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旅遊出行提示

2018年“中秋節、國慶節”假期即將來臨,吉林省旅遊執法監察總隊提醒廣大旅遊消費者在出遊時要理性消費、文明旅遊、依法維權,有效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注意以下事項。

選擇正規旅行社:

要選擇具有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參團。看清旅行社經營場所是否懸掛“一照一證”。“一照”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一證”是指旅遊主管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服務網點備案登記證明》),以及要查看證照的有效期。出境旅遊、赴臺旅遊,更要查看旅遊主管部門頒發證照上的核準業務經營範圍,避免上當受騙。切莫選擇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及通過微信朋友圈、俱樂部等非法組織旅遊的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選擇,避免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增加維權難度。

“中秋、国庆”旅游出行提示

簽訂好旅遊合同:

全國電子合同已經全面啟用,報名時必須與旅行社簽訂正式的電子旅遊合同,出團通知書一定要仔細閱讀,對於疑問要向旅行社諮詢清楚,繳納團費應匯入簽約旅行社的對公賬戶,並索取正規發票,如遇熟人要求遊客將團款匯入其個人賬戶(微信、支付寶等方式轉賬)一定要慎重,謹防權益受損。“出境旅遊擔保金”以現金形式擔保的遊客,建議採用銀行、遊客、旅行社三方共管的形式,切勿將“出境旅遊擔保金”轉入個人賬號。

產品選擇要理性、警惕低價旅遊團:

選擇旅遊產品時,首先要根據自己的年齡和身體狀況選擇合適的旅遊產品,儘可能詳細瞭解旅遊價格所包含的項目及其標準,不要輕信“旅遊小廣告”。在選擇旅行社和產品線路時,優先選擇服務標準和品質,切忌一味追求低價旅遊。主動識別旅遊消費陷阱,不要參加所謂的“買保險送旅遊”、“旅遊傳銷”以及“低價大酬賓”等明顯低於經營成本的旅遊活動。“免費遊、低價遊”,一般是通過購物安排、另行付費項目等方式來獲取回扣,從而彌補團款的費用。自覺抵制“零負團費”及“不合理低價”,增強風險防範意識,謹防“免費旅遊”、“旅遊贈券”等消費陷阱,避免因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一些“低價遊”的經營者往往施加小恩小惠與遊客達成某種默契,簽署一份合乎規定的虛假合同,以應付旅遊部門執法檢查。這不僅不利於自身索賠維權,也給旅遊部門的執法監管制造了障礙。

“中秋、国庆”旅游出行提示

關注出行信息,合理選擇出行路線:

“中秋、十一”小長假期間短線遊、自駕遊已成為市民休閒旅遊的新時尚,為確保行車路線順暢,也為了節省旅途所花費的時間,出發前應提前查看目的地有關資料和攻略,預備多套旅遊線路,為旅途制定周密的行程。要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這是規避風險的有效手段;參加涉水、登山等具有一定風險的旅遊項目的遊客要單獨購買保險,要服從景區工作人員的指揮,同時要特別加強自我安全防範。

文明旅遊,理性維權:

旅遊者在出行過程中,應自覺遵守相關文明旅遊規範,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自覺維護環境衛生,保護生態環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杜絕不文明行為,營造文明、和諧的旅遊環境。

如在旅遊過程中發生旅遊服務質量問題或旅遊糾紛時,旅遊者應避免採取過激行為,保持冷靜,理性溝通,防止損失擴大。應注意收集相關證據,保存好旅遊合同、繳款收據、發票等材料,在旅遊合同結束之日起90天內,向消費者協會或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投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全國統一旅遊投訴舉報電話: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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