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時要兒女一樣,做女兒的你能接受嗎?

水滸孺子牛


這是我們老家的傳統,遺產都是兒子的,女兒根本無緣,大家都是習以為常,沒有爭論,因為父母是和兒子在一起的,這一點大家都很明白,因為這個產生矛盾的沒有。

我們老家父母都是跟最小的兒子一起生活,百年以後所有的遺產都是小兒子的,不管有幾個孩子從來沒有因為遺產產生過矛盾,這也是我們老家的一個習慣,大家都能接受。

遺產肯定都會給兒子,作為女兒都是義無反顧的盡到撫養義務,一般也不指望女兒出錢,大部分家庭都不會叫姐姐妹妹拿錢,只管伺候就行了,但也有個別家庭不行,姊妹五個,比如父母看病花1000,每家攤200元,這樣的家庭是極少的,大部分不會叫女兒拿錢。

我奶奶住院,我姑姑非得給我錢,我說你們一分錢不拿,如果實在沒有錢了你們必須拿,關鍵是我們有錢,最後姑姑沒有拿,本身我爸爸兄弟四個,為什麼叫姑姑家拿錢呢?咱們都是吃乾飯的嗎?

所以做事必須說理,姑姑只管伺候奶奶就行,我爸爸兄弟們出錢,本來花不了萬兒八千的,一家2000元還花不完,為什麼要姑姑家拿錢呢?但是有些家庭不行,哪怕花100元,姊妹幾個也得兌錢,外面的人看不起,如果你確實無能為力的,不管是說都得拿錢。

遺產給兒子是我們當地的傳統,再說農村也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可能城裡就不一樣了,房子都值錢,兄弟姐妹肯定會發生爭執,關鍵還是要看他們之間的感情,如果有人比較寬宏大量,不計較也無所謂,都是親兄妹,誰也不會因為一點錢財把關係鬧僵,還是希望大家把錢看的淡一點,畢竟親情重要。


大海傳媒


我來自中西部農村,先生來自東部沿海,以我家鄉為例,這種事例不少。以我先生的家鄉為例,這種事已經比較少見。為何如此?與經濟發展、思想文化開放程度高度相關。傳統觀念中有傳宗接代,養兒防老觀念。而閨女則是替外人所養,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兒子永遠是自家人,閨女則不然。這種觀念之下,家產給兒子相當於守財,給閨女則相當於散財,自然容易出現問題中的現象。


雖然如此,但說到養老問題,就不僅僅是兒女同等對待的問題了,依我經驗所見,倚重女兒養老的其實更多。比如我姥爺姥姥已經93歲高齡,在家產不外流問題上絲毫不含糊,即便兒子不是十分孝順也如此。但在照顧日常生活起居的時候,卻明顯更倚重女兒。為何會如此:與兒子兒媳比較起來,閨女明顯更貼心、更懂事、更方便、更善於照顧父母。

也因為老人在家產分置和養老依靠上的雙重標準,這就成為家庭矛盾的主要導火索,甚至對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數。每個人都不是聖人,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等性幾乎會讓每個人心裡失衡。所以,不是太能接受這種現象也是正常的。


有幾種現象會緩解這個問題和現象的嚴重性:第一、父母家產寒微,家產會失去其重要的財產外援意義。第二、子女之間貧富分化嚴重,這樣一種情況下,富有者會大度讓渡家產繼承權利。第三、父母改變觀點,在權利和義務方面均衡分配。第四、血濃於水的親情最終佔據上風。第五、明確規則,倚重法律來迫使兒子、女兒的權利義務對等化。

以上,供參考。


孫衛華


把財產全部留給兒子,這是傳統習慣,非常普遍。即使在現在,很多農村依然是這樣。而要兒女共同承擔父母的養老,卻是現代社會的理念。這就使一些不良之人,鑽了社會的空子,人為設立雙重標準,在財產繼承時,依據傳統習慣,霸佔父母的全部財產,在贍養父母時,為推卸責任少盡義務或者乾脆不盡義務,卻要依據現代社會的法律法規,要兒女共同承擔贍養責任。

做兒女的贍養父母時天經地義,不可推脫。不論從天理人情還是社會道義,不論從傳統習慣還是現代生活理念,贍養父母盡人子孝道,都無可推卸。但財產繼承和分割與贍養老人密切相關,不論是傳統習慣還是現代法理,都有明確的解釋。傳統習慣是養兒防老,財產由兒子繼承,養老當然也由兒子承擔,女兒只是起輔助作用。而現代法理規定,兒女對父母財產,有平等的繼承權,理所當然就應該承擔同等的贍養義務。

在財產繼承和贍養父母的事情上,不能搞雙重標準,雖然說親兄弟姐妹,親情猶在血濃於水,贍養父母不分彼此,但如果財產分割上有區別,在盡贍養義務時,也應該有所不同。比如,在伺候老人時可以沒有區別,但在支付生活或醫療費用時,就應該有區別。這不是不講親情,而是親情也應該講公平公正。當然,如果家庭和睦相處,兄弟姐妹間互不計較心甘情願,那另當別論。


