侮辱英烈內容,網友呼籲嚴厲打擊!

近些年,侮辱英烈等不文明行為高發,損害了英烈形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雖然難免受到了輿論的譴責,但類似的案件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個別人為了不同的原因藉此達到博人眼球的目的;而與此同時,違法成本過低,法律面對此類行為留有監管真空,執行無法到位,也是造成此類事情多發的原因。

騰訊多平臺再現侮辱英烈內容,網友呼籲嚴厲打擊!

為此,監管開始通過立法的手段規範相關內容。

2017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開始實施,其中第47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 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01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開始實施。其中的第22條規定:“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此舉意味著維護英雄烈士尊嚴和合法權益有了專門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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