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祖良率队到富源县调研《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9月20日上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祖良率市人大法制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等部门相关人员,到富源县检查调研《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聂祖良率队到富源县调研《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聂祖良一行在富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中祥、副主任卢雄,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德华的陪同下,先后来到富源县教育局富源北城官田头公(廉)租房、富源一中学生食堂、公租房三个项目建设现场,通过查看资皮带地勘察、听取汇报等方式,检查各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聂祖良率队到富源县调研《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张德华汇报了富源县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据了解,自今年8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富源县立即行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目前已对11 个在建项目、9.5万平方米建筑工程累计开展了 20余次检查,并依法下发了1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停工通知书,180件《扬尘污染治理整改通知》,同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罚款 10万余元,督促各在建项目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

聂祖良率队到富源县调研《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聂祖良肯定了富源县在《条例》的贯彻落实中取得的成效,认为通过此次活动看到富源县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他指出,一些部门和企业在《条例》的贯彻落实上还存在差距,尤其是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和协调配合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到位,各级领导对《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认识还不足等问题。下一步,要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和执法力度;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落实建设工程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引导和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好自我管理、自我负责、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加强领导,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协调配合,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营造一个法治、安全、有序、宜居、文明的美丽富源。

供稿 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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