無奈且向上


又是一個感覺吃虧的問題,當你要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先想想:沒有父母,怎麼會有你?沒有,你怎麼會有現在的生活?所以說人在做,天在看,一切都是會有因果報應的,有句俗話說,好人有好報,這句話真的不假。自已去想吧


平常心223140562


現實生活中特別是不怎麼富裕的家庭,都會對子女有偏見,總是對兒子很好,有時候作為女兒感覺父母非常偏心,可能很多父母認為,女兒長大嫁出去就像潑出去的水,是個賠錢的,總有一種養兒防老的觀念,其實是錯誤的,敢問下自己,作為兒子你有沒有關心過父母,我想有,但是很少,這個時代年輕人總是在外面漂泊奮鬥,也許打電話回家問候的也沒有幾個吧,真正關心父母的還是女兒,雖然已經嫁出去,我認為比兒子更孝順,如果家產沒有分給他們,太不公平,怎麼說都是子女,要給就一起給,要麼一個都不給,不行誰比較關心就給誰,但是總的來說孝敬老人是我們的責任,不管父母有沒有家產,也必須為他們養老。



(一)父母的養育之恩,我們不能不報,不能為了一點家產而不為老人養老,給不給是父母的事,畢竟都是他們一輩子辛苦存起來的,不管男女都是必須盡到責任,對於我來說,有錢出錢,沒有錢出力,平時多關心年老的父母,其實他們不需要你們的財物,更需要的是陪伴。

(二)不知道其他地方是怎麼樣關心老人的,在我們這裡,女兒雖然出嫁,都會時時刻刻關心父母,逢年過節都會給他們買衣服、給他們錢,很多養生的補品都會經常買回來孝敬,嫁農村的姑娘雖然家庭日子不怎麼好過,都會經常提著自己養殖的雞什麼的回家看望父母,我覺得這就是孝順吧。



(三)孝順不是嘴巴說說就行的,必須去做,很多女兒平時很少回孃家看望父母,等老人身體不好了才假惺惺的買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來看望,做做樣子,我想說“父母能吃能喝的時候你們不買回來看望,現在生病吃不了啦才買回來給誰吃”


從道德方面來說,養育我們長大成人的父母,應該為他們養老,從法律上說,兒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是隻有兒子才有責任,從我自己的角度來說,女兒嫁人了難道就不是父母生的嗎?“百善孝為先”做人要做得心安理得,只求開開心心的過日子,別為這樣的事情糾結,只想說一句話“沒有父母就沒有我們,他們的下半輩子兒女都必須贍養,做一個有道德,孝順的人”。


盧次凱


不能接受又能怎樣,那是自己的親弟弟,是我給背大的,抱大的。回孃家要財產,張不開嘴。

1998年,孃家拆遷,北京三環內給了4套房,兩套三居,兩套獨居。那時父親60多歲,很強勢,生怕女婿惦記他的房產,迫不及待地做了錄像遺囑,兩套三居倆個兒子各一套,父母百年之後,兩套獨居也是倆個兒子各一套。那時,人們不太在乎房產,寫誰的名字都行。結果寫了大兒子,大兒媳婦,小兒子,和老父親的名字,這四個人名下也就都有房了。

從那天起,大兒子 也就是我的大弟弟徹底踏實了,因為他家名下已經有兩套房。這個白眼狼再也沒有孝敬過老人。美滋滋地過自己的小日子。老人只好和小兒子一家生活。10幾年之後,父親身體越來越差,經常向我們訴說 這疼那疼,意思是讓我們姐兒倆多多關照。從那時起,我每週去一次,給父母洗衣服,洗腳,剪指甲,大掃除,買東西,開藥等等。過兩年,父親坐輪椅了,我們姐兒倆每人每週必須去兩次,和小弟弟輪流照顧父母。大兒子從來不管。有一天,父親老淚縱橫,抱歉地說:把房子提前分完了,後悔了,沒給女兒任何東西,還要女兒照顧自己。看到父親這個樣子,我也哭了,我能說什麼呢?只能安慰老人說,沒財產我們也會管您和我媽,照顧您是應該的,放心吧。父親樂了,給了我五百元,並且說: 這是車費,你經常過來 要坐地鐵,有時打車,我給你報銷吧!意思是一定要經常過來,隨叫隨到。我心裡酸酸的,父親是在討好我。我不拿著錢,他心裡不踏實,只好拿了錢。沒過幾天又都給他們花了。

再後來,父親更依賴我了,如果今天不是我值班,他早上 天一亮就會打電話說:渾身難受,喘不過氣來。我還要遙控指揮他們怎麼給父親吃藥,怎麼做等等,或者再親自跑一趟,那時我也是五十六歲的人了,還要看孫子,還要照顧自己的小家,我忙不過來,還要往孃家跑。簡直要了親命了。

