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秦到清,兩千多年最被歷史忽視的一類人,幹大事的都是這些人!

官員與百姓之間有一個連接者,那就是吏。秦始皇建立秦朝以後,實行的是郡縣制,這個時候,大臣官位不再世襲,中央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管制,需要各地的低層官員來幫助中央管理地方,這個時候吏也就展現出了它的作用。

吏的分類五花八門,按俸祿來分,有大吏、小吏之分,小吏大多是處理各地方日常事宜的,像收賦稅、徵兵,管理各地治安,推行各種國家政策施行這種事情都是由低層公務員來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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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樣一個重要的職位,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卻地位低下,有時候還不如老百姓。對於底層百姓來說,他們是耀武揚威,可怕的魔鬼。而對於上層來說,他們不過是個小爪牙而已,所以小吏在兩頭都討不了好。他們不僅在眾人眼裡形象差,而且他們的升官途徑也非常窄小,幾乎沒有什麼升官的途徑,薪水也不多。

秦漢時期,他們地位還好一點,如果有哪個小吏做得好,還可以被提拔成為高級官員,但是東漢以後,他們幾乎再難升遷。而且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實行的是九品中正制,看的是出身和血統,就算你幹得再好,不是貴族出身,也只能一輩子待在底層。隋唐之後,實行的是科舉制,想要做大官,那就得參加科舉考試,中了進士才可以打開官員之路。而小吏是沒有資格參加考試的,所以他們想要躋身到高級官員的隊伍,是幾乎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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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晉升無望,長久以來拿的也是低微的薪水,最重要的是這個小吏不是你想不當就不當的,它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北宋的時候,讓各個鄉村戶主承擔不同的吏職,為此很多鄉民苦惱不已,因為做了小吏,他們不但拿不到多少工資,而且還常常因為這種事情耽誤幹農活,這樣的話使家裡更窮了,搞不好還會得罪人,弄得家庭不得安生。

王安石變法的時候,就針對這個擾民的問題,實行了募役法,就說全體村戶掏錢,僱人來當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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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這個政策,讓吏的工資得到上漲,而且也不會擾民傷民。只是後來司馬光推翻王安石提出的政策,當王安石得知一些法令被廢時,還沒什麼表情,一聽連“募役法”也被廢除,很是驚訝,怎麼這個政策也要廢掉?後來各朝各代把募役法和差役法兩種政策一起推行,但最後能升遷的吏官,連1%都不到。

他們雖然工資少,且還有一定的風險,但是他們也掌握了很多資源和權力,而且利用這些權利,他們可以欺壓百姓,藉機斂財。因為到任的官員,流動性都比較大,他們也沒時間、沒精力去過問各當地的情況,而那些小吏們都是長久待在某個鄉鎮的,就算有新官上任,他們也不懼怕,該怎麼樣橫行就怎麼樣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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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那些官員都要讓這些小吏三分,曾經乾隆最寵愛的福康安,就曾被書吏索要財物,那些書吏們對福康安說:“如果你不給點好處的話,這個報賬單我們怕是填不好了”。所以這些小吏們看起來地位低下,實際上油水很足,而且一旦國家發生了動盪,這些人也是最容易起兵造反的,宋江、陳友諒、李自成等等這些史上出了名的造反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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