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確權的八大新規定


於農村宅基地確權的八個新規定,是在今年新出臺的最新相關宅基地政策,不知道你有沒有了解過呢?如果還沒了解過,那麼接下來就跟隨我們的介紹瞭解一下吧!

農村宅基地確權的八大新規定


關於農村宅基地確權的八個新規定你有了解過嗎?

一、荒棄的的宅基地

隨著城鄉一體化,及城裡就業機會的增多,不少農村人紛紛進入城市,由於孩子上學讀書,全家搬遷到城市,造成農村宅基地荒棄和浪費,對於荒棄宅基地集體有權收回,並給一定的補償。

二、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的宅基地

國家政策不允許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村宅基地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買賣。凡1999年後使用的宅基地不應給以確權登記。

三、一戶多宅的宅基地

對於一戶多宅的宅基地,村集體應收回,給以一定補償。

四、面積超標的宅基地

國家對於宅基地根據申請戶的大小,人口多少確定適當的面積,對於超標時僅能合理施用面積進行確權,對於多出的面積在重新建築時由村集體收回。

農村宅基地確權的八大新規定


五、非法佔據士地的宅基地

不是新劃分宅基地或原有合法宅基地,均屬於非法佔居土地的宅基地,此類宅基地不能確權只能收回。

六、城市戶口通過繼承的宅基地

城市戶口對於宅基地並無繼承權,不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可以繼承,但是房子不能重新建築,當房子自然消失後,村集體可以收回宅基地。

七、五保戶遺留宅基地

對村中五保戶遺留的宅基地,村集體可以收回。

八、政府徵用的宅基地

國家或政府徵用農村土地或宅基地進行修路,建築或其它用途時,通過和農民進行協商賠償後可對宅基地進行收回。

以上就是對農村宅基地確權八個新規定的詳細介紹了,對於家裡有宅基地的農民朋友們,就需要詳細的瞭解一下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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