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的特別惡毒之處

邪教,顧名思義,自然是邪惡的,否則也不會有這麼明確的定義。但不容否認的是,即使同為邪教,也有類似《天龍八部》中“天下第四惡人”與“天下第一惡人”般的區別。也就是說,有一些邪教,在惡毒等級和破壞程度等方面特別突出。這其中,“全能神”絕對榜上有名。筆者在此總結了三點,點明其特別惡毒之處。

一、什麼謊都敢扯

邪教的一切都是謊言堆積而成的,編織謊言是它的“常規工作”。但像“全能神”這樣,把謊扯得這麼包羅萬象,扯得這麼無微不至,也算罕見。涉及宗教的有,趙維山類比基督教的耶穌,稱一名普通女子楊向斌是“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涉及末日的有,其就瑪雅人預言借題發揮,稱沒有“全能神”的“庇護”,不信“女基督”和抵擋的都將被“閃電”擊殺;涉及健康的有,稱“信神能治好世上任何疾病,不用花錢,還能保佑一家人吉祥安康。”涉及人倫的有,教唆“脫離家庭的,父母的,妻子、丈夫、兒女的,便是進入靈界的開始。”涉及政治的有,叫囂“全能神”統治的“國度時代”已經來臨,要建立“神的國度”。此外,無奇不有的“神蹟”,嚴酷非常的“戒律”,莊重美好的“承諾”,歸根到底都不離一個謊字。正是這張謊言織就的大網,害得無辜人們遭殃、無數家庭破碎。

二、什麼錢都敢拿

“全能神”對金錢的慾望,是永遠止境的。這不僅表現在趙維山斂財的數額特別巨大,相信有兩個事例就能說明一切:某省公安機關曾一次性繳獲該組織由“奉獻款”兌成的金條76公斤,另一次則是在其轉移資金的卡車中發現現金一億多。更為令人髮指的是,“全能神”連痴迷人員手中僅有的一點血汗錢都要拿,就如作者“淮鄉子”在《這些錢“全能神”也不會放過》一文中所提到的那些事例:山東沂水縣農業銀行63歲退休職工王淑花的11萬元退休金全部被捲走,重慶市璧山區大興鎮聯盟村人胡敏將借來治病的8000元救命錢“奉獻”給了“神”,錫林郭勒盟太僕寺旗寶昌鎮的白崇勇把兒子的7萬多元學費全部給了“全能神”帶領,導致上大學的兒子因無學費棄學外出打工。什麼錢都敢拿的“全能神”,與其說它在騙人的財,不如說它是在毀人的家、奪人的命。

三、什麼惡都敢作

有個詞叫無惡不作,似乎是為“全能神”量身定製。它的惡,除了之前提及的騙取錢財、破壞家庭、擾亂社會外,最重要的還有兩點。一是姦淫婦女。以“性交通”“過靈床”的名義,姦淫玩弄婦女,嚴重摧殘其身心健康,甚至屢次發生婦女不堪凌辱和逼迫後自殺的慘劇。二是殘害生命。一方面,在“護法”“審判”的“光環”之下,對反對者、意圖脫離控制者和所謂的“對神不敬”者實施暴力傷害:2010年河南一名小學生在放學途中被殺,是“全能神”對該兒童家屬意圖脫教而進行的“懲戒”;2014年一名女子在山東省招遠市一麥當勞快餐店內被當眾毆打致死,原因是她拒絕向幾名“全能神”痴迷人員提供電話號碼。另一方面,在“全能神”邪惡教義的誘導之下,痴迷人員竟然瘋狂地傷害自己最親近的人,如因痴迷“全能神”患上精神病的萬成彥用斧頭將8歲的兒子砸死,因“降級”而失去理智的李桂榮將兩個月大的女兒視為小鬼割喉殺死……

綜上所述,“全能神”應該符合特別惡毒這個客觀評價。當然也要申明,這樣的評價並非淡化其它邪教的危害。只要是邪教,即使是那些平時很少曝光重大惡性事件的,也都為社會、為法律所不容,也都要對之保持高度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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