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點工或者說小時工,嚴格上來說叫非全日制用工,是當前社會中的一種靈活用工方式,由於用工形式靈活,企業成本較低,應用領域非常廣泛。但是這不代表非全日制用工權益低於全日制職工,下面我們一起看看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自身特性。
非全日制用工定義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形式
我們知道,全日制勞動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是否可以同時存在多個勞動關係
不同於全日制勞動合同的要求,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
這個也是非常方便,沒有附加其他條件,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
工資發放週期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是否可以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招聘被派遣勞動者。
是否繳納社保
《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其他保險未做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不繳納工傷保險,出現工傷事故,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家政服務的雙方不屬於勞動關係,家政服務中的鐘點工不是本文所說的鐘點工(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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