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五副良剂精准配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龙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除恶务尽”的总体目标,采取“高配保障夯实专项斗争组织、氛围营造贯穿专项斗争始终、综合整治推进专项斗争发力、线索摸排落实专项斗争任务、督导问责固化专项斗争成果”“五副良剂配制精准”,专项斗争有序紧凑,齐抓共推,取得阶段性成效。


新龙县“五副良剂精准配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组织高配,体制健全,高配保障夯实专项斗争组织

迅速成立了高规格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构建了县、乡、村纵向三级联动,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横向跨部门互动工作格局相关部门联动协作配合,下设办公室,调配专门工作人员,落实专门办公地点,落实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制发12项相关工作机制。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召开了2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全县召集召开县乡两级动员大会20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部署会2次、工作推进会5次、联席会议3次、举办专题培训会2期,县乡村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235份,有力保障了“斗争”如期铺开。

宣传造势、强化引导,氛围营造贯穿专项斗争始终

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电视台、手机报、LED屏、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斗争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迅速掀起舆论氛围和工作热潮。

全县开展宣讲活动19场次2000余人次,群众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2500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寺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活动41场次,覆盖辖区34座寺庙,受覆盖僧尼、农牧民群众人数620人,在寺庙张贴藏汉双语版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新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和宣传标语137条。

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6个,在人口密集地方和过境主干道沿线设置大型宣传标语14副,张贴藏汉双语版扫黑除恶通告和群众举报奖励办法750余份,发放《新龙县藏汉双语版宣传手册》5200余册,制作张贴《新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海报》300份,各成员单位、区乡镇分别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560余副、制作宣传栏30余个,县城有LED屏单位、城区出租车顶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确保了舆论宣传引导全覆盖凝聚社会共识。

重拳出击、铁腕治乱,综合整治推进专项斗争发力

针对新龙“非法阻工、高额借贷、敲诈勒索、强买强卖、乱搭乱建”等乱象,政法、统战、组织、宣传统筹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民宗和各乡镇力量,在下占、河东、河西三个片区开展了三次为期30天的扫黑除恶综合整治攻坚战,出动警力170余人次,法治宣讲覆盖群众达1400余人,共整治290余人。

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开展治乱行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件,清退未成年入寺人员588人,清理经幡乱挂、乱涂乱画和乱堆乱放玛尼石等110处,整治违规宗教设施建筑4起,拟调整村党组织书记2人,调整作风不实、工作不在状态的村干部13人,扣发10个村60名村干部绩效10.2万元,开展治安清查整治25次,共出动警力700余人次,清查重点部位766个,清查出租房屋273间,检查登记各类人员2460人(次),排查纠正安全隐患6处,收缴管制刀具10把,收缴散装成品油226升,下发整改通知书8处。

通过重拳出击、铁腕治乱,新龙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

扩宽渠道,重点打击,线索摸排落实专项斗争任务

对标3大类20种黑恶势力类型,将摸排线索、收集情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并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将全县110名网格员651名红袖套纳入专项斗争,并启动“网格E通”,由网格员通过“网格E通”将发现收集的涉黑涉恶信息线索及时上报,有效提高了涉黑涉恶线索的发现能力和办理效率。

通过强化县“三秘密两公开”情报信息体系作用,制定《新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开设96个线索举报箱,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情报。

通过前期摸排,共梳理出线索13条(其中,敲诈勒索类1条、基层政权类2条、治安类1条、恶势力犯罪类1条、寻衅滋事类3条、非法阻工类2条、聚众斗殴类1条、村霸类1条、强买强卖类1条),截止目前,5条线索立为治安案件查处、2条线索立为其他刑事案件、1条线索不构成黑恶犯罪,其余5条线索正在核查。成功破获“2018.8.28”寻衅滋事案,涉黑涉恶案九类案件成功破“零”。

倒逼责任,厉行立改,督导问责固化专项斗争成果

为强化督查倒逼工作落实,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细则》,由县扫黑办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9个部门,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询问了解等方式,深入全县85个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出共性问题6个、个性问题19个。

同时,

要求各相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号入座、查漏补缺、限时整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又注重密切合作、协同作战,充分整合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厉行立改,为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夯基筑本。

来源 | 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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