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梁旭东黑社会犯罪案纪实第五章

长春梁旭东黑社会犯罪案纪实第五章

梁旭东团伙通过聚敛不义之财,已拥有了较雄厚的经济实力,他们的总资产多达2000万元以上。梁旭东不但在社会上疯狂施暴,在团伙内部,心狠手辣也是出了名的。他为团伙成员制定了严格的“家法”:规定下级有事必须请示报告,对“组织”要绝对忠诚,不许中途退出。如违“家法”,轻则剁掉手指,重则打折腿。在执行“家法”方面,梁旭东确实“不分远近亲疏,一视同仁。”

1996年冬,梁旭东的心腹打手王伟(又名陈永武)与夜总会的一个女服务员处对象,为表示忠心,酒后用刀将自己右腿扎了一刀。几天后于永红发现,问是怎么回事,王信口说与人打仗扎的。于说:“你敢撒谎,看东哥怎么收拾你!”王伟自知犯了家法,很难逃脱处罚,就自己用刀将左手小指剁掉一节,并出逃了一段时间。当其返回后,于永红、杜德伟等向梁旭东请示该如何处置,梁旭东指示他们:“按家法剁掉手指!”在圣罗兰夜总会一间包房里,满树立用锤子在王伟的惨叫声中将其已断掉一节的左手小指砸碎。之后于永红、杜德伟等人陪王伟去医大二院处置。并将执行家法情况用手机向梁旭东作了汇报,梁听后大怒:“你们诳我玩呢!?执行家法不能糊弄!”说完把手机挂断。于、杜赶紧返回处置室,拽起尚未缝合完毕的王伟回到圣罗兰夜总会。在同一包房里,于、杜二人让王伟跪下,杜摁住王伟的右手,用刀将王的右手无名指贴根剁掉,王当即昏死过去。此时,梁旭东正在香格里拉大饭店深水泳池中披波斩浪,偌大的游泳区再无其他顾客,两名保镖和一名小姐分别用托盘捧着梁旭东的手枪和手机侍立池畔,好不威风。于、杜执行家法后,用餐巾包着剁掉的手指拿给梁旭东看。梁旭东看了一眼血淋淋的手指,满意地笑了:“泡在酒里,放我桌子上!”然后一个猛子潜出十几米……以后每次开会,梁旭东都把泡在酒瓶里的断指摆到桌子上,以示警戒。

梁旭东被捕后,此断指连同酒瓶被收缴。当王伟看到这枚手指时,禁不住浑身发抖。孙殿亮是梁旭东的德惠老乡,加入梁的团伙时间较早,两人关系甚密。但梁旭东结识于永红、杜德伟等人后,对孙渐渐冷落。1997年夏,梁旭东听说孙殿亮向社会上的人散布“东哥现在腰杆儿硬了,不把咱亮子放在眼里了……”便指使杜德伟、赵辉、王伟、刘刚等人对孙实施家法。一天,杜德伟将孙殿亮传至圣罗兰夜总会,一进屋就说:“你太不懂规矩了,咋在外边讲究东哥呢?”说完,王伟上前按倒孙殿亮,并用双膝夹住孙的脑袋,杜德伟等人则用事先准备好的镐把轮番猛打孙的大腿,直至将其左腿打折。有意思的是,王伟半年前还是“家法”的受者,现在却成了“家法”的执行者。与王伟、孙殿亮相比,齐铁民违犯“家法”所受的“待遇”相对而言好多了。

1998年初,由齐铁民掌管的洗浴中心的账目不清,梁旭东怀疑其有贪占行为,便令人将其禁闭在一间房子里,外边派人看守。将视其交待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内心有鬼,且深知梁旭东“家法”的齐铁民,没等到进一步处罚,就跳楼逃跑了。几天以后,他自觉逃不出梁旭东的手心,便写了一份“悔过书”捎给梁旭东,请求“东哥”宽恕。梁旭东尚未来得及对齐实施家法,就被捕获归案了。抓捕梁旭东时,这份“悔过书”还在他的衣袋里。经过长春市公安民警一年多的艰苦侦查,梁旭东的残渣余孽纷纷落网。

2000年8月1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旭东涉嫌组织黑社会犯罪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此案终于告一段落。然而这起案件留给我们的反思是无尽的。我们不妨在这里做如下假假设梁旭东1994年在联合置业滨河小区工地上那场殴斗中能够受到应有的查处,也许就没有了梁旭东今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假设梁旭东1995年在受雇为人讨债,被民警开枪击伤肩部侥幸逃脱后,办案部门能追查到底,也许就没有了梁旭东今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假设梁旭东没有调入公安机关,没有当上警察,也许他还只是一个流氓小混混,何至于演变成黑社会老大?……假设毕竟是假设。梁旭东毕竟在多次违法犯罪之后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梁旭东毕竟带着累累劣迹,穿上了警服。用梁旭东自己的话说:我在社会上混得明白,是因为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谁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会,谁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关系网,上面有人罩着我,谁能把我咋样。正因为这样,梁旭东才敢于甚嚣尘上地为非做歹,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公然与党和政府,与公安机关抗衡。然而,他太过高地估计自己了,以至于上演了一出蚍蜉撼树的丑剧。

正义之剑必然力扫一切邪恶。梁旭东及其同伙被绳之以法。梁旭东的保护伞们也同样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吉林省纪委、长春市纪委经过大量工作,对涉及梁旭东案件的人和事进行了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这也从另一侧面警醒我们的党员干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对我们队伍的腐蚀力是无法估量的。我们的思想稍有松懈,就可能被别有用心人的金钱击倒。梁旭东们不正是以此在当权者中寻找靠山,拉大旗做虎皮,为所欲为吗?!然而,我们的党毕竟是有力量的,我们的人民毕竟是不可战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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