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注意了:男人花再多錢在你身上,他老婆照樣可以追回

“小三”注意了:男人花再多錢在你身上,他老婆照樣可以追回

女人做別人的小三,有很多原因。也許她只是想男人的錢包,也許她真的愛上這個男人,也許她愛玩…但不管你是那種類型的小三,花了別人老公的錢,作為他原配的妻子可以通過法律追回所花錢款…你還敢隨隨便便去當小三嗎?

“小三”注意了:男人花再多錢在你身上,他老婆照樣可以追回

下面就有個真實案例:丈夫與KTV女服務員交往三年,不僅一起遊山玩水,還差點有了孩子,丈夫又買了房子給情人居住,總計開銷近200萬元……知道這些真相後,妻子毫不手軟,把丈夫及其已經分手三年的情人告上法庭,將這筆款項及幾年的利息悉數追回——這是松江法院泗涇法庭近日判決生效的一起案件。

2012年,男子莊某在上海某KTV結識女服務員張某,並發展成情人關係。莊某不顧自己已有妻子,與張某同居,並通過銀行轉賬等方式多次給付張某錢款近200萬元。張某用上述錢款購買了位於松江九亭的一套房屋用於同居。

2015年,兩人分手。莊某的妻子王某得知這段不正當關係後,將兩人訴至松江法院泗涇法庭,請求判令被告莊某贈與被告張某錢款的行為無效,並由被告張某返還錢款。

“小三”注意了:男人花再多錢在你身上,他老婆照樣可以追回

庭審中,被告張某辯稱,自己接受贈與沒有過錯和惡意,而且,自己與莊某交往多年,雖陸續接受了近200萬元,但為了兩人旅遊等開銷不小,其中還有一部分是用於自己人工流產的治療費和營養費。她認為這些錢款都不屬於贈與,不應當返還,而且,即使應當返還,也應由被告莊某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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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莊某自2012年至2015年共贈與被告張某196萬餘元,且該行為發生於其與原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告莊某在其與原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違反夫妻忠實義務,與被告張某建立不正當男女關係並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後者,該贈與行為與莊王二人的夫妻日常生活無關,被告莊某無權擅自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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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某據此取得財產,成立贈與合同關係,但該贈與合同明顯有違社會公序良俗,損害了社會公德,破壞了社會秩序,且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故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依法應確認為無效。法院判決確認,莊某向張某贈與196萬元的行為無效,張某應返還王某196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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