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隊隨軍家屬未安置的,有政策嗎?

秋韻410322


隨軍家屬安置有政策、給安置、有補助。不懂的人不要在那裡誤人子弟。


老謝不去羅列相關政策什麼的,因為涉密。只結合自己曾經在人力資源部門(幹部部門)辦理過的多批隨軍家屬就業問題來列個流水賬吧。

不是老謝不懂政策,而是涉密,這裡只做通俗表述,只給指路。

1、哪些人符合隨軍:請軍嫂問自己的軍人老公,他自己是否符合隨軍,很清楚,如果不清楚,讓他去問本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

2、辦理隨軍的時間通常每年的5-6月份和11-12月份會集中組織辦理兩批;極個別單位也有實行一個季度一辦理的;也有人員少的單位一年集中辦理一次。

3、家屬隨軍後有幾種情況隨軍隨隊跟著落戶,一起生活)、

隨軍未隨隊(因工作尚未落實或事實上的兩地分居等實際情況,尚未辦理落戶);隨軍隨隊異地生活(這是特殊情況,或者是因為部隊換防、執行任務造成“事實上的再分居”;或者有鑽政策漏洞的嫌疑,不細說,真遇到過;)

4、家屬隨軍後的福利:這個是大家最關心的。通常指已“隨軍隨隊”的;隨軍未隨隊的福利不多。安置工作、安置工作、安置工作!!!其他醫療等就不說了……

  • 家屬原來有正式工作的:這個就是通常所說的“家屬隨調”。原則上對口安置,公務員還是公務員;事業編還是事業編。通常每年的5-6月份(有些單位每兩年組織一批),統一會組織,週期比較長(1-3年的都有),程序比較繁瑣,但是走組織程序,能夠辦理出來的。老謝手裡協調辦理過幾個(教師、公務員、事業編都有),都成功了。裡面沒有很多人說的亂七八糟的東西!

    前提是:身份沒有問題、檔案沒有問題。

  • 家屬無工作的:隨軍後,辦理戶口遷移落戶。家屬院有住房的住在家屬院,要不就在附近租房或者在駐地附近買房子。通常也是每年的5-6月份,統一組織安置工作,當年10份左右就能下達安置計劃,通常是根據家屬所學專業(現在大多數家屬都是大學學歷),人社局屆時組織用人單位和家屬進行“雙選會”,雙方滿意,簽訂用工合同,工資待遇根據單位和當地經濟水平定,身份一般是工人身份(見過有協調,“魚躍龍門”成為事業編幹部身份的,極少數),單位通常都是:公交公司、郵政局、移動、聯通以及當地一些效益還不錯的企業。


注意:安置的當年,地方雙擁辦會為每名家屬每月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以當地職工最低生活保障金為標準,有的地區高,有的只有幾百塊錢)直到上班為止;如果參加“雙選會”沒有成功的,一般視為“已經進行過安置,可以列入第二年安置,也可以列入以後的安置”,

這個保障金只發一年

同時,部隊每月為其發放“隨軍家屬未就業期間的生活補貼和醫療養老保險”,直到去單位上班為止;醫療養老在上班後轉到單位,在軍人退出現役後轉到地方。現在標準每月1100元左右(扣完保險後發放到手中應該在900左右),現在這個標準漲沒有不太清楚。

軍人轉業的當年,隨軍隨隊配偶仍可以報“安置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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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城老謝


主要看自救,國家給政策,自己要找關係和聯絡,大家都知道,咱們國家的國情是人多崗位少,競爭激烈,沒有人把好崗位就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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