說真的我也愛財,可是隻能和小弟弟爭,因為小弟弟這份房產是老人的名字,早些年有點想法,後來慢慢釋懷了,小弟弟人品好,孝敬父母,對我們也特好。為了將來 保持這門親戚,我暗暗發誓,絕對不要孃家的財產。並且讓父母做了公證遺囑,房子將來歸小弟弟一家所有。因為怕大弟弟耍賴,又來搶房子。我能做到的就是讓家裡安靜,讓老人高興。

很多人爭房子,都是為了配偶和兒女,怕他們心裡不平衡,看到那些上法庭、上調解室、上電視節目的人,真為他們感到悲哀,一個個五六十歲,頭髮都白了,一家人坐到一起,讓人調解錄像再播出,真是沒勁。雖說女兒也有繼承權,但是,老人一般都是偏向於兒子,做女兒的只能放手。順便說一下,婆婆家的房子歸我了,也是因為當初我花錢買的房改房。


西里大姨666


接受不接受,這是情感問題,該不該接受,這是法律問題。父母把家產都給了兒子,卻讓女兒也來養老,情感上不能接受,法律上,必須接受。

這件事我們只能強化情感,淡化法律,從情感角度,這個父母老糊塗了,他們心裡只有兒子,沒有女兒,他們的偏向分配財產,會帶來很多後患,那就是女兒的感情會失去。

歷史上已經有無數的經驗告訴我們,偏疼兒女是沒有什麼好下場的,越是偏疼越是不孝,這樣案例已經很多了,這種不孝的責任人不是別人,而是父母本人,是不公導致不孝,是溺愛導致不孝。

一個合格的父母是一定會平衡對待子女的,絕對會做到相對公平,而不是偏向一個冷落另一個,最後的結果可能是,越是偏向的越不得繼,最後依靠的,還是冷落的,不公平對待的。

以上說的已經很多了,從情感上講,這個女兒真沒贍養的情感,但在法律上還要必須贍養,這是需要注意的。


韓東言


老矩不脫手,脫手不老矩。不到萬不得已,別把家產過早的分給子女。這是老孃舅百萬青說的話。

現在的人都比較現實。為了自已的切身利益,別過早的分配家產。就我個人而言,我能接受。

.但現實生活中,家產分給兒子,有能接受的,也有不能接受的。中國幾千年遺留下來的,養兒防老,家產理所當然要留給兒子。嫁出姑娘潑出水,女兒嫁出去了,同樣婆家也有家產,沒必要回孃家去分家產。

但隨著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物價上漲,房價飛漲,在不同的區域,一個平方的面積有可能六五千,七八千或一二萬,五六萬,甚至lo來萬。這樣人們的思想觀念改變了。如果子女的條件基礎都差不多父母把家產都給兒子,女兒心態也就不平衡了,反之,兒子也一樣,因此常常聽說有人打官司爭家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你不願意放棄自己的利益,女兒也同樣有權享受父母的家產。

作為父母,最好把家產留在手裡等老了動不了,誰對我好,我給誰。


獨孤刀劍



雖然看上去非常不合理,但很不幸,很多父母都是這麼幹的。養兒防老中的這個“兒”早已經不是“兒子”的兒了,而是“兒女”的兒。要生兒子的這個觀念,如今仍然存在於大多數的中國家庭,彷彿有了兒子才算是完整,有個女兒就會被人家瞧不起,這種觀點雖然極其可笑但卻普遍存在。

要說以前,兒子因為分得了家產才要給父母養老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如今的現實卻是,父母的房產和養老金全歸了兒子,一旦生病住院還是一個電話讓遠嫁的女兒回來照顧,理由是兒子是男人,需要出門打拼,成天守在醫院不像樣子,卻壓根不會想到女兒也是因為父母生病請了長假,離開子女前來照料父母。


小編曾經在醫院親眼看到過這樣的一個例子:老人生病住院了,兩個兒子一個賽一個的推脫責任不願意來看望,偶爾來一趟醫院就被父母交口稱讚成孝順,而唯一的女兒成天守在身邊就一次送飯送晚了就被罵不孝順想要氣死老人家。我也真是無語了,對兒子的無限寬容和對女兒的無限苛責就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啊,試問身為女兒的人該如何忍受的了這樣不公平的待遇呢?

抱怨終歸是抱怨,無論接受不接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無論父母們做出了怎樣的選擇,身為兒女都是無條件地要為他們養老的。只是希望父母們在兒子大大於天的傳統思想下,能夠公平地對待子女,就算是不給女兒財產的情況下還指望女兒給自己養老,在心裡也是要體諒女兒一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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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益寶


為什麼不能,兒子要娶妻,要彩禮,錢給你孃家父母,將來自己爹媽在家也有面子,有地位,有好處的還是自己爹媽,這錢其實就像是留給父母的,作為女兒,何必去爭這個公平呢!

再有父母把女兒養那麼大,能掙錢了卻去了別人家,作為回報父母,和兒子一起給父母一起養老怎麼了?並不為過呀!

雖然說兒子,女兒都是父母養大的,但平時父母跟著兒子,吃穿用度不都是兒子在負責,偶爾女兒照料下,怎麼啦?

這根本不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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