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相關問題回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特科技”或“公司”)於2018年9月2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於請做好北特科技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以下簡稱“告知函”)。

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告知函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並按要求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說明和答覆,現根據要求對告知函回覆進行公開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請做好北特科技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覆》。公司將按照要求將上述告知函回覆材料及時報送中國證監會。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能否獲得核准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審核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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