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想結婚了,男人:生我家人,死我家鬼,離婚也不能再結婚

以前聽過一次別人交朋友,大概不到一年,倆人處的不錯,有一天男方提出要結婚,當時女方才23,女方家裡覺得女孩小點,相處時間也短,就說再等一年,結果男方不幹了,要分手,還去女方家裡要這一年的吃飯錢,禮物錢,還有分手費,奇葩的是拿出了記賬本,不給就在家門口大聲喧譁。女方家裡覺得丟人,拿了五千塊錢給打發了(好像兩個人之間壓根沒花上五千,而且女方也給男方買過東西)。聽到這件事的瞬間不知道該為女方慶幸還是該鄙視一下男方了!

還認識一個,男方大專畢業,處了一個女朋友,工作幾年後考了警察,後來在一個貧困縣當警察,男方母親逼著分手了,原因是女方沒有正經工作。暈了,女方學醫,一個月賺的錢是男方的三倍。170的個子,還不胖,人還特別好。

同事同學,兩口子都是同學,男生入贅,女方買房買車,女方工資高,家裡條件好,父母照顧的也多,結果男方出軌了,出軌的女人就沒有一樣能比得上女方的。男方淨身出戶。這些同學都蒙了,還以為這個男的發財了呢,結果現在窮困潦倒。

一個男的媽寶,交了一個女朋友,一開始瞞得挺好,感覺自己一切都能做主的一樣,後來才發現,屁大的事情都給他媽講。就像吃飯吃什麼,花了多少錢,家裡什麼情況啥的。倆人分手的時候,不出一分鐘,他媽媽就知道了,好告訴男的該怎麼做保證自己利益最大化。垃圾。兩個人加一起100多歲算計一個小姑娘,真是不得好死。

一個同事,女孩要求就是不抽菸不喝酒,這個男孩也再三說自己不抽菸不喝酒,在一起之後,的確不抽菸,但是真喝酒啊,一瓶白酒,60度的,兩頓喝完了。一次吃飯,兩條帶魚,切成塊的,女孩才吃了兩塊小的,男孩吃了其他所有的,男孩最後來一句,“這魚都讓你吃了。”這以後就剩兩碗粥的時候,估計男的都不能讓女孩見到粥碗。

一個同學,交了女朋友,後來想分手,但是又不好意思要分手費,就開始跟女孩說,自己的錢要攢著結婚,然後今天讓女孩買個電腦架,明天買件衣服啥的,最後還讓女孩給家裡添了幾件傢俱,最後的時候說自己沒錢了,跟女孩要生活費。女孩的錢花的差不多的時候,就提分手,晚上九點多,還下著雨,就把女孩攆走了。最後還把女還很重要的畢業證扣下了,不知道為啥,也不給女孩,就說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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